特殊药品内部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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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医院特殊药品预警制度
XXXXXXXXXXX院
药品用量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临床应用监测,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预防过度使用,控制药品费用的异常增长,现制定我院药品使用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制度。
1、药剂科每月对医院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使用金额和使用数量的前二十名的药品),并将统计数据上报医教科。
2、由医教科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方案》、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等,并结合当期处方、住院病历对上报数据进行评价分析。对发现不合理使用药品的医师可结合专业特点、工作量进行综合评价。
3、统计和评价分析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对个别病例用药情况进行评价,对发现的严重问题须及时反馈至有关科室主任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4、对使用金额与使用数量超常增长的前10名的药品及其它不合理用药情况,由临床合理用药小组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将不合理应用的评价结果在院周会或其它适当途径通报,同时要求相关医师和科室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5、不合理用药的评价结果与医师和科室的绩效考核挂钩,并对相关医师进行警示谈话;对不合理用药比例(抽查病历中该医师用药不合
7特殊作业管理与审批制度
特殊作业管理与审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厂特殊工种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特种作业仅包括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电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动火作业按厂有关工业动火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 特种作业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后并具备相应的资质,禁止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第四条 特种作业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禁止特种作业设备带病作业。
第五条 特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禁止不符合规范或超出范围使用特种作业设备。
第六条 特种作业设备必须定期检验,禁止未按规定检验的特种设备进行特种作业。
第七条 特种作业必须办理特种作业票,禁止无票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票实行三级作业票制度,其中一级作业票须报油田公司安全部门审批,二级作业票须报厂质量安全环保科与主管领导审批,三级作业票由各基层单位主管领导审批。作业票上的安全措施确认卡属于特种作业票附件,同作业票一起管理与保存。
第八条 对于特种作业票上的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作业人、监护人必须清楚作业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为强化特殊管理药品的经营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进、存、销行为,确保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
2、使用特殊管理药品应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
3、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从具有相应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购进。
4、业务部门负责审核特殊管理药品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并索取相关证明资料,建立档案。
5、对购进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毒性药品必须实行双人验收,第二类精神药品应由专门的验收人员进行入库质量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6、购进的特殊管理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
7、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毒性药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或专柜,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库应配备安全防盗措施。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相对独立的专门区域,实行专人管理。
8、应加强特殊管理药品的帐货管理,做到帐、货、票相符,发现差错应认真查找原因,并按规定及时向药监、公安部门报告。
9、销售特殊管理药品应按类别分别记录,并按规定将处方留存备查。 10、不合格品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告、确认、报损、销毁,需报损、销毁的特殊管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甘肃老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文件
制定目的:
为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防止上述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制定本制度。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进、验收、储存、销售、运输及相关知识培训等环节。
责任人:
质管部、采购部、零售部 储运部、财务部
内容:
1.本制度所涉及的药品范围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中药麻黄的中成药)、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复方甘草片,麻黄碱类是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45号)中,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第一类的第12项,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包括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常见品种见附页(本表所列品种供参考,实际工作中应以说明书中标注的成分为准)。对该类药品的管理,除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中对一般药品进行管理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的各项管理要求。
2.含特殊药品复
松下内部特殊继电器
松下PLC FP1特殊内部继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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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内部继电器R9000—R903F(64点)是具有特殊用途的专用内部继电器,它不能由用户程序控制其状态只能作为接点使用,见表3-4。
表3-4 特殊内部继电器表
位地址 名称 功能说明 自诊断错误发生时:ON R9000 自诊断错误标志继电器 自诊断正常时:OFF 自诊断出的错误类型代码存于DT9000中 R9005 电池错误标志继电器 (实时型) 电池错误标志继电器 (保持型) 操作错误标志继电器 (保持型) 操作错误标志继电器 (实时型) 进位标志继电器 S1>S2标志继电器 S1=S2标志继电器 S1
特殊药品 管理培训(标)(同名18343)
特殊药品管理培训(标)(同名18343)
麻黄碱复方制剂等特殊药品管理培训
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
(一)国家发布的管理文件
