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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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
《建筑法规》
自学指导书及习题集
中原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建筑法规》自学大纲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建筑法规》课程是工程管理专业的专业选修课,它既是对建筑活动进行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建筑领域各级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从业人员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因此,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把握建筑法规,不仅关系着建筑领域各类主体的生存和发展,而且直接关系着广大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与基本素质的提高。本课程目的在于讲述建筑法规与普通法规的关系,建筑法规的体系及立法原则,并具体讲述城市规划法,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投标法等。通过对我国现行的建筑法规的介绍,培养学生较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把握建筑法规,具有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办事的意识水平,一方面能履行守法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能运用法律保护人身和物质利益。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作为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生,除学习和掌握一般的法律知识外,还应学习和掌握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的法律知识——建设法规。
了解建筑法规的构成及其与普通法律的关系,理解建筑法规的立法原则。熟悉建筑法、城市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资质管理等的有关法规及条例。以教师讲解为主的教学组织,结合具体案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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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深学生对建筑法规的认识与
建筑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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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习题集1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D)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A.法律行为 B.法律规则 C.法律责任 D.法律事实 2、由办公室主任代表公司经理参加开标会议,这种代理是(A)。 A.委托代理 B.指定代理 C.法定代理 D.一般代理
3、我国民法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D)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A.1年 B.2年 C.4年 D.20年
4、建设单位必须在(C),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办理工程报建登记手续。 A.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后,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 B.建设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后,正式开工之前 C.建设工程立项批准后,工程发包之前 D.建设工程发包之后,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
5、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B)。 A.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1个月 B.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 C.延期以一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1个月 D.延期以一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
6、在建的建筑工程中止施工满(C)的,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
建筑法规论文
建筑法规论文——建设工程质量
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对湖南省凤凰县溪沱江大桥坍塌事故进行案例分析和案例总结。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 建设法规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勘探、设计单
位 质量监督部门 政府部门 安全责任
正文:
建设工程的质量优劣直接关系社火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世界各国历来高度重视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形成了政府强制严格监督工程质量的国际惯例。我国建设法规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业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章、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探质量管理办法》(2002年)等等都是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规。 一.案例简介
2007年8月13日16时45分左右,湖南省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据调查事故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堤溪沱江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不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0号桥台一侧拱脚区段砌体强度
建筑法规习题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1、 我国法的形式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的是:( ) A、某省人大指定的地方性法规 B、某经济特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规范性文件 C、某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判例 D、我国参与的国际条约
2、法律效力等级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关键,下述法律效力排序正确的是( ) A、国际条约>宪法>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B、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D、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3、当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发生冲突时,下述解决办法中正确的是( ) A、部门规章不一致时,适用新规定;同时颁布的,由双方协商
B、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C、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全国人大法工委裁决 D、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
4、下面不属于广义法律的是( ) A、《建筑法》 B、《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C、《甲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D、《建设工程施工劳
建筑法规试题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试卷 (A)卷
2006年秋期
课题名称:建筑法规 考试时间: 04级物业管理专业 学号: 姓名: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总得分 得分 评卷人 得评卷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分 人 1、 法律责任: 2、 要 约: 3、 保 证: 4、 赠与合同: 5、 招 标:
得评卷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分 人
1、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沙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沙某将标的物提存以后,该标的物如果意外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谁承担? ( )
A)应由胡某承担 B)应由沙某承担 C)应由沙某与胡某共同承担 D)应由提存机关承担
2、北京碧溪公司与上海浦东公司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碧溪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浦东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于何时成立? ( )
A)自碧溪公司与浦东公司口头协商一致并签订备忘录时成立 B)自碧溪公司签字、
建筑法规试题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试卷 (A)卷
2006年秋期
课题名称:建筑法规 考试时间: 04级物业管理专业 学号: 姓名: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总得分 得分 评卷人 得评卷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分 人 1、 法律责任: 2、 要 约: 3、 保 证: 4、 赠与合同: 5、 招 标:
得评卷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分 人
1、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沙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沙某将标的物提存以后,该标的物如果意外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谁承担? ( )
A)应由胡某承担 B)应由沙某承担 C)应由沙某与胡某共同承担 D)应由提存机关承担
2、北京碧溪公司与上海浦东公司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碧溪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浦东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于何时成立? ( )
A)自碧溪公司与浦东公司口头协商一致并签订备忘录时成立 B)自碧溪公司签字、
建筑法规论文
我对建筑法规的认识
摘要:
现代的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方方面面都需要法律的监督和维护。在建筑
行业,建筑法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作为当代的土建类专业的大学生,学好建筑法规是非常必要的。建筑法规对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比如说,对建筑质量的提高和保障、合同的完善、工程结算等方面给工程建设提供了法律的依据。
关键字:
建筑法规;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合同
正文:
在半个学期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中,让我对建筑法规有了新的认识。在学习之前,感觉建筑法规只是中国万千法律中的普普通通的一个,现在才知道,过去的自己是何等的肤浅,何等的无知。
建筑工程的法律体系包括建筑工程法人制度、建筑工程代理制度、建筑工程物权制度、建筑工程债权制度、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制度、建筑工程担保制度等等。建筑工程法律不仅具有综合性的特点,还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具有自己的完整体系。它是指已经制定的和需要制定的建设工程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地方规章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的一个具有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体系。
下面我将对建筑法规在工程质量、建筑工程合同、工程结算等问题中的体现分析和解释,让
建筑法规案例分析
篇一:建筑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一
某建筑公司与某学校签订一教学楼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要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学校的教学楼施工任务。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向学校提交了竣工报告。学校为了不影响学生上课,还没组织验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使用过程中,校方发现了教学楼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修理。施工单位认为工程未经验收,学校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应再承担责任。试问:
1、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分别是什么?
答: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学校。客体是施工的教学楼。内容是主体双方各自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具体而言是某学校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后,该学校就有权要求建筑公司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教学楼。建筑公司的权利是获取学校的工程款,在享受该项权利后,就应当承担义务,即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教学楼给学校,并承担保修义务。
2、应如何具体地分析该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责任的承担方式,为什么? 答:因为校方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直接投入了使用,违反了工程竣工验收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所以,一般质量问题,应由校方承担。但是,若涉及到结构等方面的质量问题,还是应按照造成质量缺陷的原因分解责任。因
建筑法规法八
第七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本章教学目标
1.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 2.了解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规要求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对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其目的在于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和建筑职工的人身安全。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包括纵向、横向和施工现场三个方面的管理。纵向方面的管理主要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横向方面的管理主要是指建筑生产有关各方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等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是指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和集中体现。
建筑生产的特点是产品固定、人员流动,而且多为露天高空作业,不安全因素较多,有些工作危险性较大,是事故多发性行业。近年来每年的施工死亡率为万分之三左右,死亡人数仅次于矿山,居全国各行业的第二位。特别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经常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也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据统计,2000年全国发
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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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课程教学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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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违章建筑处理法规总结 违章建筑处理法规总结 关于违章建筑的定义的问题
我国法律目前对违章建筑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⑵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⑶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⑷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⑷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关于广州处理违章建筑的法律依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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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最新规定:广州市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意见(注意:该意见没有写明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