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鼎生讲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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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鼎生教授民总笔记(华政)
篇一:傅鼎生教授民总笔记(华政)
学习民法的方法:
一、 从概念着手,把握含义。
1.不望文生义
2.了解定义的源头:法律不会为每一个现象都作规定,以定义可以推出。
3.辨析疑似,分清异同:每个概念都对应一定的制度。概念混淆等于制度混淆。
例:
出生:产妇生下死胎,不为出生。为何?
母亲生下活婴,入暖室三月,死,单位以其未有户口而不予报销费用,公安局以其已死而不予上户口。
母亲难产而死,婴儿随后死亡。则母亲之遗产由婴儿继承。若婴儿先于其母死亡,则母亲之遗产由其父母继承。
“意思表示”:内心追求某种法律后果的表示,而非单纯的内心表露。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代理与代表。
二、 把握每一项制度,掌握制度为何产生。既要把握“然”,又要把握“所以然”。
例:继承关系中,死亡顺序。一家三口,丈夫甲,妻子乙,子丙。甲有父,乙有姐。若一家同时遇难死亡。若死亡顺序为:甲、乙、丙,则遗产由甲之父继承,若死亡顺序为甲、丙、乙,则由乙之姐继承。
若无法证实死亡顺序或确系同时死亡,则认定没有继承人者先死。
为何如此规定?
答曰,若不如此规定,则会发生全部死亡后财产无人继承的情况。法律规定,财产无人继承,则作为国家财产。如此规定,表明国家不要私人遗产。
三、 善于融会贯通,把握体系。
第一章
民法的地位:基本
傅鼎生教授民总笔记(华政)
篇一:“王泽鉴教授华政学术系列讲座”全部汇总
“王泽鉴教授华政学术系列讲座”全部汇总
第一讲 请求权基础的思维方法与民法的教学研究
主办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
时间:2009年5月18日晚上18:00—20:30
地点:松江校区明镜楼800人报告厅
主讲人:王泽鉴 台湾大学名誉教授
专业主持人:傅鼎生 经济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民法学科带头人 工作主持人:顾功耘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导
罗培新 科研处主持工作副处长(主持工作)、教授、博导 记录人:温从军 (华东政法大学2007级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
黄德庆 (华东政法大学2007级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
罗培新: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法官,各位检察官,各位法律界的同仁,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晚上好。在我们热切的期盼中,尊敬的王泽鉴教授终于来到了美丽的华政园。我想对于王泽鉴教授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地位,任何的言语都是多余的。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一会儿,尊敬的顾功耘副校长即将代表学校发表热情洋溢的致辞。担任本次论坛主持的是华东政法大学“十佳教师”,我校民法学科带头人,也是倍受大家尊敬的傅鼎生教授。接下来,有请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顾功耘教授致欢迎词。
顾功耘:尊敬的王泽鉴教授,各位老师,各位同学,晚上好。五月的华政迎来了
傅鼎生民法总论笔记
学习民法的方法:
一、 从概念着手,把握含义。 1.不望文生义
2.了解定义的源头:法律不会为每一个现象都作规定,以定义可以推出。
3.辨析疑似,分清异同:每个概念都对应一定的制度。概念混淆等于制度混淆。 例:
出生:产妇生下死胎,不为出生。为何?
母亲生下活婴,入暖室三月,死,单位以其未有户口而不予报销费用,公安局以其已死而不予上户口。
母亲难产而死,婴儿随后死亡。则母亲之遗产由婴儿继承。若婴儿先于其母死亡,则母亲之遗产由其父母继承。
“意思表示”:内心追求某种法律后果的表示,而非单纯的内心表露。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代理与代表。
二、 把握每一项制度,掌握制度为何产生。既要把握“然”,又要把握“所以然”。
例:继承关系中,死亡顺序。一家三口,丈夫甲,妻子乙,子丙。甲有父,乙有姐。若一家同时遇难死亡。若死亡顺序为:甲、乙、丙,则遗产由甲之父继承,若死亡顺序为甲、丙、乙,则由乙之姐继承。
若无法证实死亡顺序或确系同时死亡,则认定没有继承人者先死。 为何如此规定? 答曰,若不如此规定,则会发生全部死亡后财产无人继承的情况。法律规定,财产无人继承,则作为国家财产。如此规定,表明国家不要私人遗产。 三、 善于融会贯通,把握体系。 第
生不五鼎食 死即五鼎烹
若说刘彻新近最宠信的人,必然非主父偃莫属。
想当初,主父偃游历齐、燕、赵三国时,非但处处不受待见,还备受欺凌,被逼无奈之下才来到长安碰碰运气。而今他也算是否极泰来了,面对刘彻的赏识,主父偃也尽心竭力为刘彻解决了不少大麻烦。
最耀眼的莫过于他提出的“推恩令”了。我们来回想一下,诸侯王的问题自高祖皇帝时就已存在,而到了文景二帝之时,同姓诸侯王的隐患愈发突出。在处理这个持续多年尾大不掉的问题过程中,贾谊因此病逝,晁错为此被斩,可到了主父偃这里,却是不费一兵一卒。立了如此功绩,想不被皇帝重用都难!
