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银行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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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科技成果登记办事指南
青岛市科技成果登记办事指南
一、青岛市科技成果登记范围
青岛市单位或个人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人)研究开发的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
其中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由我市科技管理部门主持或受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组织验收或结题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鼓励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
二、政策法规依据
1、科学技术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
2、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3、青岛市科技局《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青科成字〔2015〕2号)
三、登记时间
本通知发布日之后产生的科技成果,按以下时间要求进行登记:
1、通过科技评价的成果:通过我市评价机构完成的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成果,可直接登记。
2、验收(结题)、行业准入的成果:通过各级科技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科技中介机构组织的验收(结题)、行业
1
准入的成果,应在取得相关证书或办理完结题手续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登记。
3、取得知识产权的成果:取得授权专利证书、动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成果,应在取得相关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登记。
4、新药: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青岛市科技成果登记办事指南
青岛市科技成果登记办事指南
一、青岛市科技成果登记范围
青岛市单位或个人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人)研究开发的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
其中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由我市科技管理部门主持或受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组织验收或结题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鼓励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
二、政策法规依据
1、科学技术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
2、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3、青岛市科技局《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青科成字〔2015〕2号)
三、登记时间
本通知发布日之后产生的科技成果,按以下时间要求进行登记:
1、通过科技评价的成果:通过我市评价机构完成的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成果,可直接登记。
2、验收(结题)、行业准入的成果:通过各级科技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科技中介机构组织的验收(结题)、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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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的成果,应在取得相关证书或办理完结题手续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登记。
3、取得知识产权的成果:取得授权专利证书、动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成果,应在取得相关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登记。
4、新药: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业经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并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2009年11月28日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决定 2009年11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由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
2009年10月27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青岛市水功能区划
青岛市水功能区划
为了指导和规范我市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标准,划定水功能区。 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水量水质并重、地表水、地下水统一考虑和突出水资源保护的原则划定水功能区。 二、水功能区的划定范围为流域面积100Km2以上的河道及其它重要河段、24座大中型水库及其它有重要供水功能的小型水库、担负城乡供水任务的地下水水源地等。
三、根据水资源以流域为单元的整体性特点,将我市的地表水、地下水按水域功能划定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等。 各功能区名称的含义如下: 饮用水源区指以满足城镇生活用水需要的水域,根据需要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Ⅲ类水质标准。 工业用水区指满足城镇工业用水需要的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标准。 农业用水区指满足农业灌溉用水需要的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质标准。 渔业用水区指具有鱼、虾、蟹、贝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回游通道功能的水域,养殖鱼、虾、蟹、贝、藻类等水生动植物的水域,根据需要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业经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并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2009年11月28日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决定 2009年11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由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
2009年10月27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2004.01.01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
第161号
《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已于2003年11月20日经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夏 耕
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第四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 市和各区(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经贸、财政、工商、税务、审计、建设、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会对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依法进行监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2004.01.01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
第161号
《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已于2003年11月20日经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夏 耕
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第四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 市和各区(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经贸、财政、工商、税务、审计、建设、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会对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依法进行监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2004.01.01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
第161号
《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已于2003年11月20日经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夏 耕
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第四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 市和各区(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经贸、财政、工商、税务、审计、建设、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会对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依法进行监
青岛市房价影响因素分析
青岛市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浅析
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波动受消费者收入、银行利率、限购政策、区域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经分析后发现,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仍然符合经济学规律,房地产价格主要受市场(看不见的手)即供需关系和政府政策(看的见手)两方面因素影响。
1. 市场(看不见的手)是组织房地产活动的好方法。
在不考虑政府政策导向引导的因素情况下,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要么是通过影响房地产供给,要么是通过影响房地产需求,要么是同时影响房地产供给和房地产需求。
1.1 青岛房地产需求分析
1.1.1 经济快速增长为居民购房提供有力保障
近些年,青岛市经济总体上保持高速发展的运行态势,经济增长势头强劲,投资规模快速扩张,居民生活水平、消费能力稳步提高。GDP每年保持在10%以上增长,居民收入稳定增加,2013年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了25640。08年奥运会为青岛市提供良好的契机,青岛市以其良好的城市环境,吸引了大量投资。青岛市经济高速增长,居民逐渐积累的大量财富,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有能力改善住房需求,更有不少人开始投资房地产。
收入是影响消费行为的最重要的因素。其影响主要表现为,所有需求者一定时间的总收入直接决定了全体需求者需求欲望的实现水平,收入水平的高低直接
青岛市人事局文件
青岛市人事局文件 青人办发?2009?109号
关于2009年第二次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
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及驻青各单位人事处: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206号)要求,为组织好我市2009年第二次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第二次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开始时间定于5月26日,考试截止时间根据报考人数确定,每名报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范围
(一)中央、省驻青单位评审、考试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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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参加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
(二)由我市评审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小)学教师、工程、卫生系列副高级人员,市直单位和各区、市报考国家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人员。
(三)其他有志于取得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及方式 (一)考试科目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须按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类别(2005)》(以下简称《类别》,见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