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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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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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合同
企业:(签章)_______________ 员工:(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码: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员工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员工义务
1.1 未经企业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行业; 1.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______年内不得到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______年内不自办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企业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2.企业义务
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
劳动者能否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劳动者能否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09年1月进入上海某信息技术公司担任研发部经理,双方签订了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双方同时还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张某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一年内不得自己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受雇于任何从事同类业务或与本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单位、组织、企业或者个人,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为该等机构提供服务。公司将在张某离职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三万元,若张某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则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五万元。”
2010年9月,张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支付其三万元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公司对于张某的要求不置可否,表示需等领导研究后再做决定。2010年12月,在张某的一再催促下,公司仍未支付其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故张某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正式提出解除双方的竞业限制协议,并于当月应聘至另一家有同类业务的信息技术公司工作。
公司收到张某的书面通知之后,认为张某不可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随即通过邮政汇款方式支付张某三万元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并要求其
关于竞业限制易混淆的若干问题
关于竞业限制易混淆的若干问题
文/王明骞
一、员工违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竞业限制协议和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这两者有什么区别?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各自又有什么作用?
1、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和侵犯商业秘密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适用的法律也不尽相同。首先,前者是一种违约行为,后者则属于侵权行为。但要是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过保密协议,那么就商业秘密这方面来讲,员工的行为即构成侵权也构成违约,形成竞合关系。其次,前者适用的是《劳动合同法》,而后者则主要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2、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身的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两种不同的方式措施。竞业限制协议,主要是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对商业秘密知情的劳动者在离职后从事或为他人从事同类产品或业务的经营,在一定期限内对劳动者的劳动权作出一定限制,因此用人单位须以支付经济补偿金作为对价。而保密协议,主要是为了界定企业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和保护范围,特别是哪些内容是其区别于公知信息的秘密性所在。不少用人单位对商业秘密的定义过于宽泛,甚至直接定义为所有企业经营和技术信息,这不仅使得劳动者履行保密义务失去合理性,
什么是竞业禁止义务和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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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竞业禁止义务和竞业限制
常有客户问起,一起开公司做生意的股东自己私下另起炉灶、与公司暗中同业竞争,能否告他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此处我们讨论下股东与竞业禁止、竞业限制义务的问题。我们国家目前法律对竞业禁止并没有明确的概念界定,实践和理论中也多将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视为同一概念相提并论,并且无论是竞业禁止或是竞业限制,相关法律规定均较为笼统。笔者认为,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还是有所区别的。
一、什么是竞业禁止义务
竞业禁止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任职期间,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任职单位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单位同类的业务。简言之,竞业禁止义务是法定义务。
我国目前法律对竞业禁止主要有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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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普通员工在职期间是否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普通员工在职期间是否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作者:周缘求 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要点&建议:
关于普通员工在职期间是否负有法定竞业限制义务的问题,我国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属于有争议的法律问题。对此,最高法院公报案例、江苏高院、无锡中院公布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其裁判思路和裁判结果截然不同。
面对法律争议问题,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何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本人建议如下:
对于单位,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与负有保密义务的普通员工,约定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并明确约定无需就此支付经济补偿,以及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责任,同时,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在职期间从事与单位有竞争关系的活动,单位有权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员工,即使合同没有约定制度也没有规定普通员工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也不可心存侥幸,因为,如果法院采纳江苏省高院典型案例的裁判思路,员工将可能会因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而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被要求赔偿损失。
一、问题
普通员工在职期间是否负有法定的竞业限制义务?
《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该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
普通员工在职期间是否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普通员工在职期间是否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作者:周缘求 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要点&建议:
关于普通员工在职期间是否负有法定竞业限制义务的问题,我国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属于有争议的法律问题。对此,最高法院公报案例、江苏高院、无锡中院公布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其裁判思路和裁判结果截然不同。
面对法律争议问题,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何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本人建议如下:
对于单位,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与负有保密义务的普通员工,约定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并明确约定无需就此支付经济补偿,以及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责任,同时,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在职期间从事与单位有竞争关系的活动,单位有权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员工,即使合同没有约定制度也没有规定普通员工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也不可心存侥幸,因为,如果法院采纳江苏省高院典型案例的裁判思路,员工将可能会因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而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被要求赔偿损失。
一、问题
普通员工在职期间是否负有法定的竞业限制义务?
《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该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
保密协议最新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范文网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保密协议最新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一:保密协议书 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订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机器、作业指引、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
保密协议(通用版)
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要求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双方商定价格保密成如下协议:
1价格保密
经甲乙双方商定,在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基础之上,乙方给于甲方最高优惠价( )元,可加附页,但双方必须保证,不向外透露具体价格。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所签定的价格,双方必须严加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
3违约责任
对于因双方泄露价格而引起的不必要纠纷,所有造成的损失由产生方全部承担。
4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篇二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已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且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知悉或可能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1、本协议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甲方以及甲方的关联公司以外的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
保密协议书范本
保密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因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间对所知悉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及商业秘密的保密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保密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对甲方的下列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保密义务:
1、技术信息:包括录像带、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产品设计、培训资料、教材、信息等等;
2、经营信息:策划方案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销售渠道、进货渠道、采购材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等;
3、管理信息:管理策略、管理制度(CI设计及管理资料)、公司投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文件等等;
4、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5、其他商业秘密。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对第一条所列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打探与本职工作和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他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利用上述秘密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或
简单保密协议范本【5篇】
篇一:什么是保密协议 篇一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
篇二:简单保密协议 篇二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软件数据涉及乙方的信息;
2、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责任
1、甲方应自觉维护乙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保密规定;
2、甲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乙方的任何资料信息;
3、甲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甲方同意并承诺,如果这些数据未经乙方许可披露给他人,所造成对乙方的直接损失,并经证实,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甲方索赔;
5、甲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乙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
6、甲方同意并承诺,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可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