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综2009 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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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综改〔2009〕3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文件 湖南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财综改?2009?3号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湖南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财政局、农办(农民负担监管办)、农村综合改革办:
—1—
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 2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批复湖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函》(国农改[2009]7号)精神,现就我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
浙财综字〔2009〕100号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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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
部门 序号 外办 1 护照费 收费项目 50元/本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价费字?1992?198号,计价格?1999?466 号 备注 护照 (1) 护照加急 (2) 2 签证、认证代办费 申请护照者要求加急办理的,在第1个工作日内或立等即取护照的,每本加收40 元加急费;在第2个工作日内取护照的,每本加收25元加急费。 (1) 因公出国外国签证代办费(限于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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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外国使领馆认证代办费(限于国家机关) 3 领事认证费 1、在北京代办外国签证:160元/本,每增加一国签证100元; 计价格?1999?466号,?1993?浙价发102号 2、在上海代办外国签证:100元/本,每增加一国签证80元。 1、在北京代办认证:380元/本,一次办浙财综字?2006?136号 理两份以上的每增加一本70元; 2、在上海代办认证:80元/本。 100元/份 50元/证 50元/证(份) 计价格?1999?466号 财综?2004?14号 第1个工作日内或立等即取认证证书 (1)
财综24号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
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
财综[2009]24号 (2009年5月1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
2002年,国家制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对于抑制建设用地快速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已不尽合理。为保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等别与各地实际情况相适应,决定对部分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5月1日(含)起,各地依法获得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均统一按照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计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附件2同时废止。
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调整后,每个征收等别对应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保持不变,仍继续按照财综〔2006〕48号文件附件1规定执行。 附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
财税24号 注释
发文标题: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所属区域: 阅读人次: 评论人次: 页面功能: 发文内容: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2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8-3-3 2008-3-1
行业专题综合政策
所有行业 全国
30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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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促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税收政策
(一)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二)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
财综24号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
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
财综[2009]24号 (2009年5月1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
2002年,国家制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对于抑制建设用地快速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已不尽合理。为保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等别与各地实际情况相适应,决定对部分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5月1日(含)起,各地依法获得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均统一按照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计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附件2同时废止。
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调整后,每个征收等别对应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保持不变,仍继续按照财综〔2006〕48号文件附件1规定执行。 附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
民生办〔2008〕24号
民生办〔2008〕24号
民生办 2008 24号
关于征求《安徽省2008年度民生工程实施
情况考核办法》意见的函
省直各有关部门:
为推进民生工程抓好落实、抓出成效,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我们在去年民生工程考核办法的基础上,草拟了《安徽省2008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并征求了省直部门联络员和各市民生办意见。请提出修改意见,于6月16日前反馈至民生办。
(联系人:吴巍,电话:5100324,传真:5100557)
民生办〔2008〕24号
附件:1.2008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关于民生工程考核办法的修改说明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二日
2.
民生办〔2008〕24号
安徽省2008年度民生工程
实施情况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不断抓出成效”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省委、省政府有关十八项民生工程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皖政 2008 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各市政府组织实施省政府确定的十八项民生工程情况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各市自行实施的民生项目不列入考核范围。考核内容和相关指标根据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十八项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有关要
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粤财综〔2009〕53号)
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建设厅2009年4月14日以粤财综〔2009〕53号发布 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护耕地,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以及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按工程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市、县(县级市,下同)分级征收,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第三条 专项基金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以下简称墙革办)负责征收和使用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墙革办)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征收。
第四条 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审计和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征 收
第五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按照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或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面积一次足额预
大学实用写作-政教24号
山东财经大学文件
政教〔2013〕24号
关于给予李苏阳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
各学院(部、中心)、各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
李苏阳,男,学号20101113431,国际交流学院金融管理
与实务2010级专科4班学生。
该生在2013年1月26日金融市场学考试中,夹带小抄,违反了《山东财经大学关于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政教〔2011〕20号)第三条规定,属于考试作弊行为。该生在2011年6月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考试中作弊,我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该生在校期间累计有两次
作弊行为。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关于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第四条,给予李苏阳开除学籍处分。
山东财经大学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
山东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印发
打字:孙咏梅
2011 24号文医院表格
附表四
森工林区(填报单位: 序号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
)年(人员 类别 性别
)月份参保人员在林业职工医疗住院社保部门支付医疗保险待遇明细表单位:人、元 就诊日期 出院日期 住院 天数 病案号 病种定额 单据号 诊断 本次住院医药 个人应承担 费总金额 金额 社保预留 10% 本次住院社保 核销金额
合计 注:此表一式四份,医院业务、财务各一份,社会保险机构业务人员、财务各一 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审后将上报纸制和改后电子文档保存在社保业务部门。 医院制表人: 社保审核人: 社保复审人: 财务审核: 财务复审: 打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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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森工林区( )年( )月份参保人员在林业职工医疗住院社保部门支付医疗保险待遇明细表
填报单位:
单位:人、元
注:此表一式四份,医院业务、财务各一份,社会保险机构业务人员、财务各一 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审后将上报纸制和改后电子文档保存在社保业务部门。
医院制表人:社保审核人:社保复审人:财务审核:财务复审:
打印日期:
人员在林业职工医疗住院社保部门支付医疗保险待遇明细表备注(个人 编码)
上报电子文档,审后将上报纸制和改后电子文档保存在社保业务部门。
第 2 页,共 2 页
表
上报电子文档,审后将上报纸制
湘职改字24号 - 图文
关于印发高教等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 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的通知
湘职改字[1999]24号
各市、州、省直各单位,省各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一九九三年制定的《高教等二十七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评条件》(湘职改字[1993]001号)颁发以后,对于科学评价和不拘一格启用优秀人才,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发挥了较好的激励作用。为了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机制,本着重业绩、重成果的原则,在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原二十七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评条件重新进行了修订、补充,同时增加了林业、土建等四个专业的破格条件,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新修订的“破格条件”,从2000年起执行。湘职改字[1993]001号文件所附二十七个系列(专业)的破格参评条件(试行)同时废止。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部分系列破格条件,以正式文件为准。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
成 果 及 业 绩 专 著、论 文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国务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