1.为了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的管理,国家药监局于2008年10月27日发布了61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是:(1)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行为;…………药品零售企业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除个人合法购买外,禁止使用现金进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交易。(2)严格审核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购买方资质,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应当核实购买方资质证明材料、采购人员身份证明等情况,无误后方可销售,并跟踪核实药品到货情况,核实记录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备查。发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购买方存在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3)严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准入关(4)继续严控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所需原料药审批量(5)完善信息报送,加强监督检查;
2、2008年11月24日发布的“国食药监办安[2008 ]684号文件《关于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进一步规范含可
从药品特殊性看药品营销的伦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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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伦理
从药品特殊性看药品营销的伦理性闫冠韫 周福仁,(哈尔滨医科大学, 1黑龙江哈尔滨 108 2哈尔滨商业大学, 50 6;黑龙江哈尔滨 10 7 ) 5 0 6
[要]于药品的特殊性,定了药品目标顾客群体的特殊性。药品目标顾客群体主要包括病患者、障人士、摘由决残自然灾害
受害群体等,这也就决定了药品营销的伦理性比一般产品营销的伦理性更重要。因此,医药产品营销人员就应该处理好经济利
益和伦理之间的关系,医药产品的消费者提供全面、为安全、经济和科学的服务,从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关键词]药品特殊性;药品营销;药品质量;生命安全[中图分类号] 0 2 R一 5[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0 1 8 6 (0 7 0— l6— 2 10— 55 20 ) 1 0 l 0
An Ana y i n Dr o cs M ar t h o g t r iu a i o l ss O ug Pr du t ke i t r u h he Pa tc l rt fDr g o ng y
联合审批制度
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制度
第一条 为使德保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更好地履行“便民、高效”的宗旨,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和压缩审批时限,为投资者方便快捷地办理有关报批手续,特制定联合审批制度(以下简称联审)。
第二条 在我县新办投资规模较大的生产性项目(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国内投资项目和3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凡属市职能部门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联合审批由行政服务中心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联审会议,共同研究、审定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投资政策;选址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环保、消防等要求,形成统一意见后,则由各部门同步进行审批,以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
第四条 参加联审的有关部门,由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审批需要确定;相关部门必须委派分管审批的负责人和窗口负责人参加,必要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第五条 实行限时办理。投资项目一旦经联审通过,各有关部门窗口须在联审规定的时间内办妥有关手续和批件。 第六条 联审程序:
(一)项目登记。投资者先到行政服务中心协调督办科(以下简称协调督办科)领取和填写《拟投资项目申报登记表》,协调督办科按各
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预案
特殊管理药品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 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药剂科 2013-6-20
特殊管理药品
特殊管理药品种类特殊管理药品: 麻醉、精神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特殊管理药品
组织机构图 特殊管理药品 突发事件应急 处置领导小组组长: 分管院长
副组长: 医务处主任、药剂科主任
组员:医疗管理、药学、护理 及保卫等人员
特殊管理药品
领导小组职责 修订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研究制定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工作措施和程序。 负责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 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对医院依法处理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 作实施统一指挥、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向省、 市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 关部门报告。
特殊管理药品
办公室职责医院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药剂科主任 负责,其职责如下: 综合协调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预警 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综合协调医院特殊药品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 分析、评估工作。
特殊管理药品
办公室职责 负责对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调查,必要 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控制。 组织实施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提出应 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
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3.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2005年第83号)
二、受理及审批单位 广东检验检疫局 三、审批范围
应实施卫生检疫审批的出入境特殊物品范围: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出入境方式:通过携带、托运或者邮递出入境)。
特殊物品包括:
1.微生物是指病毒、细菌、真菌、放线菌、立克次氏体、螺旋体、衣原体、支原体等病原微生物。
2.人体组织是指人体胚胎、器官、组织、细胞、人体分泌物、排泄物、人体标本。
3.生物制品是指细菌类疫苗、病毒类疫苗、抗毒素、各种诊断用试剂、干扰素、激素、酶及其制剂以及其他活性制剂(毒素、抗原、变态反应原、单克隆抗体、重组DNA产
品、抗原—抗体复合物、免疫调节剂、微生态制剂、核酸制剂等),以及其他生物材料制备的有关制品。
4.血液及其制品是指人源性全血、血浆、血清、血细胞以及由血液分离、提纯或应用生物技术制成的血浆蛋白组分或血细胞组分制品。
四、审批方式
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系统网址:http://wj.eciq.cn/Web/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