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16条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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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2章
第二章 保险概述
单选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
1、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其基本作用是( ) A、分散风险,排除损失 C、消除风险,消化损失
2、可保风险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是( )。 A、少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C、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B、少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必然 D、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必然 B、排除风险,消化损失 D、分散风险,补偿损失
3、在现代商业保险中,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一般称之为( )。 A、特别风险 B、可保风险 C、理想风险 D、损失风险
4、同质风险的集合体是保险风险集合与分散的前提条件之一。同质风险的含义是( ) A、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等方面大体相近,但价值差异较大 B、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但性能差异较大 C、风险单位在性能、品质、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但种类差异较大 D、风险单位在种类、性能、品质、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
5、在种类、品质、性能和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的风险单位被称之为( )。 A、同质风险 B、相同风险 C、同类风险 D、可比风险 6、保险风险的集合与分散应具备
保险法第2章
第二章 保险概述
单选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
1、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其基本作用是( ) A、分散风险,排除损失 C、消除风险,消化损失
2、可保风险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是( )。 A、少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C、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B、少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必然 D、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必然 B、排除风险,消化损失 D、分散风险,补偿损失
3、在现代商业保险中,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一般称之为( )。 A、特别风险 B、可保风险 C、理想风险 D、损失风险
4、同质风险的集合体是保险风险集合与分散的前提条件之一。同质风险的含义是( ) A、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等方面大体相近,但价值差异较大 B、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但性能差异较大 C、风险单位在性能、品质、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但种类差异较大 D、风险单位在种类、性能、品质、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
5、在种类、品质、性能和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的风险单位被称之为( )。 A、同质风险 B、相同风险 C、同类风险 D、可比风险 6、保险风险的集合与分散应具备
保险法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保险法学》课程
学习指导书
? 课程内容与基本要求
保险法学包括两部分:保险合同和保险业法。保险法在内容上有私法也有公法,但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我们将保险法看作商法的组成部分,将私法视为其基本属性,所以在课程内容安排上,主要是讲解保险合同,对保险业监管只作概括性介绍。
? 保险法学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都很强的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
学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保险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制度,提高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际操作能力,包括解读法律条文的能力,运用基本理论和法律制度分析案例的能力。
? 课程学习进度与指导(用*号注明重点章节)
章节 绪论 第一章 课程内容 导学 保险概述 学时分配 1学时 2学时 学习指导 理解保险法的重要性 识记保险的分类,理解保险的要素 第二章 保险法概述 5学时 理解保险法基本原则的立法体现,并能实际运用解决纠纷 第三章 保险合同* 13学时 理解并能运用保险合同的各种制度 第四章 人身保险合同 3学时 理解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与通用条款 理解财产保险合同的内容和代第五章 第六章 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业法 4学时 1学时 位求偿权制度 了解2009年保险法的修订情况 第一
保险法
1.人寿保单不纳入破产债权《公司法》。 2.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合同法》73条 。 3.保单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保险法》 24条。 4.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保险法》61 条。 5.不需要纳税且不能随意质押《税法》4 条。 6.人寿保险公司不得破产解散《保险法》89条 7.购买的人寿保险属于个人财产,不记入夫妻双方财产《婚姻法》18条
8.根据《保险法》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分配。
【点评】如果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则保险金不作为遗产分配,并可规避遗产税。
9.《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
【点评】保险是合理避税的工具。
10.《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保险是众多金融产品中保护家族资产安全与传承的有效工具之一,保险的稳定、安全与确定性最为被高资产客户看重。保证家族长久的稳定离不开保险的几大独特功能: 1、保险的信托功能; 2、保险的避税功能; 3、保险的避债与贷款功能;
按家庭可投资金融资产的多寡,高端客户大体可
保险法
第一章 保险法导论
第一节 保险的缘起
一、应对风险是人类的普遍需求
? 谈保险离不开危险,无危险则无所谓保险。
? 所谓危险,是指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其它原因所致损失发生的未来不
确定的客观状态,具有如下特征:
(1)客观性:即就社会整体而言,某些危险的发生具有不可避免性;
(2)不确定性:就社会整体而言,某些危险的发生固然在所难免,但是,于何时、何地发生该类危险具有不确定性,危险发生后会造成多大的损害也无法确定;这种不确定性,从社会个体(要保人)角度,体现为危险发生的偶然性,即危险是否会实际降临于其自身不确定,取决于某种偶然因素的发生 (3)损失性:造成财产人身损害与社会秩序的破坏;
(4)可测定性:尽管危险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但是在一个较长时期、较大范围内,这种危险的发生几率、损害后果是可以预测、较为稳定的。 二、保险是应对风险的最佳选择 (一)风险社会化分担的必要性
