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收支审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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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收支审计方案
财务收支审计方案
一、确定审计范围及目标
审计范围的确定是审计工作的前提,此部分在签订审计合同时应明确。
目标是通过对财务收支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是否健全、合理,是否有效执行;收入是否合法、真实,有无坐收坐支情况,有无截留情况;支出是否合法、真实,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或上级部门有关管理规定,是否有对方单位相关收款证明;往来款项是否定期核对和催还,有无相关记录;有无侵占、挪用、私分资金和套取现金等题;经费使用情况是否定期公开,公开是否及时、全面、真实、规范。
二、明确审计流程
审计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①接到招标人的审计委托业务后,由部长和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去往客户单位签订业务合同,签订合同的同时要明确审计范围及审计目的,同时向客户确定审计方案。
②由项目负责人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进行初步沟通,了解项目竣工结算的基本情况,初步评价审计风险,确定针对重大风险拟实施的审计程序。
③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编制所需资料清单及所需明细表交给被审计单位提前准备资料。
2、第二阶段:现场审计阶段
①项目负责人向财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具体了解内控、工程、财务等各方面的情况。
②审计人员系统地整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所有的各类
财务收支审计方案
财务收支审计方案
一、确定审计范围及目标
审计范围的确定是审计工作的前提,此部分在签订审计合同时应明确。
目标是通过对财务收支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是否健全、合理,是否有效执行;收入是否合法、真实,有无坐收坐支情况,有无截留情况;支出是否合法、真实,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或上级部门有关管理规定,是否有对方单位相关收款证明;往来款项是否定期核对和催还,有无相关记录;有无侵占、挪用、私分资金和套取现金等题;经费使用情况是否定期公开,公开是否及时、全面、真实、规范。
二、明确审计流程
审计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①接到招标人的审计委托业务后,由部长和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去往客户单位签订业务合同,签订合同的同时要明确审计范围及审计目的,同时向客户确定审计方案。
②由项目负责人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进行初步沟通,了解项目竣工结算的基本情况,初步评价审计风险,确定针对重大风险拟实施的审计程序。
③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编制所需资料清单及所需明细表交给被审计单位提前准备资料。
2、第二阶段:现场审计阶段
①项目负责人向财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具体了解内控、工程、财务等各方面的情况。
②审计人员系统地整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所有的各类
建设项目财务收支审计
第一节 建设项目资金筹措的审计
一、基建拨款的审计
基建拨款是由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拨入建设单位无偿使用的基本建设资金。按其来源渠道不同,分为预算内基建拨款,自筹基建资金拨款和其他基建资金拨款。
基建拨款科目是核算建设单位各项基本建设拨款,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的预算拨款、地方主管部门和企业自筹资金拨款、进口设备转帐拨款、器材转帐拨款等。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无偿捐赠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和物资也在本科目核算。对应科目为“银行存款”,有12个二级科目。
举例:某建设单位收到中央财政预算拨入的拨款通知存入银行结算户,拨入10000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 1000000
(一)预算内基建拨款的审计
预算内基建拨款包括:中央基建基金拨款、地方财政预算拨款、进口设备转帐拨款、器材转帐拨款、煤代油专用基金拨款、财政贴息拨款等。
1、审查建设单位是否符合预算拨款的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只有行政事业单位、没有还款能力的企业和经过特殊批准的建设单位,才能取得预算拨款。中央基建基金拨款属于非经营性资金,按照国家规定非经营性资
建设项目财务收支审计
第一节 建设项目资金筹措的审计
一、基建拨款的审计
基建拨款是由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拨入建设单位无偿使用的基本建设资金。按其来源渠道不同,分为预算内基建拨款,自筹基建资金拨款和其他基建资金拨款。
基建拨款科目是核算建设单位各项基本建设拨款,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的预算拨款、地方主管部门和企业自筹资金拨款、进口设备转帐拨款、器材转帐拨款等。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无偿捐赠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和物资也在本科目核算。对应科目为“银行存款”,有12个二级科目。
举例:某建设单位收到中央财政预算拨入的拨款通知存入银行结算户,拨入10000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 1000000
(一)预算内基建拨款的审计
预算内基建拨款包括:中央基建基金拨款、地方财政预算拨款、进口设备转帐拨款、器材转帐拨款、煤代油专用基金拨款、财政贴息拨款等。
1、审查建设单位是否符合预算拨款的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只有行政事业单位、没有还款能力的企业和经过特殊批准的建设单位,才能取得预算拨款。中央基建基金拨款属于非经营性资金,按照国家规定非经营性资
财务收支审计业务约定书11
审计业务约定书
甲方: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惠州分院 乙方:惠州君和会计师事务所
一、业务范围及委托目的
乙方接受甲方单位委托,对甲方2009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做了必要的延伸。甲方对提供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的责任是对甲方2009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财政收支情况发表审计意见。乙方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规定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乙方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通过查阅资料、调查和分析,对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是:
1、甲方为乙方的审计业务提供所需的全部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甲方的责任是: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的信息。
(三)甲方的义务是:
1、为乙方派出的审计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2、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提供审计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 3、按本约定书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有关法规定的要求进行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业务约定书 模版
财务收支审计业务约定书
甲方:××××公司
乙方: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二)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本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xx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在20××年 ××月××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
委托审计合同(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
委托审计合同
(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
甲方(委托方): 公司
乙方(受托方): 会计师事务所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1
1.委托事项;
2.审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3.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4.甲方权利义务; 5.乙方权利义务; 6.保密条款; 7.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
9.法律适用及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0.合同的变更; 11.合同的终止; 12.合同的转让; 13.通知和送达; 14.补充协议与附件; 15.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目 录
2
合同正文
甲方(委托方): 公司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受托方): 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住址:
委托审计合同(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
委托审计合同
(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
甲方(委托方): 公司
乙方(受托方): 会计师事务所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1
1.委托事项;
2.审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3.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4.甲方权利义务; 5.乙方权利义务; 6.保密条款; 7.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
9.法律适用及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0.合同的变更; 11.合同的终止; 12.合同的转让; 13.通知和送达; 14.补充协议与附件; 15.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目 录
2
合同正文
甲方(委托方): 公司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受托方): 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住址:
委托审计合同(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
委托审计合同
(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
甲方(委托方): 公司
乙方(受托方): 会计师事务所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1
1.委托事项;
2.审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3.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4.甲方权利义务; 5.乙方权利义务; 6.保密条款; 7.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
9.法律适用及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0.合同的变更; 11.合同的终止; 12.合同的转让; 13.通知和送达; 14.补充协议与附件; 15.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目 录
2
合同正文
甲方(委托方): 公司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受托方): 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住址:
高等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高等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高等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教委第24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可依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高等学校财务收支审计,是指高等学校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依法对学校及其所属独立核算单位各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财产物资管理、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 高等学校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学校加强资金和财产物资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障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第五条 审计机构对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管理体制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按规定设置财务机构并配备合格的财会人员,学校一级财务机构是否对全校各项财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四)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第六条 审计机构对高等学校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及编制和审批的程序是否符合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