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务卡管理办法
“青岛公务卡管理办法”相关的资料有哪些?“青岛公务卡管理办法”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青岛公务卡管理办法”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公务卡管理办法
兰坪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公务卡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减少现金结算,规范
财务管理,根据根据兰政办发[2010]122号及兰政办发[2011]9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卡的性质
本规定所称公务卡,是指单位职工个人持有(以下简称:持卡人)使用,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银联标准信用卡—即先消费、后还款)。该卡不仅具备一般银行贷记卡的所有功能,而且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公务属性。公务卡定位于个人,法律责任主体为公务卡持有人。 二、公务卡的申办
我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职工个人情况,为相关在职在编的部分职工申办了公务卡,由职工个人与提供公务卡的中国农业银行兰坪县支行(以下简称“发卡行”)签订申办协议、单位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申办。公务卡及其密码安全由职工个人负责。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由持卡人自行到发卡行按原有信用额度申请办理补、换卡手续,并及时通知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补、换卡后原卡自动失效。持卡人不得出借、出租公务卡。
公务卡初始授信额度由发卡行按有关规定的上限内。特殊情况下持卡人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消费时,由持卡人
餐卡管理办法
员餐餐卡的管理办法
目的
为确保员工餐厅餐卡正常使用,避免新入职员工无卡记账就餐现象,严格控制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使用范围
物业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职责
财务部负责餐卡的保管、开卡、退卡以及信息上报工作,并定期进行盘点,发现不足时及时到学院财务部领取并做好登记,确保餐卡的正常使用;
人事部负责给员工发放餐卡和收回离职人员餐卡,并统计需要办餐卡的人员名单定期报财务部以及餐卡的使用监督。
临时卡管理
财务部会到学院财务处领取15张临时餐卡并进行编号,此卡交由人事部管理,新入职员工办理入职时将临时餐卡发给新员工并做好登记;
餐卡开卡及发卡
每周一人事部将需要办理餐卡的人员名单提供给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上报王雄处录入名单,名单一经录入财务部及时办理开卡并将开好的卡交给人事部,由人事部发给员工,发卡时一并将临时卡收回统一交。
餐卡退卡
员工离职时将餐卡交回人事部,每周一人事部将交回的餐卡统一交到财务部办理退卡,并将退卡名单上报财务处。
餐卡丢失与补办
餐卡应妥善保管,严禁丢失,对每位就餐人员做好开卡、退卡记录,做到账实相符;
餐卡丢失或因个人因素损坏的员工需收取其餐卡赔偿金10元/张,暂时发用临时卡替补,之后按开卡程序进行补办;
餐卡消磁或无法刷卡时需将坏卡直接交
公司公交卡管理办法
公司公交卡管理办法
为方便公司外勤人员出行,规范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公交卡管理办法,如下:
一、 公交卡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二、 公交卡只限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外出办理公务使用,不得使用于公差后
回家往返的交通刷卡;不得私自借出或办理私事使用。
三、 公交卡仅适用于外勤人员出行乘坐公交车及轻轨、地铁,其他各类费用
不得使用公交卡支付。
四、 公交卡归公司所有,各员工使用采取登记借用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1. 公司人员因公外出,在非特别紧急情况,能满足外出办事时间的情况
下,均使用普通公交卡乘车。
2. 各员工因出外勤需借用公交卡时,请到行政部履行借用手续,填写
《公交卡借用登记表》。
3. 借用的公交卡原则上随借随还,最迟不得超过当天下班时间。特殊情
况不能在当天下班前返还的须向领导说明情况,以便行政部做登记。 4. 借用的公交卡返还时须将《公交卡借用登记表》余下内容填写完并签
字。
五、 行政部每天下班前对公交卡进行清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保证第二天
上班出外勤员工正常使用。
六、 凡公司员工将公交卡挪为私用或无正当理由延期归还者,除给以通报批
评外,视情节给以相应的经济处罚(从工资内扣除)。
七、 如员工在借用期间将公交卡丢失或折损,需照价赔偿(包
2016年会计继续教育《公务卡管理办法》
2016年《公务卡管理办法》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4分,共40分。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公务卡消费时,报销凭证必须有( )。 A.发票和POS机小票 B.汇总单
C.报销申请书 D.支票存根
A
B 2.公务卡消费时,银行记账日是( A.消费当天 B.消费次日 C.账单日 D.消费日
A
B 3.使用公务卡支付可以达到( )。A.减少现金支付 B.杜绝现金支付 C.杜绝腐败
D.杜绝转账支票使用
A
B 4.下列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
C
C
C
D
D
D
)。
A.差旅费机票 B.工程款 C.工资 D.福利
A
B
C
D
5.最长的还款期消费日( )。 A.记账日 B.记账日前一天 C.账单日当天 D.消费日当天
A
B
C 6.公务
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
**卡业务管理办法
**卡业务管理办法(草稿)
一、总则
业务定义:
**卡是:为了充分发挥***市社会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优势,利用***公司和****强大的信息交换和信息通信平台,为市民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缴费途径,达到“足不出户,轻松缴费”的目的,***公司与****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同担、公开透明、成本自负”的合作原则,联合发卡。此卡基于***公司交易平台与****卡号平台,可通过****公用终端和其客户的私人终端缴付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电信、移动、联通、网通、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帐单费用和其他社会机构的增值业务费用。
二、管理及经营组成
管理:
由****公司和***公司联合成立项目组来对**卡业务进行管理。项目组的组成:
项目组由双方共同派人参与,分为业务管理委员会和业务运作机构,2个部分。业务管理委员会以业务管理为主要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业务运作机构有两个子机构构成,1、日常工作小组:以业务监控为主要工作,每周一次例会;2、联合操作组:负责日常工
第1 页共70 页
**卡业务管理办法
作;
项目合作由双方共同派人参与。
1)业务管理委员会:由双方公司的负责人及业务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领导各1人组成;
2)日常工作小组:由双方业务部门、技术部门
《信用卡中心商户管理办法》
