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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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则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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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则

《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作出了若干规定。其中股权是否可以自由转让成为现实生活中对一些人造成困惑的因素。

我们通常都认为股权当然可以转让,因为《公司法》第72条很明确的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后面设置了不少转让的前提条件,比如要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不同意的应该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等等。总之向我们传递信息就是:不管怎么样,股东只要想转让股权,没有可以阻碍的因素。

但是,72条最后一款令人开始疑惑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何正确理解?

法律赋予了公司自由处理内部事务的权利,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很多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但这些约定也有总的前提,即,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法律原则。

公司法的原则是意思自治,国家法律对公司的设立、经营等活动采取自我治理优先的原则,只要没有逾越法律基本界限,当事人股东之间的约定受法律保护。 此处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不能违反国家对鼓励经济发展,公司股权自由流动促进市场主体活力的原则。所以,章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风险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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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风险规避

作者:福建致一律师事务所 王周城律师

【内容提要】 公司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是公司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具体而复杂的。我国《公司法》和作为工商部门《股权转让合同》范本的中的相关规定却是简单和原则性的,对股权转让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规范得明显不够,更难以有效控制股权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风险。本文以法律实务的视角,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存在的主要风险,进而提出规避与制度完善的办法。

【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 风险规避 制度完善

【正文】

一、合同主体瘕疵而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风险

股权转让合同的主体与普通合同的主体一样,必须具备最基本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并非所有的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的社会组织都能成为股权转让合同合法的主体。

首先,转让方必须是公司的股东,否则其签订的转让合同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不具有股东资格的主要情形:一是出让方没有依法取得公司股东的资格。例如A将公司的股份,转让给B,B支付了全部的转让费用,但是未办理公司股东内部或外部变更手续。后B又将该股权转让给C。这里,因B受让A的股权之后没有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而没有取得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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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与受让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转让方在上海ab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方[ ]将其在上海abc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

二、受让方[ ]以其持有的股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相应的责、权、利。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由公司尽快完成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转让方、受让方各执一份,并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一份。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上海市[       ].

受让方签字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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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文档

CONTRACT TEMPLATE

1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广泛进行的法律行为,人议,以及劳动合同等,这些合同由其他法律包括婚烟、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进行规范,不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范的合同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流转主要依靠合同。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转让方:

受让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1、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公司的%股份,受让方同意接受。

2、受让方受让上述股份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3、受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公司受让后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费用。

4、转让之前,转让方按其在公司出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转让之后,受让方按其出资额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5、本协议一式三份,立约人各执一份,一份报工商机关。

转让方:年月日

受让方:年月日

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一事,决议如下:

1

1、完全同意转让方将其股份转让给受让方,转让股权的股份分别%。

2、转让后,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由新股东会作相应的修改。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不变。

3、同意转让方按其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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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详细流程

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一、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最好找证券评估资质评估机构)、验货私营有限公司也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货。 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十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问题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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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问题法律分析

作者:张伊雨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08期

摘 要 近年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占到我国公司股权纠纷案件约七成,逐步成为公司法案件的主要类型之一。尽管我国《公司法》等法律已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出一定规制,但现有规范适用时仍存在一些疑问,其中最主要的是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争议以及此时股东与股东以外第三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效力认定问题。本文重点讨论了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的相关法律争议,及《公司法》第71条的理解适用问题,并对相关争议提出一定的分析。

关键词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 优先购买权 通知义务

作者简介:张伊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3.192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法律争议 《公司法》第71条的理解适用争议:

我国《公司法》第三章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问题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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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问题法律分析

作者:张伊雨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08期

摘 要 近年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占到我国公司股权纠纷案件约七成,逐步成为公司法案件的主要类型之一。尽管我国《公司法》等法律已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出一定规制,但现有规范适用时仍存在一些疑问,其中最主要的是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争议以及此时股东与股东以外第三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效力认定问题。本文重点讨论了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的相关法律争议,及《公司法》第71条的理解适用问题,并对相关争议提出一定的分析。

关键词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 优先购买权 通知义务

作者简介:张伊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3.192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法律争议 《公司法》第71条的理解适用争议:

我国《公司法》第三章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完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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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完善探析

作者:沈冬

来源:《今日湖北·下旬刊》2013年第12期

一、明确股东资格继承的开始时间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第 76 条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继承人来说明确自己到底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继承股权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因此在理论界对此问题有以下几种学说:

(一)死亡时股权转移说

该学说的观点是被继承人的死亡和继承人取得继承权是同时的,即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就取得了继承其股份的权利,股权继承开始的时间就应该同一般的继承开始的时间一样。

(二)工商变更登记说

主张此观点的学者认为,《公司法》第 33 条第 3 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公司的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该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者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31 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通过对上面两种观点的分析后,笔者认为,“工商变更登记”的观点更为合理。由于股权自身内容的多样性,使得股权的继承问题非常复杂,同时会涉及多方的利益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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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表现形式

(一)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证明书是证明股东出资额及其权利的证书。许多国家公司法称之为股单。《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经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成立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第32条)出资证明书中的股东姓名应当为股东本名,股权为数人共同所有时应当记载各共有人的本名。出资证明书的股东名称应当为该单位股东的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仅记载法定代表人或者仅记载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

在性质上,出资证明书是证明书,还是有价证券,存在着不同的见解,通过说认为属于证明文书。因此,出资证明文书不同于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证券市场上不能流通和转让。作为一种证明文书,出资证明书具有以下性质:(1)证明出资的凭证。即出资证明书可以证明出资的主体、出资的数额、出资的日期以及出资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比例。(2)表彰股权的证明书。股东股权自出资缴纳公司成立时产生,而出资证明书是公司成立后签发,因此出资证明书并非设权证书,而是证权证书。如果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在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

2019年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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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权转让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1页 共6页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

1、______(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依中国法律成立的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股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

2、甲方愿意转让其持有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的______万元人民币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

3、目标股权已经在______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由于有多个受让方,目标股权采取拍卖方式进行转让,乙方已经通过上述程序依法被确定为买受人(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