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医用氧气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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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各种管理制度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各医院要常年开设腹泻病门诊,要求有专人、专室、专设备等,达到“七专”要求,医生24小时值班。
2、科室设臵要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3、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4、腹泻病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5、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需抢救治疗及留床观察病人另做详细病历记录。
6、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每日按要求上报区疾控部门。
7、对中、重型腹泻病人应在门诊积极抢救治疗或留床观察。 8、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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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综合医院要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
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
宣城市妇女儿童医院 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
一、产房医护人员应当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每次分娩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备新生儿复苏的设备和药品。
二、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
三、新生儿病房(室)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
四、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
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
六、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七、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 八、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门妥善安置,并记录安置结果。
九、对于死胎和死婴,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加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
十、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婴,在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
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当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我院按照《传染病防
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制度汇总
传 染 病 管 理 制 度 汇 总
目 录
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4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领导小组〃〃〃〃〃〃〃〃〃〃〃〃〃〃〃〃〃〃〃〃〃〃〃〃〃〃〃〃〃〃〃〃〃7 传染病管理科工作规范〃〃〃〃〃〃〃〃〃〃〃〃〃〃〃〃〃〃〃〃〃〃〃〃〃〃〃〃〃〃〃〃〃〃〃〃〃10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12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3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15 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17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19 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21 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22 违反传染病防
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制度汇总
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和职责
为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管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疫情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
同时决定:疫情管理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疫情管理直报员:梁梅英。 组 长:陈翠萍(副院长) 副组长:邓永洪(院感科主任)
成 员:梁芸娴、王雪冰、岑俊源、黄少勤、陈寿棠、
郑维聪、卢灶荣、高志芳、陈坚华、冯绍连、 叶朝阳、冯木四、黄智业、程世全、梁梅英。
办公室:医院感染管理科
邓永洪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职责:
1、负责制定本地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同时指导本院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3、负责对本院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实施进行督促检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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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
陈翠萍负责协调、组织。邓永洪负责防治事务。梁芸娴、 黄少勤、郑维聪、卢灶荣、陈坚华、冯绍连、叶朝阳负责救治工作。陈寿棠、程世全、黄智业负责物资、后勤保障工作。高志芳负责检验,冯木四负责放射;王雪冰负责治疗护理。岑俊源负责药物保障工作。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领导小组
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
宣城市妇女儿童医院 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
一、产房医护人员应当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每次分娩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备新生儿复苏的设备和药品。
二、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
三、新生儿病房(室)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
四、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
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
六、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七、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 八、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门妥善安置,并记录安置结果。
九、对于死胎和死婴,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加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
十、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婴,在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
