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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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业务
【发文字号】保监发[2011]5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1.20 【实施日期】2011.0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发〔2011〕5号)
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规范保险机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保险经营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担保。本通知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保险机构为他人债务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但不包括保险公司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下列行为: (一)诉讼中的担保。
(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经营的与出口信用保险相关的信用担保。 (三)海事担保。 1 / 3
二、除下属成员公司外,保险集团公司不得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保险集团公司对下属
成员公司的担保行为应当遵守《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保险机构按照上述(一)、(二)项规定对外提供担保的,应当在财务报告中进行说明、披露,评估偿付能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股东以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公司治理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原则。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议事规则等的制订,公司各级组织机构的职权行使和公司员工的从业行为,都应当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员工的利益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治理应当体现公司独立运作的原则。公司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自律监管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独立开展业务。
第四条 公司治理应当强化制衡机制,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经理层、督察长的职责权限,完善决策程序,形成协调高效、相互制衡的制度安排。上述组织机构和人员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治理应当维护公司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公司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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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体系、报告路径应当清晰、完整,决策机制应当独立、高效。
第六条 公司股东对公司和其他股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13〕34号
各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储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现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 监 会
2013年7月19日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促进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组织架构、职责边界、履职要求等治理制衡机制,以及决策、执行、监督、激励约束等治理运行机制。
第四条
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
龙源期刊网
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
作者:胡东婉
来源:《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4年第12期
该文从公司治理角度入手,基于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具体数据,选取了若干代表公司治理有效性的变量——股权集中度、董事会规模、董事独立性、高管薪酬、监事会规模、银行规模、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等八个变量——对不良贷款率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寻找出能够对银行不良贷款率有较强解释力的变量,进而对其进行纵向和横向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对银行治理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金融领域的风险控制和公司治理机制的构建和完善受到各国政府
和金融界的重视。但是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仍然是基于在资产负债结构、产品市场、市场环境和行业管制等外部因素,与研究一般性企业无差别的研究办法来对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进行分析。这种研究趋势的产生可能主要是源于我国金融市场极不发达造成的。现代公司治理的研究表明,企业的公司治理不仅要受到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还有行业趋势化的特征,更有自身经营和资源配置的特殊作用导致个别公司有区别于同行业其他公司的显著差异。银行业,作为金融业的核心行业,更是有其独特的行业特征,如资本结构上的高负债比、资产交易的非透明性和极为严格的行业管制和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分析报告
南 开 大 学
题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公司治理分析
学 号: 0612191
姓 名: 李强 年 级: 2006 学 院: 商学院 系 别: 信息资源管理 专 业: 档案学 双 修: 财政学
完成日期: 2009年6月20日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公司治理分析
一、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股权关系及内部治理结构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公司成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深圳。2004年6月和2007年3月,公司先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名称“中国平安”, 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代码为2318;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为601318。
中国平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
公司控股设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寿”)、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产险”)、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控股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筹备指南
A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B分公司分支机构筹备指南
A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B分公司
第 1 页 共 81 页
序 言
公司分支机构的设臵是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和保证,为使
公司分支机构的设臵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工作效率,B分公司特制定《A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B分公司分支机构筹备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以《A人寿分公司筹建手册》、《A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和营销服务部设臵管理规定(试行)》、《A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筹建操作指引》为基本原则。本《指南》详细介绍了分支机构设臵的各项规定流程、及过程中的各项格式文件。
本《指南》为B分公司机构设臵工作中的具体操作指南,希望能给各分支机构的机构筹建工作提供积极的帮助。由于中国保监会对机构设臵工作的规定会经常调整,再加上我们的水平和认识有限,恳请各位同仁对本《指引》不完善的地方提出宝贵的意见,以利我们作进一步的修定和完善。
第 2 页 共 81 页
目 录
上篇:审批、验收、开业流程
第一部分 新筹分支机构设立审批流程
一、中心支公司申请筹备流程 二、营销服务部申请筹备流程 第二部分 总公司机构验收开业流程
一、中心支公司开业申请验收流程图 二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筹备指南
A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B分公司分支机构筹备指南
A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B分公司
第 1 页 共 81 页
序 言
公司分支机构的设臵是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和保证,为使
公司分支机构的设臵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工作效率,B分公司特制定《A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B分公司分支机构筹备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以《A人寿分公司筹建手册》、《A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和营销服务部设臵管理规定(试行)》、《A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筹建操作指引》为基本原则。本《指南》详细介绍了分支机构设臵的各项规定流程、及过程中的各项格式文件。
本《指南》为B分公司机构设臵工作中的具体操作指南,希望能给各分支机构的机构筹建工作提供积极的帮助。由于中国保监会对机构设臵工作的规定会经常调整,再加上我们的水平和认识有限,恳请各位同仁对本《指引》不完善的地方提出宝贵的意见,以利我们作进一步的修定和完善。
第 2 页 共 81 页
目 录
上篇:审批、验收、开业流程
第一部分 新筹分支机构设立审批流程
一、中心支公司申请筹备流程 二、营销服务部申请筹备流程 第二部分 总公司机构验收开业流程
一、中心支公司开业申请验收流程图 二
德国公司治理模式的楷模德意志银行公司治理案例分析
写于2012年
德国公司治理模式的楷模
德意志银行治理案例分析
写于2012年
公司治理模式市场主导型 的英美公司 治理模式机构主导型 的德日公司 治理模式
家族治理模式
其他(如:转 轨经济国家的 公司治理)
写于2012年
案例分析大纲治理结构 治理制度
公司历史
中德公司 治理比较
公司治理结构 利益相关者 薪酬激励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写于2012年
德意志公司历史德意志第二帝国时期(1870~1918年) 魏玛共和国时期(1919~1932年) 希特勒纳粹统治时期(1933~1945年) 战后重建时期(1946~1957年) 国际化时期(1958~1988年) 致力于成为跨国公司的时期(1989至今)
写于2012年
股东代表大会
治 理 结 构 及 分 析
监管董事会
管理董事会 职能委员会 财务委员会 投资委员会 风险委员会 资产/负债委员会 人力资源委员会 遵守委员会 信息技术和管理委员会 投资/选择性资产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
董事长委员会 协调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信用和市场风险委员会
写于2012年
治理结构及分析
优点与股东的良好关系 双层董事会之间的有效合作 与绩效相关的报酬体系 公司报告的透明度
缺点监管董事会与管理董事会之间过于 密切的
保监会2017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题库(附答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考试题库(附答案)
单选题
1、【单选】保险机构应当与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劳动关系,(A)。 A、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B、可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C、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应当订立十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单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犯罪
或者受到其他机关重大行政处罚的,保险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A
A、10日 B、20日
C、30日 D、40日
3、【单选】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认可的(C)测试。
A、保险法律法规 B、保险业务知识 C、保险法规及相关知识 D、保险监管政策
4、【单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任职资格的,由中国保监会撤销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并在(C)内不再受理其任职资格的申请。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5、【单选】保险机构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时间不得超过(C)。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
保监会2017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题库(附答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考试题库(附答案)
单选题
1、【单选】保险机构应当与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劳动关系,(A)。 A、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B、可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C、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应当订立十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单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犯罪
或者受到其他机关重大行政处罚的,保险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A
A、10日 B、20日
C、30日 D、40日
3、【单选】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认可的(C)测试。
A、保险法律法规 B、保险业务知识 C、保险法规及相关知识 D、保险监管政策
4、【单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任职资格的,由中国保监会撤销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并在(C)内不再受理其任职资格的申请。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5、【单选】保险机构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时间不得超过(C)。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