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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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疑问解答合集
第40卷第12期建筑结构2010年12月
[编者按]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已于201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本刊特邀请规范管理组就新规范中一些问题以疑问解答的方式进行连载介绍,以期能够帮助设计人员加强对新规范的理解和应用。在此特向主要撰稿人王亚勇先生等致谢!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疑问解答(一)
王亚勇1,张海明
2
(1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北京100013;2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100039)
作者简介:王亚勇,研究员,
Email :yayongwang@ff66818fec3a87c24028c473 。0
引言
为了配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简称新规范)的实施,帮助建筑设计人员对新规范的理解,
规范管理组将对设计人员在学习和实施规范中所遇到的问题作出解释。本文主要介绍新规范修订的指导思想、重要变更以及有关抗震设计基本要求的主要条文修改。1新规范何时正式实施,有没有
“过渡期”?新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0年5月31日发布,要求从12月1日起实施。新规范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局部修订(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
前言
汶川地震表明,严格按照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在遭遇比当地设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没有出现倒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说明我国在1976年唐山地震后,建设部做出房屋从6度开始抗震设防和按高于设防烈度一度的“大震”不倒塌的设防目标进行抗震设计的决策,是正确的。
根据建设部落实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要求,依据地震局修编的灾区地震动参数的第1号修改单,相应变更了灾区的设防烈度,并拟增加部分条文的修订,合计改动28~29条,其内容统计如下:
1. 灾区设防烈度变更,涉及四川、陕西、甘肃,共3条。
2. 材料性能按产品标准修改,2条,其中有强制性条文1条。
3. 强制性条文15条。原有条文的文字调整6条,主要涉及设防分类和建筑方案设计;删去关于隔震、减震适用范围限制的规定1条;新增涉及结构构件基本要求、预制装配式楼盖、山区场地、非结构构件、楼梯间、专门的施工要求8条。
4. 其他修改8~9条, 涉及坡地、单跨框架、土木石民居构造措施,以及楼梯参与整体计算等。本报批稿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黑体字为强制性条文。
3.1.1 别。
3.1.2 (删除)
3.1.3 标准》GB 50223的要求。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局部修订(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
前言
汶川地震表明,严格按照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在遭遇比当地设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没有出现倒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说明我国在1976年唐山地震后,建设部做出房屋从6度开始抗震设防和按高于设防烈度一度的“大震”不倒塌的设防目标进行抗震设计的决策,是正确的。
根据建设部落实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要求,依据地震局修编的灾区地震动参数的第1号修改单,相应变更了灾区的设防烈度,并拟增加部分条文的修订,合计改动28~29条,其内容统计如下:
1. 灾区设防烈度变更,涉及四川、陕西、甘肃,共3条。
2. 材料性能按产品标准修改,2条,其中有强制性条文1条。
3. 强制性条文15条。原有条文的文字调整6条,主要涉及设防分类和建筑方案设计;删去关于隔震、减震适用范围限制的规定1条;新增涉及结构构件基本要求、预制装配式楼盖、山区场地、非结构构件、楼梯间、专门的施工要求8条。
4. 其他修改8~9条, 涉及坡地、单跨框架、土木石民居构造措施,以及楼梯参与整体计算等。本报批稿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黑体字为强制性条文。
3.1.1 别。
3.1.2 (删除)
3.1.3 标准》GB 50223的要求。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
前言
汶川地震表明,严格按照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在遭遇比当地设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没有出现倒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说明我国在1976年唐山地震后,建设部做出房屋从6度开始抗震设防和按高于设防烈度一度的“大震”不倒塌的设防目标进行抗震设计的决策,是正确的。
根据建设部落实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要求,依据地震局修编的灾区地震动参数的第1号修改单,相应变更了灾区的设防烈度,并拟增加部分条文的修订,合计改动28~29条,其内容统计如下:
1. 灾区设防烈度变更,涉及四川、陕西、甘肃,共3条。 2. 材料性能按产品标准修改,2条,其中有强制性条文1条。
3. 强制性条文15条。原有条文的文字调整6条,主要涉及设防分类和建筑方案设计;删去关于隔震、减震适用范围限制的规定1条;新增涉及结构构件基本要求、预制装配式楼盖、山区场地、非结构构件、楼梯间、专门的施工要求8条。
涉及坡地、单跨框架、土木石民居构造措施,以及楼梯参与整体计算等。4. 其他修改8~9条, 本报批稿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黑体字为强制性条文。
3.1.1 所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 GB50015-2010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及关键技术应用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修订
西南交通大学 2009-12-3 (杨敏)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技术水平得到快速提高,适应了社会经济生活和生产对建筑产品的质量、标准的不断提高的要求。近几年来,我国建筑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技术创新,开发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已广泛应用于建筑产品的各专业。一些新的建筑思想和理念也在建筑工程设计的各专业中体现出来。我国建筑给水排水技术在建筑技术的这种日新月异的发展中取得了巨大进步,在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及宜用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研究,取得了很多新的技术成果和设计新思想。适应了建筑产品的多功能化、宜人化发展的需求,同时在建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做了技术上的创新性改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SL203-97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Specificatins for seismic design of hydraulic structures 1997-08-04发布 1997-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施行日期:1997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发布《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的通知 水科技[1997]439号
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以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修订的《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SL203-97.原《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DJ10-78同时废止. 本标准自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
本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一九九七年八月四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91)水规设便字第35号文的通知,由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设计研究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SL203-97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Specificatins for seismic design of hydraulic structures 1997-08-04发布 1997-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施行日期:1997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发布《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的通知 水科技[1997]439号
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以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修订的《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SL203-97.原《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DJ10-78同时废止. 本标准自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
本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一九九七年八月四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91)水规设便字第35号文的通知,由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设计研究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增加了术语一章;
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
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
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
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
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7.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 总则
1.0.1为使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地采取,防止或减少雷击建(构)筑物所发生的,以及,做到,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
1.0.3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并确定。
1.0.4建(构)筑物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对地闪击lightning flash to earth
雷云与大地(含地上的突出物)之间的一次或多次放电。
2.0.2 雷击lightning stroke
对地闪击中的一次放电。
2.0.3雷击点point of strike
闪击击在大地或其上突出物上的那一点。一次闪击可能有多个雷击点。
2.0.4 雷电流lightning current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GB50057-2010P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codeforprotectionof
Structuresagainstlightning
2010-11-0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10-01实施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执行日期:20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esigncodeforprotectionofStructuresagainstlightningGB50057-2010年10月1日
2011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2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57—2010,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3、3.0.4、
4.1.1、4.1.2、4.2.1(2、3)、4.2.3(1、2)、4.2.4(8)、4.3.3、4.3.5(6)、
4.3.8(4、5)、4.4.3、4.5.8、6.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时间: 2003-12-29 10:44:11 | [<<] [>>]
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TJ 11-78
主编单位: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建筑委员会
实行日期:1 9 9 7 年 8 月 1 日
关于颁发《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通知
(78)建发设字第468号
在唐山地震后,我委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4进行了修订,并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8为全国通用设计规范,自一九七九年八月一日起实行。
各单位在实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补良和修改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交我委建筑科学研究院,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由我委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
一九七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一九七六年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要求,由我院会同有关设计、施工、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共同对原《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4(试行)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贯彻执行“地震工作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领导干部、工人和技术人员的三结合,
总结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