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当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我院按照《传染病防
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样本)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药品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一、药事管委员会工作职责
1、单位通过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挥质量管理小组行使职权,保证本单位质量方针、目标的顺利实现。
2、组织并监督医院学习、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3、组织并监督实施年度医院质量方针、目标。
4、负责医院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置,确定各部门质量管理职能,确保医院质量管理工作人员有效行使职权。
5、审定医院质量管理制度,组织人员检查、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6、定期召开质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处理医院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负责对首营医院和首营品种的审核 8、确定医院质量奖惩措施。 二、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小组工作职责
1、通过检查和考核执行情况,达到实现质量管理的目标和方针。
2、负责对各部门质量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工作职责到位程度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考核。
3、起草考核制度和考核方式并进行考核记录。
4、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上报药事管委会后,根据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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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整改、处罚、奖励。
三、质量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1、通过行使质量管理职权,落实执行医院质量管理的方针,从而实现质量方针、目标。
2、负责本医院药品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对
医用氧气安全管理制度及巡查表
精品文档
******医院
医用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目的:
为加强我院医用氧及其氧气瓶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临床急救用氧的供应,特制定本
制度。
涉及科室:
设备科、药剂科、总务科、各临床科室及其他用氧科室。涉及物品:
中心供氧设备系统、管道及终端设备。用于急救的小型医
用氧气瓶。
医用氧气安全管理应该包括保证病人、医务人员以及陪护人员的安全。是一项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现在分述如下:
1.所有氧气有关设备、仪器必须由设备科统一管理、维护、保养,专
业人员操作。医务人员使用应经过专业培训。
2.中心供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或
有资质的维修公司进行。
3.本品有强烈的助燃性气体。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
接触本品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贮藏或存放,必须远离火源,配备消防设施,室外应设有禁火标志。
4.非工作人员严禁操作站内设备及仪表开关,中心供氧室操作保养人
员必须严格按照医用中心供氧系统说明书进行操作。
可编辑
精品文档
5.氧站内氧气排放时严禁将氧气排放在室内,禁止将氧气作吹扫气体
使用。
6.中心供氧需由专人负责供氧室的日常工作,做好登记。定期测试报
警系统工作性能,每天定时查看一级箱氧气输出压力和汇流
医疗机构快速检测(POCT)管理制度及法律规范
医疗机构快速检测(POCT)管理制度及法律规范
管理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现场快速检测(Point-of-care testing,POCT)医学装备(以下简称POCT)管理,促进POCT 在医院内合理配置、安全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价值,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建议。 第二条、POCT 是指在采样现场进行的、利用便携式分析仪器及配套试剂快速得到检测结果的一种检测方式。该检测方式在医院内广泛应用于急诊科、病房、重症监护科、心内科、内分泌科、呼吸科等各个临床科室。
医疗机构内使用的POCT 因直接作用于诊疗行为,存在诊疗程序、效果和法律等问题,有别于院外管理。
第三条、开展POCT 的目的:缩短诊疗的时间,提供能满足临床需求的、可信的、低成本的、并能即时反馈病人情况的POCT 检测装备平台。
第四条、开展POCT 的科室和人员需接受医院相关部门的认可和质量督导,检测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并且有考核记录,考核合格者可以上岗。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直至合格,否则将被取消开展现场快速检测的资格。
快速检测(point-of-care testing, POCT)是利用便携式装备直接在最贴近病人的地点完成标本采集、检测和
氧气管道操作要求
7 相关气体生产和设备 7.1 氮气、氩气
7.1.1 宜选用无油润滑型的氮压机。氮压机必须有完善的保护系统。 7.1.2 氮压站与空分主控室应设有可靠的停车报警联系信号或停车联锁装置,并建立联系制度。
7.1.3 氮压机运转后,应对机后出口氮气进行分析,纯度合格后方准送入管网。储存系统出口及氮气用户入口处,宜建立完善的纯度监测、保护系统。
7.1.4 新安装的氮气、氩气管道及容器,必须经氮气吹扫置换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7.1.5 氮气、氩气管道不准敷设在通行地沟内。
7.1.6 各种使用氮气的场所,应定期分析周围大气的含氧量,其浓度不应低于18%。
7.1.7 凡氮气、氩气排放口、放散管口附近应挂警示牌,对地坑排放应设置警戒线,并悬挂“禁止入内”标志牌。氮气、氩气宜高空排放。 8 氧气管道
8.1 管道布置及安全间距
8.1.1 氧气管道必须架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上。
8.1.2 厂区架空氧气管道每隔80~100m应设有防雷、防静电接地措施;厂房内氧气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氧气管道的法兰、螺纹接口两侧应用导线作跨接,其电阻应小于0.03Ω 。 8.1.3 氧气主管线,宜配置阻火铜管。
8.1.4 氧气管道不应穿过生活间、办公室,也不宜
氧气管道检修规程
氧气管道检修规程
一、总则
1、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氧气使用与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在“工业管道维护、检修规程”的基础上补充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适用于我厂氧气管道的检修与作业;
3、氧气管道的施工和检修,应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经采取措施后,方可作业;
4、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工作区、“禁火区”。每次动火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5、检修前应执行操作挂牌制,严禁不挂牌操作。 二、检修
(一)、检修的一般要求
1、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及有关工艺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维护和检查;
2、凡与氧气接触的设备、管道、阀门及零部件,严禁沾染油脂; 3、操作、维护、检修氧气管道的人员,所用工具、工作服、手套等用品,严禁沾染油脂;
4、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在氧、氩的生产区及其设备和管道动火时,氧含量控制在18~23%范围内再动火;
5、进入充装氧气、氮气及氩气的设备、管道和容器内检修,须先切断气源,堵好盲板,再用空气置换内部气体,置换后气体含氧量应在18~23%,确认无危险后,方准工作人员在有人监护下进入。
(二)、容器、管道及设备的拆、装、清洗和脱脂 1、容器、管道及设备严禁带压拆卸;
2、检修后,与氧气接触的设备及附属零部件,须进行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