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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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分析题
第二部分:案例分析题(共40分,每题10分)
【案例一】海兴修理厂与热带作物研究所签订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规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合同双方所在地及A市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A市B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修理厂认为该项技术存在缺陷,双方发生争议。修理厂据此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均未选定仲裁员,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于某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于某于是指定了甲、乙、丙3名仲裁员。修理厂认为甲与研究所有利害关系,申请其回避。首席仲裁员丙审查后确认申请理由不实,决定甲不予回避。修理厂要求公开审理,研究所则不同意,仲裁庭根据案情,决定公开审理。热带作物研究所对此不服,仲裁庭经过研究,又决定不公开审理。热带作物研究所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仲裁庭因此决定中止仲裁程序。一周后热带作物研究所表示愿意出庭,仲裁庭决定再次开庭。开庭前仲裁委员会指定某机构对该项技术进行了鉴定,但始终未告知当事人鉴定报告的内容,只由仲裁庭内部掌握和参考。裁决作出后,海兴修理厂以仲裁员甲在仲裁该案时应予回避而未回避为由,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根据以上情况,指出仲裁协议以及仲裁庭、仲裁员存在哪些法律上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考点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法院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原告、被告)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四层含义:a 发生在民事诉讼法过程中。b 存在于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之
间。c 它受民事诉讼法调整。 d 它以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
3、诉权主体(当事人)<诉讼主体(当事人、法院、检察院)<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当事人、法院、检察院、其他诉讼参与人)
4、(当事人死亡是诉讼中发生的法律事件,可以引起诉讼的中止或终结。在离婚案件中,应终结) 5、各种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民事诉讼关系
6、法的价值——自由、正义、秩序 公正(法官中立、当事人平等、程序公开)
第一章 民事诉讼于民事诉讼法
一、 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
1、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围绕着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发生的纠纷。
民事纠纷特征:a 产生于平等主体之间 b 围绕着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发生 c 适用民事实体法解决 d属于私权性质的纠纷 (人的基本权利: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
a 私力救济:自决、和解(纠纷当事人通过协商互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题
2002—2003学年第二学期终考
法律 专业 01级 民事诉讼法 试题
班级_________学号_________姓名_________分数_____
一、填空题(10分)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有主体、内容 三大要素构成。 2、诉的种类分为确认之诉、 、变更之诉。
1、下列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中,哪一项不是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 )
A、诉讼权力平等原则 B、调解原则
C、辩论原则 D、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2、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由谁管辖( )
A、中级人民法院 B、债权人住所地基层法院 C、标的物所在地法院 D、债权人住所地法院 3、民事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人数在多少人以上,可以适用代表人诉讼( ) 3、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有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 。 4、民事诉讼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即客观真实性、 和合法性。5、当事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提起上诉的期间为 日。 6、法院调解的原则有 、合法原则、查明事实、分清是否原则。7、
期末考试民事诉讼法重点内容
2006年期末考试民事诉讼法重点内容(据 徐昕同志)
1.纠纷解决机制的类型和原理:
私力 ADR 公力
2.程序正义:在对一种至少会使一部分人的权益受到有利或者不利影响和活动或决定作出评价时,不能仅仅关注其结果的正当性,而且要看这种结果的形成过程或者结果据以形成的
程序本身是否符合一些客观的正当性、合理性标准。
3.民诉法基本原则
论处分原则 论辩论原则 论平等原则 论诚实信用原则 4.民诉法基本制度 简述公开审判制度及例外
合议制 回避制度 审判委员会 两审终审制的基本内容
5.基本理论
诉权 标的 既判力 民诉法律关系 证明责任 6.主管和管辖
案例是否具有可诉性/是否归民庭管/归哪方管辖
管辖的具体规则 简述协议管辖 7.当事人
简述无独立请求权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简述诉讼代表人制度
8.证据
无须证明的事实有哪些
证明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9.期间、送达
10.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的条件和适用范围 11.强制措施(特别是罚款与拘留的适用) 12.普通程序的运作流程,特别是开庭审理的启动
13.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4.二审程序的审理范围 15.再审案件的适用条件 16.检察制度概述 17.督促程序概述
18.执
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
【2—1】原告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吴某偿还10万元的借款,吴某抗辩说这10万元虽然一开始是自己向张某借的,但后来双方决定合伙做生意,张某已经把这10万元作为其合伙时的出资,现在合伙做生意严重亏损,出资款当然不能退还给张某。此案经过举证,质证后,张某感到自己胜诉的把握不大,于是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问:法院是否应当同意张某撤诉?
