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好找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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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系统2008年下半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纪检
【发文字号】浙食药监办[2008]68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8.08.08 【实施日期】2008.08.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08年下半年纠风
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食药监办〔2008〕68号)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08年下半年纠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八月八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
1 / 2
2008年下半年纠风工作要点
2008年下半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纠风工作,紧紧围绕省委 “两创”总战略,按照省局党委坚持“五个监管”、奋力打造“三区”、确保“两个安全”的目标要求,根据今年全省纠风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门《2008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及《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系统2008年下半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纪检
【发文字号】浙食药监办[2008]68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8.08.08 【实施日期】2008.08.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08年下半年纠风
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食药监办〔2008〕68号)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08年下半年纠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八月八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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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下半年纠风工作要点
2008年下半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纠风工作,紧紧围绕省委 “两创”总战略,按照省局党委坚持“五个监管”、奋力打造“三区”、确保“两个安全”的目标要求,根据今年全省纠风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门《2008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及《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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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习报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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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实习内容介绍
FDA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的简称。FDA其实是由美国发展而来的,即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从事食品与药品管理的最高执法机关;是一个由医生、律师、微生物学家、药理学家、化学家和统计学家等专业人士组成的致力于保护、促进和提高国民健康的政府卫生管制的监控机构。其它许多国家都通过寻求和接收 FDA 的帮助来促进并监控其本国产品的安全。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我们也有了自己的FDA。这次我实习的地方是上海市奉贤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里主要负责奉贤区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及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开办、许可和变更审批,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负责对辖区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特种药械的监管;负责辖区内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许可和变更审批,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核发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卫工作总结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卫工作总结
篇一:文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卫工作总结 文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创卫工作总结
XX年,我局确定了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的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爱国卫生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县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对照文水县卫生单位标准和单位门前六包责任标准,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努力创造优美卫生环境,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县爱卫会下达的责任目标和任务,使全局的卫生面貌有了较大改观,树立了食品药品监管的新形象。 一、切实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创卫责任制 1、成立创建卫生单位领导小组。我局对创卫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将创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贯彻创卫工作“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分片包干、层层负责、人人动手、消灭死角、总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指导思想,将创卫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成立了以局长李宇鹏为组长的局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卫生单位工作的统筹规划,检查督促,协同和总结创建工作。并成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全系统的创卫工作,定期召开例会,总结前期工作,分析问题,布置后期工作。
2、高度重视,重在落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人人争当创建卫生单位的实践者、工作者,做到时时想着创建,事事
为了创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顿和规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办[2007]263号 【发布日期】2007-05-08 【生效日期】2007-05-0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
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07]2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司室、各直属单位,驻局纪检组监察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全国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国家局决定,调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相应工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邵明立
副组长:刘怡、惠鲁生、张敬礼、曲淑辉、
沂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沂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沂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沂 南 县 卫 生 局
沂食药监发〔2007〕14号
关于推荐2006年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的通知
各监测站、监测小组:
2006年,我县ADR监测工作,在全县各监测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下,取得了很大成绩,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继续做好07年全县ADR监测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县卫生局研究确定,对2006年度ADR监测工作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全县各级ADR监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共分配先进集体45个,先进个人73人,由各单位根据分配数量上报(分配名额表见附件3)。
二、推荐评选方法
(一)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报县ADR监测中心
沂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公室(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督管理科 电话:3615729),由县ADR监测中心汇总后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县卫生局审批。
(二)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填报《沂南县2006年度ADR/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沂南县2006年度ADR/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
三、先进集体和先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经营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市[2005]240号 【发布日期】2005-05-26 【生效日期】2005-05-2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经营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食药监市[2005]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6号令)自2004年4月1日实施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加大药品经营许可监管力度,严把经营企业准入关,取得一定成效。从整体上看情况是好的,但近来也有少数地区放松了对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管理,甚至有些地区出现了不按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审批的现象。为了加强药品经营许可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其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监管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好严格监管与促进发展的关系。
几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严格加强
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活动、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等,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个人消费者销售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从事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活动,应当依法诚信经营,遵守商业道德,加强规范管理,与实体经营相一致,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第六条 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应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机构的作用,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部门共同协作,鼓励举报违法行为,促进社会共治。
第二章 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
第七条 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经营主体外,互联网食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工作计划(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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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以下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工作计划范文,仅供参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工作计划(一)
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如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全局,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着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着力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着力解决食品药品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市场监管的瓶颈和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保障和服务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水平,为建设幸福惠阳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环境。 一、严格行政许可,把好准入关
严格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审批关,防止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同时严格履行许可时限承诺服务,确保行政许可业务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5%。 二、加强日常监督,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防线
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制定监管计划,确定检查时间、对象、步骤、检查重点和检查标准,并结合卫生城市复审、文明城市测评等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对食品药
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活动、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等,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个人消费者销售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从事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活动,应当依法诚信经营,遵守商业道德,加强规范管理,与实体经营相一致,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第六条 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应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机构的作用,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部门共同协作,鼓励举报违法行为,促进社会共治。
第二章 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
第七条 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