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取消国企在能源行业的垄断地位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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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取消国企在能源行业的垄断地位
不应该取消国企在能源行业的垄断地位 标准:是否有利于能源结构的转型; 是否有利于监管、何者质量更可靠; 取消国企垄断之后的竞争是否有益; 在实际操作上是否可行
1.是否有利于能源结构的转型 转型的动力:(拉平)能源企业之间面对竞争有转型的动力;国家面对国际竞争也有转型的动力
转型的能力:国家可以集中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的某一项新能源的研发;国家更能迎合自己的政策确定能源研发、开发的方向 2.是否有利于监管、何者质量更可靠 民营企业:规模小、分散不利于监管
国营企业:规模大、集中有利于监管(资料1)
民营企业:规模小、单一企业产品质量不好所产生的危害小
国营企业:规模大、单一企业产品质量不好所产生的危害大,对国家经济影响大(所以国家更注重这些垄断大企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论证?) 3.取消国企垄断之后的竞争是否有益
(1)开放市场竞争之后价格只会越竞争越高(因为全球范围内永远不会在能源行业形
成完全竞争市场?)
(2)能源竞争的格局在当前中国国情之下不可能存在 4.实际操作上是否可行
难以集中采集调配,提高了运输成本
高调行善不应该被鼓励一辩立论
高调行善,是指在行善的过程中或者事后,通过一些手段主动宣扬自己的善行以达到某种目的。特别强调的是事后被别人发现的不是高调。鼓励则是肯定、激励、提倡。今天我方判断高调行善是否应当鼓励的标准在于,高调行善是否能形成一种正确的社会导向,使人们形成自觉的行善习惯。
我方所持的观点是:高调行善无可厚非,但是也不应该鼓励。
行善助人,体现了一个人的道德素养,它属于道德的范畴。正确的行善理念应包含真诚、尊重、主体平等、不做作等。而这些理念能否体现出来,在于行善者分寸的拿捏、方式的选择以及言行的表现。正确理念的善行,彰显的是我们整个社会的人文关怀,能够引发人们跟进的热情,应该鼓励。
而高调行善,它是行善者的个体行为,代表的是行善者的态度和认识。其本身无可厚非,但是把它拿来作为群体学习的榜样来鼓励,我方认为还不应该。首先高调行善偏离我们所持的道德价值观,“上善若水”“润物细无声”是我们容易接受的,高调不免带来作秀之嫌。其次,由物质层面向精神层面过度的过程中,由于法律、制度、社会保障不健全,高调行善者得不到有力的保障,还有别有用心之人钻空子,聚光灯的高压下,难以形成一种正确的社会导向。
从高调行善对个人的影响的角度来看,高调行善容易使行善目的由单纯变质为功利性显
司法审判不应该参考民意一辩稿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民意不该成为司法审判的依据。(一辩陈词)
在最开始,根据权威解释,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而民意,在司法中可以认为是广大群众对某一案件所持有的意见或情感倾向,其不同于公意,公意是高于个人利益的人们共同的利益。而法律,正是公意的一种体现,其强调理性与理智,可反观民意,民意在司法案件中的价值真的有对方辩友所吹嘘的那么巨大么?
最根本的,民意与法律的立场便不同,理有如下几点:
??1.法律所坚定的是法律真实、证据至上, 而民意所求的却是实体真实、道德公正; ??2.法律更注重逻辑的推演,而民意往往是民众感性地同情弱者的表现;
??3.法律对证据是吹毛求疵,一再求证,而民意,通常是舆论发展的结果,而在舆论传播过程中,传播者不可避免地带上了个人价值观和情感倾向,这样不再客观公正的舆论所产生的民意,又有多大的价值呢?
