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业主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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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 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坐落位置 ;
物业类型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西至 ;
北至 。
第六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 、 、 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
业主管理规约(参考草案)
(小区名称)管理规约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小区名称)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本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本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条各业主同意遵守物业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管理规约,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好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三条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装饰装修物业: (一)需要装饰装修房屋时,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遵守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注意事项,不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二)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三)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
2012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临时)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的通知
标 题 发布文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临时)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等示范文本的通知 杭房局〔2011〕217号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1-11-11 发布机构级别 局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各区、县(市)建设(房管)局(处):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进一步促进我市物业服务的健康发展,指导和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经调研,我局重新修订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2011版)、《(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2011版)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2011版)等三十七个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书面反馈我局,以便于修改完善。示范文本可登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查询、下载。网址:www.hzfc.gov.cn 附件: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2011版) 2.《(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2011版) 3.《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
业主手册
业 主 手 册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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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服务热线 0551—6778958 政府热线12345
匪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交通事故120
供电热线95598 移动10086 联通10010 电信查询10000 燃气热线: 0551-5133333 有线电视:96533
前言 2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3 临时管理规约 9 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14 私家车位服务协议 17 消防安全责任书 18
1
前言
尊敬的业主(住户):
欢迎您入住 绿城雅苑小区,您的入住将会给小区带来无限的荣耀和活力。届时,合肥市雨泽物业物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将竭诚为您提供全面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为此、我们感到万分的荣幸。
为了保证 绿城雅苑 小区整洁、文明、优质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并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手册。请各
购物中心业主租户规约
新世纪广场购物中心一楼自主经营业主/租户规约
新世纪广场购物中心地处南部县城最繁华、最成熟的商业地段,毗邻瑞安路的万达步行街和万达商场,打造后的新世纪商场将与万达-瑞安路商业圈自然衔接,连成一片,是真正意义核心商圈,是不可复制的商业绝版地段。为该商圈的高端商业物业,广大业主均希望商场的营运管理工作统一、规范、持续、高效地运行,达到统一业态规划,统一业种布局、统一卖场形象、统一营销宣传、统一卖场管理、统一物业管理。以致有效提升商场的整体经营形象和美誉度,促进商场的持久繁荣和发展,最终实现广大业主和经营商户的利益最大化。为此特制定业主/租户规约,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经营管理
1.1总则
1.1.1 本商场实行统一营运、统一管理的原则。 1.1.1.1统一业态规划:
地下一层中端消费卖场和超市主体经营区;一楼高端精品,业主自主经营区;二三四楼为中端以上消费主体品牌直营区;五六楼百货商业休闲商务区。
从经营模式、管理理念、业态划分等方面,新世纪广场购物中心规划附一层为超市卖场。主要以满足周边市民的日常生活所需用品,是大众消费的集中区,是本购物中心的人气汇聚场所,主要经营中端以下的消费群体所需商品,也是商业繁荣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楼规划为自主经营区
购物中心业主租户规约
新世纪广场购物中心一楼自主经营业主/租户规约
新世纪广场购物中心地处南部县城最繁华、最成熟的商业地段,毗邻瑞安路的万达步行街和万达商场,打造后的新世纪商场将与万达-瑞安路商业圈自然衔接,连成一片,是真正意义核心商圈,是不可复制的商业绝版地段。为该商圈的高端商业物业,广大业主均希望商场的营运管理工作统一、规范、持续、高效地运行,达到统一业态规划,统一业种布局、统一卖场形象、统一营销宣传、统一卖场管理、统一物业管理。以致有效提升商场的整体经营形象和美誉度,促进商场的持久繁荣和发展,最终实现广大业主和经营商户的利益最大化。为此特制定业主/租户规约,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经营管理
1.1总则
1.1.1 本商场实行统一营运、统一管理的原则。 1.1.1.1统一业态规划:
地下一层中端消费卖场和超市主体经营区;一楼高端精品,业主自主经营区;二三四楼为中端以上消费主体品牌直营区;五六楼百货商业休闲商务区。
从经营模式、管理理念、业态划分等方面,新世纪广场购物中心规划附一层为超市卖场。主要以满足周边市民的日常生活所需用品,是大众消费的集中区,是本购物中心的人气汇聚场所,主要经营中端以下的消费群体所需商品,也是商业繁荣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楼规划为自主经营区
业主手册(物业)
业主手册(物业)
尊敬的业主:
恭迎您和您的家人入住桐馨园小区!
在您即将入住之际,我们全体服务人员怀着诚挚的敬意向您表示恭贺!
为了让您和您的家人时刻都感受到舒适的生活氛围,享用到细致的服务,桐馨管理处将从每一件小事做起,真心为您服务。并不断开拓创新,完善服务,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管理处全体员工将以饱满的精神,良好的状态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运用现代企业管理的模式为您提供周到、贴心的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同时也以此为契机在深圳塑造形象,打造精品,铸造品牌。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桐馨园的基本概况、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内容、管理服务人员的职责及业主应遵守之规则,我们编制了本《业主手册》,恳请您细心阅读并妥善保存,以便随时查阅。如本《业主手册》部分释义或内容与桐馨园《业主临时公约》有所差异,请您以桐馨园《业主临时公约》的规定为准。
恭祝生活愉快!幸福安康!
广州市震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桐馨园管理处 二0一一年六月一十八日
目录
服务指引
联系、沟通
客户服务中心服务内容 服务方式 交费指引 有线电视开通指引 电话、ADSL网络安装指引 燃气开通指引 电话指南
业主须知
物业管理公司委任及其职能 管理费的使用 管理费账目 专项维
临时管理规约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使用说明
l、本规约为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对规约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
2、本示范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中所指物业类型分为: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类型物业。当建筑区划内(整体、单体),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60%的,以住宅物业计;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大于60%的,以所占比例最大的物业类型计。
4、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5、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
临时管理规约
《临时管理规约》 X X 小
区
《临时管理规约》
为了做好XX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与服务,规范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居住、使用、维修物业等行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构筑环境艺术空间,创造美、佳、净人居家园,根据国家及XX市有关物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订了XX《临时管理规约》。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第一章、定 义
在本《临时管理规约》中(以下简称本《规约》),除国家法律法规及全社会已达成共识的定义外,需特别强调:
1、物业
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居住和非居住之各类房屋及相配套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地。
2、业主
是指拥有或共同拥有住宅或非住宅单元的所有权人,包括其日后的合法继承人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变卖、赠与及交易等)人。如果该单元已被合法抵押,抵押人仍为业主;抵押权人只有在合法取得该单元权益时才算业主。
3、非业主使用人
是指通过租赁方式或其他方式获得房屋使用权的人。 4、管理规约
是指由业主承诺的,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业主在本物业内使用、维护物业及其管理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的行为守则。
5、单元户
是指在该物业内各业主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 6、业权
商铺业主临时公约(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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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业主临时公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万科城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 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商铺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万科城风情商业街
座落位置:龙岗区坂雪岗工业区 (坂雪岗大道与贝尔路交汇处) 物业类型:商铺 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
第六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