后来“徙豪强于茂陵邑”的建议也颇得君心,期间,卫青大败匈奴、控制黄河河套地区,主父偃提出在此建立朔方郡的提议也被刘彻欣然采纳,这一件件都是非比寻常的政绩,都是主父偃为刘彻提出的战略。
总而言之,主父偃提出的举措中十之八九都被一次通过,且立即执行。更是因此在一年之中连跳四级,这般圣恩,令朝中不少重臣连连咋舌。别的不说,就说那想做主父偃门客的人,已经快要踏破主父偃的家门槛了,最终,成功投入主父偃门下的,竟有上千人!
想当年,孟尝君凭借丰厚的家产和极高的仁义威望,赢得了三千门客。
第一讲物权法概述
幻灯片1
物权法
幻灯片2
民法总则结构图 自然人(权利能力、宣告死亡) 权利主体 法人、其他组织(权利能力、成立、消灭) 权利客体(物、人格利益、身份利益、无形财产、给付) 民法总则 客体内容 权利的权能(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基于意思表示的权利变动(法律行为、代理、行为能力) 权利变动 基于时间经过的权利变动(诉讼时效) 幻灯片3
人格权法律关系 人身法律关系 身份权法律关系 绝对民事法律
第二讲 物权法的体系
第二讲 物权法的体系
一、外国法上的物权法体系 (一)德国法 1、构成
其构成有四大块:
(1) 物权实体法 实体权利的法律规范
(2) 物权程序法 设立、移转、变更、废止的程序规定 (3) 强制执行法 强制执行法中涉及物权关系的规范 (4) 公法中的物权法 2、民法典中的物权法 第三篇共九章443条 ① 占有
② 土地权利通则 ③ 所有权 ④ 地上权 ⑤ 役权 ⑥ 先买权 ⑦ 实物负担
⑧ 抵押权、土地债务、定期金土地债务 ⑨ 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二)日本民法典中的物权法
第二篇共十章224条,此外还有《民法典施行法》中的“关于物权编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法、借地借房法、工场抵押法、企业担保法、假登记担保契约法等。
民法典: ① 总则 ② 占有权 ③ 所有权 ④ 地上权 ⑤ 永佃权 ⑥ 地役权 ⑦ 留置权 ⑧ 先取特权 ⑨ 质权 ⑩ 抵押权
(三)俄罗斯民法典
1994年10月21日通过,世界上最新的民法典。
1
“第二编 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共八章104条。 ① 一般规定 ② 所有权取得 ③ 所有权的终止 ④ 共有
⑤ 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物权 ⑥ 住房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 ⑦ 经营权和业务管理权
⑧ 所有权
傅佩荣论语300讲
《论语三百讲》
傅佩荣
第1讲崭新的开始
孔子,公元前551年到公元前479年。这个年代称之为“轴心时代”,人类的理性、人文的思想整个得到展开,而在中国,老子的道家和孔子的儒家,对整个中国历史的影响跟中国人心灵的塑造更是扮演了关键的角色。孔子年轻的时候,家里面贫困卑微,在社会上没有什么地位,所以他是一个从平凡的人生走出伟大的结局。孔子的特色就是好学,他知道自己只能念书到15岁,那叫做乡村的教育。所以孔子到处请教各方面的专家,结果他能够集大成,把别人所学的加以精益求精,不断发展,成为当时有名的博学之人。
孔子了解了中国文化发展关键的原因何在,所以他五十而知天命,在“礼坏乐崩”的乱世,他希望重新建立价值观的基础,那就是让每一个人都受教育,启发他内在真诚的心意。任何一种行为,一定要由内而发,它才有道德价值,否则只是外在应付别人而已, 不管你做多少都改变不了自己,而人生最可贵的就是要改造自己,改善自己,把个人的成就跟社会的发展结合起来,所以儒家的思想非常重视人的社会责任,因为没有人可以离开社会而成就自己。学论语,春天的时候开始,年轻的时候开始。孔子思想的特色:温和的理性主义;深刻的人道情怀;乐观的人生理想。
第2讲学而时习之
子曰:“
傅佩荣论语三百讲(1-300讲)
傅佩荣论语三百讲所有文字内容,史上最全!
