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委托加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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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项目管理办法
×××××文件
委托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委托管理程序,强化对委托项目的全过程控制,提升委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委托分公司管理的项目。
3、本办法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制定。
4、本办法规定了委托项目的委托程序,明确了公司与分公司的管理职责和工作内容,阐明了公司对委托项目的管理要求。
5、分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和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分公司的情况,制定委托项目的实施细则。
二、术语
委托项目:工程项目签约后,由公司委托分公司实施管理的项目。
三、公司与分公司的职责界定
1、公司管理职责:负责委托项目的界定、评审、审批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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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考核分公司对委托项目的管理实绩。
2、分公司管理职责:负责被委托项目的申报、机构设立、施工全过程管理以及考核评价,并按规定向公司传递委托项目的有关信息。
四、委托项目的界定
1、合同价在三千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 2、专业单一且合同价小于五千万元的工程项目;
3、其他经公司办公会确定的工程项目,可作为特殊项目委托。 五、委托项目的委托条件
1、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备与承接项目匹配; 2、拟委派项目经理和项
委托加工业务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
委托加工业务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委托加工增值税管理业务,防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发生,清理漏征漏管户,加强增值税管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委托加工业务,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产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产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产品征收增值税。
第二条 委托加工业务按委托方是否将原材料或加工后产品验收入库可分为 “两头在内”,“一头在外”和“两头在外” 三种形式。
“两头在内”形式是指委托方将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发给受托方加工,再将加工后的产品从受托方收回并验收入库;
“一头在外”形式是指委托方仅将原材料或加工后产品二者中的一种货物验收入库,另一货物要么从销货方直接送抵受托方加工、要么从受托方直接发货销售;
“两头在外”形式是指委托方对原材料和加工后产品二者均未验收入库,只在账务上体现采购、销售,不见实物。
第三条 委托加工业务必须
委外加工管理办法
1. 目的:满足客户交期、降低成本,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本公司所生产的浴花类、动物类、植绒类、清洁球等均适之。 3. 名词解释:略 4. 权责:
4.1. 生管部:负责寻找委外加工商(加工点)及提供成本分析。 4.2. 品管部:负责评鉴委外加工商及质量管控。 4.3. 技术部:负责评鉴委外加工商及工艺指导。 4.4. 委外加工科:负责发放、跟催、统计等工作。 4.5. 财务部:负责审核单价及加工费的审核与发放。 5. 流程图:(附件一) 6. 执行细则:
6.1. 寻找加工商(加工点):(见供应商(委外)管理办法)
6.2. 委外加工商(加工点)的评鉴事宜见供应商(委外)管理办法。 6.3. 寻价、比价、议价:
6.3.1. 在寻找委外加工商时,需根据市场的价格走势以及目前该产品的价格,对
技术部所提供的样品进行估价、询价、比价、议价。
6.3.2. 估价后寻找合适的加工商,到厂或传真图纸给加工商,由加工商按公司规
定提出书面报价(加工费、付款方式、运输费),应有两家以上加工商报价。
6.3.3. 所有加工商提出的报价单生管部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必须填写“价格比较
表”(一式二联,一联自存,二联财务),连同报价单给生管部主管
休闲食品食品委托加工合同格式
XX食品有限公司 版本号A0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委托(以下称“乙方”): 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为确保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本合同能够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食品安全法》,结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协议
食品委托加工协议书
食品委托加工协议书 加工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生产加工松子、巴旦木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具体细则: (一)产品质量要求及责任: 1、乙方授权甲方为XXXX品牌散装、袋装坚果系列产品的委托加工厂家。双方必须提供和互换有效法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和委托加工书等,并在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2、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QS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国家许可的证照。 3、产品质量 (1) 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产品的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产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甲方要对产品的感官、理化、微生物负全责,并承担由质量引起的一切市场责任和损失。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食品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进货、包装材料进货查
验记录、生产过程所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经营,加强委托贷款业务管理,促进委托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并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政府部门、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委托人不得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具有贷款业务资格的各类机构。
第四条 委托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业务。商业银行依据本办法规定,与委托贷款业务相关主体通过合同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履行相应职责,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信用风险。
第五条 商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责利匹配、审慎经营的原则。
第六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按照本办法对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管理
第七条 商业银行应依
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单位)
19961114(颁布时间)
19961114(实施时间)
20080723(失效时间)
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促进民族团结,发展民族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清真食品是指保持伊斯兰教传统饮食习惯的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少数民族(以下简称回族等少数民族)以“清真”、“回族”、“穆斯林”、“伊斯兰”名义,按照其传统风俗习惯生产、加工、经营(以下简称经营)的各种食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个人(以下简称清真食品经营者)。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行政部门或民族工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民族工作行政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工商行政管理、商务、旅游、卫生和劳动等有关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清真食品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清真食品经营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经营者,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业务负责人应由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员担任,其他领导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回族等少数民族管理干部;
(二)个体经营者必须是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员;
(三)肉食业企业经营者,其回族等少数民族
4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郑晓艳)
培训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主讲人:郑晓艳
培训过程:
一、背 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2009年7月20日实施。明确了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监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先后发布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要求、程序等做出了相关规定。
二、程序:
1、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申请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与申请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
钢筋加工厂管理办法
钢筋加工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 原材料进场管理
一、材料计划编制
1.根据分部工程部提供月主要材料计划,结合上月库存;填制《主要物资月度采购(申请)计划表》按材料申请计划程序进行审批,项目经理部物机部报批后组织采供单位组织材料进场。
2.因工程设计变更等情况需要变更材料计划时,由分部工程部提供变更计划,分部物资报批后上报项目经理部物机部,项目经理部物机部报批后组织采供单位组织材料进场。
二、钢材的进场验收与保管
1、各类钢材到场后,由钢筋加工场专职材料人员与钢筋加
工班人员、试验室人员共同验收,三方签字,直条采取点条数理论计量,严禁按捆计量,盘条采用过磅形式,钢管、钢板验收卡厚度,工字钢验收过磅复核,是否在允许偏差内;验收完毕后,由钢筋加工班组织卸货,严格按物资存放规定进行堆码。
2、材料人员每次进货后登记进料台帐,并将所进规格型号、数量、材质书等,按试验室规定填报“送检通知单”,并跟踪试验结果,登记“原材料进货检验和试验情况统计台帐”,对现场材料进行标识标牌的挂设,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钢材。
收 料 单
单位 供货单位
帐单或发票
运单或车号 单位 收料:
数量 购入价 承付日期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
http://www.5ixue.com (海量营销管理培训资料下载)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资源食品的管理,保证消费者的健康,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资源食品系指在我国新发现、新研制(含 新工艺和新技术)或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或仅在个别地区有食用习惯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包括:
(一)新发现的无食用习惯或仅在个别地区有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矿物及其提取物。
(二)新发现的无食用习惯或仅在个别地区有食用习惯的微生物及其提取物或代谢产物以及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菌种。 (三)传统食品可食部分的提取物。 (四)新合成或改造的拟用作食品的成分。
(五)食品在生产或加工中使用了新工艺(包括生产和储存方式等),导致其原有食品特征部分或完全改变,或赋予新的特征。
(六)利用现代生物技术生产或改造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及产品,导致其原有特征部分或完全改变,或赋予新的特征。 (七)我国无食用习惯的进口的食品或食品原料。 (八)符合新资源食品要求的其它食品或食品原料。 列入国家动植物保护名单的野生动植物不能作为新资源食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