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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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工作措施
为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一重大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促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全面实现。县经办中心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多措并举确保全覆盖工作顺利开展。
一、强化领导促落实。实现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2012年全覆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县经办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迅速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进一步强化领导小组职责。坚持统筹各级力量高端决策、高端研究、高端推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并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齐心抓,确保全面覆盖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造氛围。为了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覆盖顺利实施,我们始终要把政策宣传放在首位并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始终。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好资料、网络、媒体、电视、报纸、短信、标语等常规宣传阵地,继续在报纸、媒体开辟宣传专栏,积极将信息动态、先进典型、基层声音、经验总结、工作成效、理论调研、政策完善等内容踊跃向省、市、县各大网站、媒体投稿,特别是城乡居民拥护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积极参保得实惠的所感、所言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调
研方案等,营
公共财政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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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
作者:李琼 李勇
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年第15期
[摘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准公共品属性及其外部性效应为公共财政筹资提供了理论依据,公共财政主要从“入口” 端和“出口” 端发挥对城乡居保制度的支持责任。通过对湖南武陵山片区的财政筹资能力测算发现,按照参保居民100元缴费,财政补助30元的标准,湖南武陵山片区整体上有能力负担。但是,片区内部各县负担能力大小不一,特别是财政收支缺口巨大的县市,负担能力的可持性受到挑战。为此,需要高效优质地发展经济、合理划分各级财政的筹资责任以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以保障片区城乡居保制度的健康运行。 [关键词]公共财政;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武陵山片区 [中图分类号]F840.67 ; ; ; ; ; ;[文献标识码]A
1 ; ;公共财政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理论依据 1.1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准公共品属性
公共品是与私人品对立的概念,它是这样一种产品:每一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方案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广泛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为重点,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宣传,使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良好氛围,力争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二、任务和目标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总体要求是,做到入户宣传率达到100%、资料入户送达率达到100%、城乡居民知晓率达到100%。形成“政策天天讲、标语处处挂、资料户户有、干部村村走、政策人人懂”的宣传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政策,踊跃参保。
三、时间安排
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宣传资料、手册等印制工作; 2012年4月中旬召开县、乡镇、村(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集中进行宣传培训。
2012年5月1日前完成政策业务培训;
2012年5月2至7月31日为重点宣传阶段,全面开展进入户宣传动员工作。
四、宣传内容
宣传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以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方案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广泛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为重点,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宣传,使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良好氛围,力争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二、任务和目标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总体要求是,做到入户宣传率达到100%、资料入户送达率达到100%、城乡居民知晓率达到100%。形成“政策天天讲、标语处处挂、资料户户有、干部村村走、政策人人懂”的宣传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政策,踊跃参保。
三、时间安排
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宣传资料、手册等印制工作; 2012年4月中旬召开县、乡镇、村(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集中进行宣传培训。
2012年5月1日前完成政策业务培训;
2012年5月2至7月31日为重点宣传阶段,全面开展进入户宣传动员工作。
四、宣传内容
宣传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以
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查询
温馨提示:
请输入公民身份号码查询(公民身份号码尾号如有“X”请填大写字母)。
初始密码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定金融机构银行存折(卡)号后6位。
为保障您个人参保信息的安全,请登录系统后及时更改密码。
如查询密码错误五次被锁定后,请您次日重新登陆系统。
如您忘记查询密码,请联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置密码。
马鞍山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马鞍山湖南东路10号
乘车路线:乘3路、14路、28路、10路 人防办站下
电话:0555-2354107
网站:http://www.massi.gov.cn
马鞍山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南东路10号
电话:0555-2354117(综合科)0555-2354126(基金结算科)0555-2354138 0555-2354117
网址:http://www.massi.gov.cn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马鞍山市湖东北路9号
自助查询:0555-16827766
电话:0555-2373870(贷款)2373867(归集)2373869
《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为确保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8﹞49号),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手续
(一)参保人(包括新参保、续缴保费人员)持本人实名身份证件,到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折。同时,签署《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
《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一式三份,参保人一份,银行一份,区县经办机构一份。协议书只在开立银行专用存折时签署一次。
(二)参保人到银行存入缴纳的保险费后可在每月1-10日办理参保手续,新参保人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填写《参保人员信息表》,办理参保手续;续缴保险费人员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填写《缴费确认表》。
(三)村委会在每月13日前将新参保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参保人员信息表》及续保人员《缴费确认表》交至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在每月16日前将《参保人员信息表》和《缴费确认表》内容录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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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
(四)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18日前将全区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业务经办方法
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经办方法
为确保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经办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和统一业务操作程序,根据《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精神,结合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经办方法。
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业务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注销登记复核,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注销登记申请和初审,村(社区)协理员注销登记通知和代办构成,实行属地化管理。
参保人员出现以下情况,应终止其城乡居保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一)死亡;(二)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三)出国(境)定居丧失中国国籍;(四)其它。
死亡注销登记
参保人员死亡的,村(社区)协理员应通知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其死亡后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参保人员死亡当月内持相关证件、材料到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也可委托村(社区)协理员代办。代办的村(社区)协理员应在参保人员死亡当月内将相关证件、材料及《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上报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提供以下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业务经办方法
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经办方法
为确保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经办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和统一业务操作程序,根据《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精神,结合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经办方法。
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业务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注销登记复核,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注销登记申请和初审,村(社区)协理员注销登记通知和代办构成,实行属地化管理。
参保人员出现以下情况,应终止其城乡居保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一)死亡;(二)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三)出国(境)定居丧失中国国籍;(四)其它。
死亡注销登记
参保人员死亡的,村(社区)协理员应通知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其死亡后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参保人员死亡当月内持相关证件、材料到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也可委托村(社区)协理员代办。代办的村(社区)协理员应在参保人员死亡当月内将相关证件、材料及《大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上报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提供以下材
合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合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1、哪些人可以参加合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答: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 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 险。 2、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答:首次参保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特殊人 群参保登记,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选择缴 费档次,填写《合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的年缴费标准目前设为 100 元、200 元、300 元、 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元、800 元、900 元、1000 元、1200 元、 1500 元和 2000 元 13 个档次。参保人在一个缴费年度内选择 1 个档 次作为缴费标准。 4、参保人如何缴费? 答: 参保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期内 (每年的 1 月 1 日—6 月 30 日) , 将当年选定的缴费档次标准,足额存入经办机构发给的《合肥市城乡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存折》中,由银行进行代扣。 5、政府对参保人员有没有补贴? 答:有。政府对当年足额缴纳保险费的,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 准为: 缴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些事,你得知道!
“养老保险”一直是大家十分关心的话题。那么,今天就一起来看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和资格核对的知识——
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基本条件有什么?
答: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如何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到哪里办?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上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时需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对待遇领取标准
有异议怎么办?
答: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对待遇领取标准有异议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县社保机构提出重新核定申请。
社保机构会及时受理,重新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反馈待遇领取人员。
确需调整的,待遇领取人员需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为什么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核对?
答:
开展资格核对可以防止冒领及重复领取养老待遇行为的发生,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