信用卡中心电子商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卡中心电子商户的开发与管理,促进电子支付业务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制定的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适用于与我行信用卡中心签署《信用卡中心电子商户合作协议》(见附件1-1)的电子商户,其网上金融支付业务是通过电子商户在互联网销售其商品及服务时,客户选择使用我行信用卡中心电子支付系统完成支付结算和资金划拨的企业商户。
第三条 电子支付系统是指以网络为媒介,以客户发来的网上金融支付业务指令为依据,为客户办理人民币账户之间资金转账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系统。包括B2B电子支付系统、B2C电子支付系统。B2B电子支付系统是指为企业(卖方)与企业(买方)之间的交易办理网上资金清算的系统;B2C电子支付系统是指为企业(卖方)与个人(买方)之间的交易办理网上资金清算的系统。
第四条 电子商户是指订单支付商户。
1
第五条 本办法主要规范电子商户业务合作标准、商户资质标准、商户资质审批及开户流程、特殊账务处理规范的相关事宜。
第二章 与电子商户业务合作规范
第六条 与电子商户业务合作规范主要涉及交易结算手续费、商户端单笔最高交易额度、分期签约手续费率,并以商品或服
青岛银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青岛银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行公司律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律师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公司律师执业资格,在本行工作,以律师名义为本行各级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第三条 在本行公司律师事务部(以下称“公司律师部”)执业的公司律师,以及需要公司律师部提供服务的单位,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律师部隶属于本行,是本行的组成部分。主要职责如下:
(一)建章立制,规范公司律师执业行为。 (二)管理、教育、培训公司律师。
(三)接受分行各部门提出公司律师服务申请,指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四)对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行为,建议相关部门处罚。
(五)与律师行政主管、行业主管部门日常联系。
1
(六)公司律师执业证的申办、注册及年审。 第五条 公司律师部设总经理,负责公司律师部的管理工作,由本行聘任。主要职责如下:
(一)管理律师事务部日常事务。 (二)提名加入公司律师的人选。 (三)指定公司律师提供具体法律服务。 (四)以律师事务部名义签署文件。
第六条 公司律师部设律师管理室,负责部门内部日常事务及
青岛市饲料工业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81508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3-09-12 【生效日期】1993-09-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青岛市饲料工业管理办法
(1993年9月12日青岛市人民政府)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饲料工业管理,保证饲料产品质量,维护生产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养殖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储运、经营以及质量检验、进出口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饲料包括全价配合饲料、配合饲料、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预混料、地矿饲料以及工业生产的饲料蛋白原料等。
第四条 第四条 青岛市经济委员会是本市饲料工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由青岛市饲料工业办公室负责。青岛市饲料工业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饲料工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市饲料工业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研究拟定本市饲料工业发展的规章、政
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12-12-18 责任编辑:国库处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保护视力色:
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省直各预算单位,各市(州)、县(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县(市)支行,中国银联吉林分公司,国库集中支付各代理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省级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积极稳妥开展好公务卡管理试点工作,根据《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吉林省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库[2008]418号)精神,现将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联合制定的《吉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省级预
算单位(以下简称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根据《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吉林省预算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7号
初级会计考试财经法规资料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
颁布时间:1999-1-5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银行卡业务的管理,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维护商业银行、持卡人、特约单位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下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商业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发行银行卡。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银行卡业务的商业银行、持卡人、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商业银行应在协商、互利的基础上开展信息共存、商户共存、机具共享等类型的银行卡业务联合。
第二章 分类及定义
第五条 银行卡信用卡和借记卡。
银行卡按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单位卡(商务卡)、个人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
第六条 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
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
准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