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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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函授学院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函授学院 2007级 大 专 班
招 生 简 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忠诚于马克思主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实践“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有专业知识又有管理能力、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党员干部和工作骨干。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
2、基本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中专、中技、职业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长期坚持学习。
3、免试条件:凡具备报名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入学。
①曾被评为县(市、区)级或军队团级及其以上单位先进个人者; ②曾获军队、公安等系统三等功以上奖励者; ③具有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初级以上职称者; ④大专毕业以上学历者; ⑤科级以上干部。
4、加分条件:凡具备报名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加20分。
① 年龄超过二十五周岁(即1982年8月31日前出生); ② 受到县(市、区)以上系统表彰的先进个人; ③ 在军队、公安等系统立功受奖者;
④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报考者;
⑤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 山区、海岛和少数民族聚居区
浙江省委直属厅局政要领导简历
省委直属厅局正职简历
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巫波伦,1954年12月出生,浙江温州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3月进入公安系统。一级警监。2000年4月出任宁波市市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08年4月任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浙江省委组织部
姚志文,1957年8月生,杭州萧山人。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浙江农业大学宁波分校农学专业毕业。1975年8月庆元县农科所职工。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在浙江农业大学宁波分校农学专业读书。1982年8月任浙江省种子公司干部。1985年5月任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主任科员(1986年2月至1987年10月在黄岩蹲点锻炼)。1988年6月任浙江省农业厅人事科教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1995年5月至1996年8月脱产在浙江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1997年3月任舟山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2002年3月任舟山市委副书记。2002年5月舟山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2005年3月任宁波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08年6月任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
陈一新,1959年9月生,浙江青田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浙
浙江省委直属厅局政要领导简历
省委直属厅局正职简历
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巫波伦,1954年12月出生,浙江温州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3月进入公安系统。一级警监。2000年4月出任宁波市市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08年4月任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浙江省委组织部
姚志文,1957年8月生,杭州萧山人。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浙江农业大学宁波分校农学专业毕业。1975年8月庆元县农科所职工。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在浙江农业大学宁波分校农学专业读书。1982年8月任浙江省种子公司干部。1985年5月任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主任科员(1986年2月至1987年10月在黄岩蹲点锻炼)。1988年6月任浙江省农业厅人事科教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1995年5月至1996年8月脱产在浙江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1997年3月任舟山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2002年3月任舟山市委副书记。2002年5月舟山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2005年3月任宁波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08年6月任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
陈一新,1959年9月生,浙江青田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浙
浙江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
浙江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在杭州举行
省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赵洪祝作报告
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总体目标: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省、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
●战略重点:调整经济结构,深化改革开放,加强自主创新,建设生态文明,保障改善民生
●主要任务:积极扩大内需;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统筹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深化生态省建设;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社会管理和民生保障;深化体制改革;深化对内对外开放
11月16日至18日,中共浙江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在杭举行。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由省委常委会向全会报告省十二届六次全会以来的工作,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部署岁末年初各方面工作。 出席会议的省委委员53名,候补委员6名。
省委常委会主持会议。省委书记赵洪祝代表省委常委会向全会作报告,并在全会结束时作总结讲话。
全会审议通过了
浙江省委直属厅局政要领导简历
省委直属厅局正职简历
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巫波伦,1954年12月出生,浙江温州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3月进入公安系统。一级警监。2000年4月出任宁波市市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08年4月任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浙江省委组织部
姚志文,1957年8月生,杭州萧山人。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浙江农业大学宁波分校农学专业毕业。1975年8月庆元县农科所职工。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在浙江农业大学宁波分校农学专业读书。1982年8月任浙江省种子公司干部。1985年5月任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主任科员(1986年2月至1987年10月在黄岩蹲点锻炼)。1988年6月任浙江省农业厅人事科教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1995年5月至1996年8月脱产在浙江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1997年3月任舟山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2002年3月任舟山市委副书记。2002年5月舟山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2005年3月任宁波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08年6月任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
陈一新,1959年9月生,浙江青田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浙
中共浙江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中共浙江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浙群组办发〔〕 号
关于印发《朱伟同志在全省第二批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培训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委各督导组:
现将《朱伟同志在全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训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仔细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 / 25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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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培训会上的讲话
(年月日) 朱 伟
按照会议安排,培训会的第二阶段对市、县的教育实践活动和督导组的工作再作具体介绍和安排。前段时间,各市、县(市、区)都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参加省委督导组的同志大部分都参加了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大家对开展活动都有较深的认识,对各个环节和重要内容也比较熟悉,考虑到第二批活动的新要求和特点,对教育实践活动如何具体开展讲三方面意见。
一、认清职责、摆正位置
中央明确,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实施,把规定动作做到位,把自选动作做扎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效。督导组对所赴市、县(市、区)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务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
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11802
【发文字号】浙发办[2010]80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7.20 【实施日期】2010.07.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
程(试行)》的通知 (浙发办[2010]80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单位在试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有关建议意见,要及时报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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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0日
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
10、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
理意见》
浙人社发[2010]37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号),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实施范围
除《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明确的范围外,由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且根据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企业所属事业单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
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尚未获得批准前原则上应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二、关于岗位总量的确定
事业单位应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确定岗位总量。但对学校、医院等一些事业发展较快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所承担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人员结构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岗位总量。 三、关于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设置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管理,实行数量控制和条件控制。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浙江省特级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2年7月4日)
浙委〔2012〕9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四大国家战略举措”,进一步加快山区经济发展,推动山区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山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我省山区地域广阔、物产丰富、生态良好,是加快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是构筑生态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是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重要区域。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山区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山区综合实力快速提升,发展条件显著改善,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大幅增加,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但与沿海和平原地区相比,大部分山区发展相对滞后。各地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快山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齐心合力,促进山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2.总体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生态安全和保护环境为前提,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优化山区发展环境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转发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
整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州市人事局 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财政局 文件
温人薪〔2011〕16号
市直各单位:
现将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33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州市人事局 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文件
浙人社发〔2011〕33号
关于调整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为保障精减退职人员的基本生活,使精减退职人员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发展而相应提高,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精减退职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省委组织部、原省劳动人事厅、省财政厅浙组〔1987〕1号文件规定享受精减困难补助的精减退职人员,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