【2—2】刘某与赵某曾是生意伙伴,2005年3月,赵某向刘某借款10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利息2万元,还款期到后,虽经刘某多次催讨,赵某仍迟迟不还,刘某将赵某诉到法院。
问:(1)如果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偿还本金、利息、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的调解协议,该协议是否合法?
(2)如果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和解协议的内容为被告偿还10 万元本金和2万元利息,原告承担诉讼费用。当事人要求法院以调解书的形式确认和解协议的效力,法院是否应当出具调解书? (3)如果刘某在法院开庭前撤回起诉,他能否就这一债权再次提起诉讼?
【2—3】甲仓储公司为其库房及仓储货物投保,与乙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1850万元。后因天降大雪,致使10间库房倒塌,事故发生后,甲公司
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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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1、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冯某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件,由于被告要求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法院决定由法官张某和人民陪审员乔某、吉某组成合议庭,张某任审判长。刘某得知陪审员乔某是被告的表弟,便要求其回避,但回避申请被张法官当场拒绝。在审理中,被告提出自己未能按照合同未定交货,是由于天降大雨,冲垮了公路。法庭审理后认为,原告未及时告知交货地点是造成被告迟延履行的主要原因,因而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原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对该案件再次进行审理。
问:(1)本案合议庭的组成是否合法?
(2)张某申请回避的理由是否成立?
(3)张法官的作法是否合法?
(4)对法院的决定不服,是否可以提出上诉?
(5)张法官是否可以参加新的的合议庭?新合议庭可否由人民陪审员参加?
(6)一审法院对案件的审判是否存在程序上的错误?
分析:本案虽然不属于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但由于被告要求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法院决定由陪审员参加审理是合法的。不过,法院不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而是采用指定的办法确定陪审员,则
本科民事诉讼法期末试题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08级本科 《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五道题,每题1分,共5分)
1.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 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2.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B.甲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乙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C.甲的诉讼行为可对本诉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乙的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D.任何情况下,甲有上诉权,而乙无上诉权
3.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
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
民事诉讼法习题
民事诉讼法习题
习题自测 总论部分(一 二) 分论部分(一 二)
第一章 民事诉讼概述
一、名词解释
1、民事诉讼 2、民事诉讼目的 3、民事诉讼基本模式 二、简答题
1、概述民事诉讼的特 点 2、简述构成诉讼公正价值的基本要素 3、简述影响诉讼效益价值的因素
4、简要概述关于民事诉讼目的的各种学说
三、论述题
1、简要论述民事诉讼基本模式的类别、特征及其具体划分 2、论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
一、多项选择题
1、属于民事程序法的有( )
A. 民事诉讼法 B. 人民法院组织法 C. 公证法
D. 人民调解法规
2、民事诉讼法和审判实践把民事诉讼全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如( ) A. 起诉和受理阶段 B. 调解阶段
C.
民事诉讼法总结
民事诉讼的管辖
主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间行使各自职权和履行各自职责的范围和权限 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
一、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二、婚姻家庭关系 三、经济法律关系 四、劳动法律关系 五、其他按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六、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一、管辖的概述
管辖:是指确定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划分管辖范围的原则
☆ 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和便利人民法院行使审理 ☆ 均衡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负担 ☆ 原则规定与灵活规定相结合 ☆ 维护国家主权
管辖: 1.法定管辖(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 专属管辖) 2.裁定管辖: 移送管辖 指定管辖 管辖权的转移 二、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海事、海商案件
(2)除专
民事诉讼法教案
第一编 导论 第一章 民事诉讼基本概念
第一节 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 一、民事纠纷
1、概念和特点
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特点:*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平等主体 *纠纷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纠纷主体有可处分的权利——可处分性 2、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自力救济——自决和和解。 特点是不依靠外部力量、仅凭借纠纷主体力量解决(一方或双方力量) 社会救济——诉讼外调解和仲裁。特点是依靠社会力量作为中间第三者依据道德和法律解决纠纷。
公力救济——诉讼。特点是在法院(特定国家机关)主持下解决纠纷,是最权威、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具有强制性、规范性、终局性,且最公平、 合理
3、诉讼:诉——告;讼——争。即将诉争告于官署以争曲直。所以,诉讼实质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在纠纷当事人参加下,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方式。在现代社会,解决纠纷的国家机构是国家专门的司法机关——法院,因而诉讼也即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的参加下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方式。 二、民事诉讼概念和特点
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