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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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解读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解读
为解决税前扣除凭证种类多、源头广、情形多的局面,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2018年第28号),对税前扣除凭证的相关概念、适用范围、管理原则、种类、基本情形税务处理、特殊情形税务处理等予以明确。
一、背景意义
一是《办法》明确收款凭证、内部凭证、分割单等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将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二是《办法》在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填写内容、取得时间、补开、换开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加强自身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减少税收风险。三是针对企业未取得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外部凭证的情形,《办法》规定了补救措施,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主要内容 ㈠税前扣除凭证类型
1.内部凭证。指根据会计法律、法规等规定,在发生支出时,自行填制的用于核算支出的会计原始凭证。包括支付工资、工资表等。
2.外部凭证。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取得的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分割单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出具的收款凭证等。发票包括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3.相关资料。指企业经营活动直接发生的、能够证明税前扣除凭证真实性的资料,如合同协议、付款凭证和法院的裁判文书等。相关资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江苏地税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苏地税规【2011】13号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规范税前扣除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企业所得税由我省地税部门征收的企业,均适用本办法。
解:这就是国地税分设的不足,同为一省,国税有其办法,地税有其办法,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文件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限额标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限额标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限额标准(仅供参考)
税务知识 2007-08-10 12:24 阅读4163 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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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采取直线折旧法。 (国
税发[2000] 84号)
2、企业计算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前,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国
税发[2003]70号)
从国税发 2003 70号文下发之日起,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计算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在上述文件下发之日前购置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
不高于5%的比例自行确定的残值比例,不再进行调
整。 (国税函[2005]883号)
3、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费(国税、地税规定不同) 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
等支出,税法规定允许扣除。(国税函[1996]673号) 纳税人发生的冬季取暖费税前扣除最高限额为650元,纳税人年度内实际发生的上述支出,在最高限额以内的,据实扣除;超过最高限额的部分,不得扣除。 (冀国税函[2005]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限额标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限额标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限额标准(仅供参考)
税务知识 2007-08-10 12:24 阅读4163 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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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采取直线折旧法。 (国
税发[2000] 84号)
2、企业计算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前,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国
税发[2003]70号)
从国税发 2003 70号文下发之日起,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计算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在上述文件下发之日前购置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
不高于5%的比例自行确定的残值比例,不再进行调
整。 (国税函[2005]883号)
3、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费(国税、地税规定不同) 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
等支出,税法规定允许扣除。(国税函[1996]673号) 纳税人发生的冬季取暖费税前扣除最高限额为650元,纳税人年度内实际发生的上述支出,在最高限额以内的,据实扣除;超过最高限额的部分,不得扣除。 (冀国税函[2005]
企业所得税各项扣除标准
总结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标准汇总
一、扣除项目及其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合理性的确认原则
(1)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2、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解释】包括内、外资企业在内的所有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对于职工福利费的支出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①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
企业所得税各项扣除标准
总结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标准汇总
一、扣除项目及其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合理性的确认原则
(1)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2、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解释】包括内、外资企业在内的所有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对于职工福利费的支出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①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
所得税有关税前扣除
所得税有关税前扣除
所得税有关税前扣除
1)合理工资据实扣除
2)三项经费(工会2%,福利14%,教育2.5%
3)社会保险金---对补充金有制约(公务员的可以扣除)
可能要加企业所得税的有:补充养老金;补充公积金
4)租赁费收入(融资---计提折旧,不可扣除;经营---分期摊销扣除)
5)公益性捐赠(第三方非营利机构,有资质证明的,须他们开出的发票)
6)业务招待费(实际支出的60%,最高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0.5%)
例:100万收入,招待支出10万
100*0.5%=0.5万,10*60%=6万,则:可扣除0.5万
7)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营业收入的15%可扣除(大众传媒专用发票,超过的,可无限期结转)
8)加计扣除
A三新研发费用----新技术、新产品加计扣除50%
如:研发实际支出100万,可扣除150万
B安置残疾人员,加计扣除100%
9)技术转让收入
500万以下,免税,超过部份减半征收
如:收入2500万,成本1700万,征收(2500-1700-500)/2=150万
10)劳动保护用品支出(合理的,劳防用品商店发票),把握一个度
11)企业财产保险,可扣除
12)不可扣除-----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不得扣除-----企业间关联的特许费、租金不得扣除
13)佣金、回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
1.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判定居民企业的标准有( )。 A.登记注册地标准 B.所得来源地标准
C.经营行为实际发生地标准 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答案】AD
2.以下符合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是( )。
A.居民企业应当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B.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C.非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D.非居民企业发生在我国境外的所得一律不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B
3.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负担所得的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 A.销售货物所得 B.权益性投资所得 C.动产转让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解析】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是( )。 A.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
企业所得税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的是( )。 A.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B.在中国境内未设有机构的非居民企业
C.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且所得与机构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D.小型微利企业 2.甲公司向乙公司临时拆借资金100万元,借款期间为2013年10月1日~2013年12月31日,银行同期借款利率为0.3%/月,同期存款利率为0.1%/月。甲支付利息为3.6万元,则该项借款利息允许税前扣除的是( )万元。 A.3.6 B.0.9 C.0.3 D.0.86
3.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 )为成本。 A.公允价值
B.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 C.购买价款
D.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
4.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是( )。 A.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
B.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C.企业取得的,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
D.国债利息收入
5.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以下方法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劳
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政策问答集锦
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政策问答集锦
(一)税前扣除政策问题解答
1.问: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如何扣除?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第一条的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按照《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考虑到企业(用人单位)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的支付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企业(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员工(以下简称直接支付);二是企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付给员工(以下简称间接支付)。对于直接
支付的,按照15号公告的规定,区分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税法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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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28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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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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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国税公告(201828号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税公告(202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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