《论语三百讲》
傅佩荣
第1讲崭新的开始
孔子,公元前551年到公元前479年。这个年代称之为“轴心时代”,人类的理性、人文的思想整个得到展开,而在中国,老子的道家和孔子的儒家,对整个中国历史的影响跟中国人心灵的塑造更是扮演了关键的角色。
孔子年轻的时候,家里面贫困卑微,在社会上没有什么地位,所以他是一个从平凡的人生走出伟大的结局。孔子的特色就是好学,他知道自己只能念书到15岁,那叫做乡村的教育。所以孔子到处请教各方面的专家,结果他能够集大成,把别人所学的加以精益求精,不断发展,成为当时有名的博学之人。
孔子了解了中国文化发展关键的原因何在,所以他五十而知天命,在“礼坏乐崩”的乱世,他希望重新建立价值观的基础,那就是让每一个人都受教育,启发他内在真诚的心意。任何一种行为,一定要由内而发,它才有道德价值,否则只是外在应付别人而已,不管你做多少都改变不了自己,而人生最可贵的就是要改造自己,改善自己,把个人的成就跟社会的发展结合起来,所以儒家的思想非常重视人的社会责任,因为没有人可以离开社会而成就自己。学论语,春天的时候开始,年轻的时候开始。
孔子思想的特色:
温和的理性主义;
深刻的人道情怀;
乐观的人生理想。
第2讲学而时习
傅佩荣论语三百讲(1-300讲)
傅佩荣论语三百讲所有文字内容,史上最全!
《论语三百讲》
傅佩荣
第1讲崭新的开始
孔子,公元前551年到公元前479年。这个年代称之为“轴心时代”,人类的理性、人文的思想整个得到展开,而在中国,老子的道家和孔子的儒家,对整个中国历史的影响跟中国人心灵的塑造更是扮演了关键的角色。
孔子年轻的时候,家里面贫困卑微,在社会上没有什么地位,所以他是一个从平凡的人生走出伟大的结局。孔子的特色就是好学,他知道自己只能念书到15岁,那叫做乡村的教育。所以孔子到处请教各方面的专家,结果他能够集大成,把别人所学的加以精益求精,不断发展,成为当时有名的博学之人。
孔子了解了中国文化发展关键的原因何在,所以他五十而知天命,在“礼坏乐崩”的乱世,他希望重新建立价值观的基础,那就是让每一个人都受教育,启发他内在真诚的心意。任何一种行为,一定要由内而发,它才有道德价值,否则只是外在应付别人而已,不管你做多少都改变不了自己,而人生最可贵的就是要改造自己,改善自己,把个人的成就跟社会的发展结合起来,所以儒家的思想非常重视人的社会责任,因为没有人可以离开社会而成就自己。学论语,春天的时候开始,年轻的时候开始。
孔子思想的特色:
温和的理性主义;
深刻的人道情怀;
乐观的人生理想。
第2讲学而时习
物权法作业
一、 问:
1.试逐一分析A琴所有权的变动原因、属于何种法律事实及所有权取得的性质。 答:
(1)第一次所有权变动原因是乙去世,甲因继承获得A琴的所有权。该所有权变动原因属于事件,所有权取得属于继受取得的因继承遗产取得。
(2)第二次所有权变动原因是甲向丙交付A琴,丙因买卖合同的履行而获得A琴的所有权。该所有权变动原因属于事实行为,所有权取得属于继受取得中的因买卖合同取得。 (3)第三次所有权变动原因是甲向丁交付A琴,丁因买卖合同的履行而获得A琴的所有权。该所有权变动原因属于事实行为,所有权取得属于继受取得中的因买卖合同取得。
2.甲、丙、丁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 答:甲、丙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与借用合同关系。甲与丙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已履行。甲、丙之间的借用同样已履行,但如果甲不能按时返还A琴,丙可以向甲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如甲无法返还,丙可向甲主张损害赔偿。
甲、丁之间亦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并已履行。因丁为善意第三人,交付后,丁对A琴的所有权无瑕疵,丙不得向丁主张返还。丙丁之间无法律关系。 二、 问:
1.甲与乙、甲与丙的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答:两份买卖合同均有效。因为不动产买卖合同订立即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