我们再来看一看法律中最重要的司法审判环节,首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6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独立、中立正是司法审判的重要特点,也是法律之所以能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保障。其次,司法审
中国社会不应该接纳高调行善一辩稿
好,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接纳的定义是接受采纳,代表着心中的一 种认可感,而高调慈善是指行善者主观上去基于行善的目的,但是刻意追求该行为的社会知名度,客观上采取了扩大社会知名度的措施。我方认为,中国社会不应该 接纳高调行善,理由很简单,就是高调行善这样的行善方式会极大的冲击和破坏我们社会对善观念的认知,此话怎讲,听我一一道来。
第一,就高调行善的本质而言,高调行善客观追求社会知名度的目的,使得慈善本质 上成为了一种交易,破坏了社会对善行的一种美好的认知。这是由于善行能使施善者的心灵得到净化,使受助者的内心得到感化与激励,才使得两千多年来的良心善 循环得以维系,但是在高调行善下,施善者刻意追求社会知名度,赋予施善功利的色彩,使得善行本质上成为一种交易。施善者通过行善的方式花大价钱购买的社会 知名度,受助者心安理得的接受配合演出的报酬,我们不知道施善者得到的快乐到底来源于善行呢?还是社会知名度背后所存在的巨大利益呢?对于受助者而言,陈 光标在台湾出行的时候,因为没有给XXXX钱,受到了行人的谩骂,让随行的人十分尴尬。施善者动机不纯,受助者不懂感恩,可见善行一旦赋予了功利,就破坏 了原本最美好的样子。
第二,从高调行善的作用而言,高
在中国不应该鼓励超前消费
一辩稿 在中国发展经济不应该鼓励超前消费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刚才的立论非常精彩,但却存在一些问题。对方辩友论证了消费对发展经济的重要作用,这点我方不否认,但鼓励消费难道等于鼓励超前消费吗?这两者显然是不能划等号的。超前消费,是指超越现阶段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的消费,它在资金来源和支付风险上与普通消费有着本质区别。而在当下中国,发展经济不是刺激短期经济的增长,而是保持长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考量一个公共政策应不应该实行,首先要看能不能达到政策的目的,其次要看在中国的国情下是否会带来大的副作用。我们说在中国不应该鼓励超前消费,是因为它难以达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并且会带来很大的副作用。下面陈述我方观点:
一 在中国鼓励超前消费难以达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超前消费,实际上是预支未来的收入以支付当前的消费,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今天的一时之需,但结果是抑制了明天的消费并且埋下了很大的隐患。在当下中国,房奴、车奴、卡奴这些超前消费的人群在还款压力下面临着没钱消费,不敢消费的窘境。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已经有31%的购房者月供占到其月收入的50%以上,已超过了国际公认的住房消费警戒线。巨大的还贷的压力让他们不得不减少
成功的作品应该不应该拍续集
成功的作品应该不应该拍续集
正方:耶鲁大学 成功的影视作品应该拍续集 反方:台湾大学 成功的影视作品不应该拍续集
主 席:亲爱的朋友们,您现在收看的是99国际大专辩论会A组的第二场初赛。今天对阵的双方是那鲁大学和台湾大学。 说到辩论,我们自然会联想到战国时期或是古希腊古罗马,那的确是辩论的辉煌时期,但是古人的辉煌已远离我们,古时辩坛的名家先贤已具往矣,但是古人的 智慧却早已经被我们应用,辩论也早已从浮华走进现实生活,成为一种实实在在的生活技能。由此可见,数辩坛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啊!
朋友们,近一个时期我们在电视屏幕上都看到了一只可爱的小燕子飞来飞去,那就是“还珠格格”,好像第一部好几十集没有飞累,又飞进了第二部,又是好几十集,据说第三部又在筹集当中。这个现象也不是偶然的.。这个文化现象倒是挺有意思。那么是不是所有成功的影视作品都应该拍续集呢?今天我们就此现象作一番辩论。
根据赛前抽签的结果:正方耶鲁大学他们所持的立场是——成功的影视作品应该拍续集。方台湾大学所持立场是——成功的影视作品不应该拍续集。下面要进入的是陈述阶段。首先有请正方一辩高昆同学陈述观点,时间是3分钟。(掌声)
正方一辩:谢谢主席!