? 迄今为止,人类对抗风险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其一,自保,利用经济单位与个人家庭的收入进行有目的的积蓄以应对突发性的损失;
其二,寻求社会救助,由国家、民间团体设立救济基金,对灾害加以救助和赈灾;
其三,小范围的互助合作,按照行业、地域或血缘关系组成互助团体
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篇一:中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
中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
入学政策
“十条规定”要求各地要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不依据任何证书和考级证明,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每所小学和初中的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时间和结果,积极推行统一的网上报名招生;同时,要对学生和老师进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编班过程要邀请家长、社区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作业规定
“十条规定”对于作业量也作出了严格的要求,小学阶段不能留书面作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安排学生参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社会设施,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手工劳动、农业劳动;同时指出,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
考试要求
对于考试,“十条规定”要求,小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两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同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全面取消百分制,避免分分计较。
补课现象
对于违规
保险法讲义
保险法学
保险概述 保险法基本理论 保险合同概述 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投保人义务 保险人义务 损失补偿保险合同 责任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
保险业法律制度与保险监管法律制度
1
第一讲 保险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危险与保险
一、危险
(一)语源:“风险”,由英文“risk”翻译过来 (二)特征:
1.客观性(客观存在)
2.不确定性(发生与否,何时发生,发生原因与结果) 3.将来性(时间限定)
(三)涵义:危险是指客观存在的意外事故所致损失发生的具有不确定性的未来状态。
二、危险的处理
(一)规避,是对于某项危险直接设法避免发生的可能性。 (二)自留(retention or assumption)也称“自担危险”,“自保”,指自己承担危险。
(三)控制(control),当危险发生时,采一定方法力求损失程度减轻。
1、防损 2、减损
(四)集合危险,是集合处于同类危险中的多数单位,直接分担因危险发生所致的损失,使每一单位损失相对减少。
(五)中和(neutralization),指将损失机会与获利机会予以平均的
2
危险处理方法。
【例】担心房价走低,将所拥有的部分房产出售以预
社保法第5章.医疗保险法
第五章
医疗保险法
[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和掌握医疗保险的概念、对象、 待遇、基金的募集和使用等内容。 [重点和难点] 医疗保险的概念、对象、待遇和使用。
第一节
医疗保险的概念和意义
一、医疗保险的概念 是指依法建立的、为劳动者提供疾病所需医疗 费用资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特征: 一是覆盖范围的普遍性 二是保险标准基本性 三是风险补偿的即时性 四是涉及保险关系的复杂性 二、医疗保险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 二是有助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缓解社社会矛盾。 三是有利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第二节 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一、国际劳工公约对医疗保险范围的规定 (一)第103号公约《医疗照顾和疾病津贴公约》 一是全体工薪劳动者(含学徒)及妻子和子女。 二是或不低于经济人口中规定类别的75%。 三是或不低于规定类别全体居民的75%。 (二)《医疗护理和医疗津贴建议书》 一是临时就业人员。 二是居住于家庭住所,且为他工作的人员。 三是所有经济活动人员。 四是上述所有人员的妻子和孩子。 五是所有居民。则又扩大到了外国人。 [小结]一是范围不断扩大。二是视国情而定。
二、我
保险法试题1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
1、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 时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投保人在 时应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D)
A. 保险合同订立;保险合同订立 B. 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事故发生 C. 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合同订立 D. 保险合同订立;保险事故发生
2、投保人为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能指定以下何人为受益人(B)
A. 被保险人 B. 被保险人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C. 被保险人的配偶 D. 被保险人的子女
3、假设李某在2009年11月20日填写了一份为期10年的人寿保险投保单,并在身体状况上全部勾选“正常”,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发现其有高血压病史,但仍同其于2009年12月2日订立了相关合同。2011年5月,李某因突发脑溢血不治身亡,李某的女儿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申请。此时将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D)
A.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
B.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C.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
D.保险公司不得解除该保险合同,并应承担相应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防止静电危害十条规定
防止静电危害十条规定(1)
1.严格按规定的流速输送易燃易爆介质,不准使用压缩空气调和、搅拌。 2.易燃、易爆流体在输送停止后,必须按规定静止一定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
3.对易燃、易爆流体储罐进行测温、采样,不应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材质的器具。
4.不准从罐上部收油,油槽车应采用鹤管液下装车,严禁在装置或罐区灌装油品。
5.严禁穿戴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尤其不应在该区穿、脱衣服或用化纤织物擦拭设备。
6.容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环境,其湿度必须控制在规定界限以内。 7.易燃易爆区、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装置,必须做好设备防静电接地;混凝土地面、橡胶地板等导电性应符合规定。
8.化纤和粉体物料的输送和包装,必须采取消除静电或泄出静电措施;易产生静电的装置、设备必须设静电消除器。
9.防静电措施和设备,应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建卡登记存档。 10.新产品、设备、工艺和原材料的投用,应对静电情况做出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消除静电措施。
一、严格按规定的流速输送易燃易爆介质,不准使用压缩空气调和、搅拌
随着石化工业的发展,在石油化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