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支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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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会计电算化专业建设总结报告考资料
1、下列各项中,是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摊销法涉及到的科目有( )。 A、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B、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C、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D、制造费用
2、企业现金清查中,对于现金短缺,如果经查明应由相关责任人赔偿的,经批准后应计入( )。
A、管理费用 B、营业外支出 C、财务费用 D、其他应收款
3、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的核算采用计划成本法,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一批乙材料,该材料计划成本每吨为20元。本期购进6 000吨,但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取得了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总额为119 340元。另发生运杂费用1 400元,途中保险费用 359元。原材料运抵企业后验收入库原材料5 995吨,运输途中合理损耗5吨。购进A材料发生的成本差异(超支)为( )元。 A、1 099 B、1 199 C、16 141 D、16 241
4、某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发出甲材料的成本,2011年2月1日,结存甲材料200公斤,每公斤实际成本100元;2月10日购入甲材料300公斤,每公斤实际成本110元;2月15日发出甲材料400公斤。2月末,库存甲材料的实际成本为( )元。 A、10 00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会计电算化专业建设总结报告考资料
1、下列各项中,是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摊销法涉及到的科目有( )。 A、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B、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C、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D、制造费用
2、企业现金清查中,对于现金短缺,如果经查明应由相关责任人赔偿的,经批准后应计入( )。
A、管理费用 B、营业外支出 C、财务费用 D、其他应收款
3、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的核算采用计划成本法,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一批乙材料,该材料计划成本每吨为20元。本期购进6 000吨,但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取得了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总额为119 340元。另发生运杂费用1 400元,途中保险费用 359元。原材料运抵企业后验收入库原材料5 995吨,运输途中合理损耗5吨。购进A材料发生的成本差异(超支)为( )元。 A、1 099 B、1 199 C、16 141 D、16 241
4、某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发出甲材料的成本,2011年2月1日,结存甲材料200公斤,每公斤实际成本100元;2月10日购入甲材料300公斤,每公斤实际成本110元;2月15日发出甲材料400公斤。2月末,库存甲材料的实际成本为( )元。 A、10 00
2014 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手册
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项
目
手
册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办公室
2013年11月
目 录
民政部关于印发《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 3
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5
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助范围.... 13
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办法.... 15
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执行办法.... 18 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人员培训范项目
管理办法 .............................................. 21
项目申报书模板(A、B、C、D类) ....................... 23
民函〔2013〕340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 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社会组织:
为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工作,
关于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的通知
关于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的通知 财综[2011]46号
颁布时间:2011-6-23发文单位:财政部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大力压缩中央财政票据种类,统一规范中央财政票据式样,促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决定全面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的基本原则和思路
(一)基本原则。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原则,全面清理整合现有中央财政票据种类,压缩中央财政票据,规范中央财政票据规格、式样。
(二)基本思路。在全面清理整合现有中央财政票据种类的基础上,确定“以通用票据为主,专用票据为辅;以机打票据为主,手工票据为辅”的管理思路,设置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替代和废止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票据及部分专用票据,优化中央财政票据种类结构,扩大通用票据和机打票据的使用范围,缩小专用票据和手工票据使用范围,为规范中央财政票据管理和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二、
财政部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
2012年中央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表
单位:亿元
注:中央公共财政支出总量大于收入总量的差额=(中央公共财政支出+补充中央预
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公共财政收入+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关于2012年中央公共财政收入预算的说明
1.2012年国内增值税预算数为20250亿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1972.61亿元,增长10.8%。主要根据2012年GDP和工、商业增加值预计增长情况,以及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等因素安排。
2.2012年国内消费税预算数为7700亿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764.07亿元,增长11%。主要根据2012年烟、酒、成品油、汽车等商品预计销售情况安排。
3.2012年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预算数为17528亿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1408.64亿元,增长8.7%。主要根据2012 年对外贸易进口预计增长情况,并考虑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和汇率变动等因素安排。
4.2012年营业税预算数为185亿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10.44亿元,增长6%。主要根据银行信贷规模、铁路运营收入预计
增长情况安排。
5.2012年企业所得税预算数为11120亿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1098.19亿元,增长11%。主要根据企业利润情况,以及继续
关于申报2012年度中央财政关闭
关于申报2012年度中央财政关闭 小企业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企[2010]231号文件,《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2012年度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计划开始申报,请符合要求企业于3月25日下班前将附件1汇总表(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代码证、企业备案或核准等复印件纸质一式两份,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发改局。逾期市局将不受理。
报送地点:经开区管委会2105房间(长江路368号),
吕艳秋,82294175,13613668247 平房区政府106房间(友协大街98号) 雒英楠,86501678 13796822733
报送邮箱:pfqlyn@163.com
经开区发改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1
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节约资源和能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关闭小企业是指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存在产能过剩、资源能源浪费、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突出、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的各类小企业实施的
财政部(财企231号)关于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
财 政 部
关于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
专项补助资金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企[2011]231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中央管理企业,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央管理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中有关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经批准实施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各类中央管理企业(含国资委监管企业、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企业,以下统称中央企业)适用本通知。
二、中央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依据《指导意见》进行改革时,在按规定对有关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后,净资产仍不足以支付解除在职集体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差额部分所需资金由中央企业和中央财政给予专项补助。其中:对改革前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且有盈利的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补助30%;对改革前一年度已停产或经营亏损的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补助50%。
三、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完成后,专项资金申请文件由集团公司或主管部门报送财政部。申请文件一式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
2016-05-04中建政研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名单公示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9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21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于近期组织了2016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评审工作。 按照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在前15位的城市进入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范围,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石家庄市、四平市、杭州市、合肥市、平潭综合试验区、景德镇市、威海市、青岛市、郑州市、广州市、南宁市、成都市、保山市、海东市和银川市。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25日-2016年5月1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联系电话:010-68552520,010-58933058 传 真:010-68552520,010-58933981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16年4月25日2016年中央财政
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
财社〔20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为了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落实自然灾害分级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财政部和民政部制定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民政部
二
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分担机制,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和财政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农村居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临时困难,紧急转移安置和抢救受灾群众,抚慰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以
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林造发〔20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2010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010]103号),在全国20个省区启动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工作。为规范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管理与监督,准确掌握全国造林补贴试点情况,监测评价造林补贴试点成效,为兑现补贴资金及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我局制定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我局造林绿化管理司。
附件: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林业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四日
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准确掌握全国造林补贴试点情况,监测评价造林补贴试点成效,为兑现补贴资金及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10年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010]103号)、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管理相关规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