优秀影视作品不应该拍续集 一辩稿
谢谢主席,大家好!我方观点是优秀影视作品不应该拍续集。首先我必须要指出对方一个很重要的:对方辩友认为。。。但。。。因此对方的论有原则性错误!不具有说服力!我们来分析下辩题:优秀,是同时具有商业价值与艺术价值,能经受住时间考验的作品。续集,则是延续前一集所拍摄的影视作品,内容、风格受原作束缚。我方今天判断的标准是:续集拍摄是否有利于实现影视作品的价值,包括商业价值与艺术价值。接下来我将从价值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对我方两个观点进行论证:
首先,现如今大多数优秀影视作品的续集追求纯利益,续集的价值大大缩水!因此不该拍摄续集。今年上半年,中国电影市场共有103部国产片,85部亏本,亏损比例达到惊人的82.5%。在这样激烈的环境下,依靠原作名声更容易赚钱的续集成为制片商们很好的选择!而数据表明,从去年5月到现在好莱坞共有29部续集作品,它们的票房数以亿计,秒杀教育片和文艺片。可当他们走过,我们得到了什么?我不评判,大家可以想想这29部片子自己记得几部,续集作品的分量自然可以体会到。
如今续集的编剧们大都以利为先,为了满足观众的好奇,对风格,人设大刀阔斧的修改来博取高票房,但这样子的续集没有出彩的音乐、场景布置与对白设计,在艺术上价值低,同时也没有在精神上
优秀影视作品不应该拍续集 一辩稿
谢谢主席,大家好!我方观点是优秀影视作品不应该拍续集。首先我必须要指出对方一个很重要的:对方辩友认为。。。但。。。因此对方的论有原则性错误!不具有说服力!我们来分析下辩题:优秀,是同时具有商业价值与艺术价值,能经受住时间考验的作品。续集,则是延续前一集所拍摄的影视作品,内容、风格受原作束缚。我方今天判断的标准是:续集拍摄是否有利于实现影视作品的价值,包括商业价值与艺术价值。接下来我将从价值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对我方两个观点进行论证:
首先,现如今大多数优秀影视作品的续集追求纯利益,续集的价值大大缩水!因此不该拍摄续集。今年上半年,中国电影市场共有103部国产片,85部亏本,亏损比例达到惊人的82.5%。在这样激烈的环境下,依靠原作名声更容易赚钱的续集成为制片商们很好的选择!而数据表明,从去年5月到现在好莱坞共有29部续集作品,它们的票房数以亿计,秒杀教育片和文艺片。可当他们走过,我们得到了什么?我不评判,大家可以想想这29部片子自己记得几部,续集作品的分量自然可以体会到。
如今续集的编剧们大都以利为先,为了满足观众的好奇,对风格,人设大刀阔斧的修改来博取高票房,但这样子的续集没有出彩的音乐、场景布置与对白设计,在艺术上价值低,同时也没有在精神上
怒江应不应该开发论述
怒江水利资源开发与三江并流世界自然
遗产保护的争论
怒江发源于青藏高原唐古拉山南麓。流经西藏自治区和云南省流出国境,进入缅甸称萨尔温江。我国境内干流长2 020 km,流域面积13.6万km ,年径流量710亿m 。怒江上中游地处横断山脉的高山峡谷,干流落差达4840 m,水能资源丰富。全流域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达4 474万kW,技术可开发量为3 00万kW,其中干流约3 000万kW。由于怒江的落差大,又集中在上中游河段。开发的单位千瓦造价低。可以说是我国的一座水电富矿。开发后除了向我国东南部输送电力外,其环保功能也将是巨大的。如果怒江开发1 500万kW的水电。相当可减少年燃煤约3 800万t。其环境效益不仅是对于中国。而且有益于全球大气保护。所以广义上讲,怒江水电开发工程也是环境保护工程。
下面概括一下怒江水资源开发的正面影响:
(1)开发怒江水电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其投资少,回报大。 (2)开发有利于促进怒江地区水电的发展,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增加了就业机会。
(3)开发有利于充分发挥怒江地区丰富的矿藏、水能、生物及旅游资源优势,改变当地贫困落后的现状。促进怒江社会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以及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
成功的作品不应该拍续集
亲爱的主席,各位辩友大家好,有一句话叫做貂尾不足狗尾续。
对方辩友一而再的强调你们的经济效益,你们的影迷期待。但是成功作品的续集真的就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吗?拍摄续集确实有一定的先天优势,但是续集不意味着为票房上锁,续集作品遭遇“滑铁卢”的数不胜数,我这里有一些数据,希望跟大家分享:
《致命武器4》投资:1.4亿$, 票房: 1.3亿
《生死时速2》 投资:1.1亿 票房收回仅4800万
我想这些数据很明显的指出一个问题,就是续集并未像对方便又所有的那样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创意革新可能性的失效,使得影片所能取得的成就注定要在前作之下。或许许多制作人在开拍前就想到了这点,于是在影片的宣传中就打出了“加强版”的概念——扩场子、扩人物、扩阵容。作为一部续集电影来讲,这样的宣传方式无疑是最十拿九稳的。就算没剧情没内涵,看看特效,博个笑脸呗。
但是,观众不是傻子,影片失去的并不仅仅是好的创意,很多首作中的精彩部分,在续集中都被淡化了,反而是增加了一些抄袭和拷贝,强拉硬拽,生搬硬套。这让无数的观众在满怀着热情去追看你们的续集后得到什么,他们怀着对第一部的美好记忆去了,却发现续集成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别再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