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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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新版试题2014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宣贯培训试题
姓名: 成绩:
一、单选题(每题3分)
1.卫生部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开始实施时间为( )。
A.2011年2月4日 B.2011年5月1日 C.2011年3月10日 D.2011年8月20日
2.( )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B、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
C、县级以上疾病控制机构 D、各级工商部门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 )年。
A.1 B.2 C.3 D.4
4.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 )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A.1 B.2 C.3 D.4
5.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 )
A.可以营业 B.不得营业 C.顾客同意即可营业 D.监管部门同意可以营业
6.公共场所经营者的禁烟义务包括( )。
A.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B.不设置自动售烟机
C.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D.以上都是
最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18年修订版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卫生监督员俱乐部 2018-01-14 19:50
说明:关注卫生监督员俱乐部,及时接收新文章,投稿方式:270384821@qq.com,所有打赏作者拥有,图文同步搜狐新闻、天天快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18年修订)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18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已于2017年12月5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 李斌 2017年12月26日
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将第十九条第三款修改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并对其卫生检测的真实性负责,依法依规承担相应后果。”
(二)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 (三)删除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四)删除第三十七条第九项。 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
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附件:
1.《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型式检验(委托检验)申请表》
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申请书》 3.《安全技术防范生产登记产品年检登记表》 4.《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方案论证申请书》
5.《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方案论证结论表》
6.《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委托检测申请表》
7.《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验收申请书》 8.《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验收结论》 9.《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申请书》 10.《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年审表》 11.《省外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备案登记表》
河南省公安厅 2013年9月18日
《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以下简称技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以下简称技防系统)的设计、安装、监理、检测、验收、使用、维护、运营和信息管理等活动,以及对上述活动的中介服务和相应的行政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公安机关是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以下简
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附件:
1.《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型式检验(委托检验)申请表》
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申请书》 3.《安全技术防范生产登记产品年检登记表》 4.《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方案论证申请书》
5.《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方案论证结论表》
6.《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委托检测申请表》
7.《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验收申请书》 8.《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验收结论》 9.《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申请书》 10.《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年审表》 11.《省外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备案登记表》
河南省公安厅 2013年9月18日
《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以下简称技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以下简称技防系统)的设计、安装、监理、检测、验收、使用、维护、运营和信息管理等活动,以及对上述活动的中介服务和相应的行政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公安机关是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以下简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篇一:地名管理条例
《地名管理条例》
【颁布单位】 国务院
【颁布日期】 19860123
【实施日期】 19860123
【章 名】 通知
现将《地名管理条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务院委托中国地名委员会管理全国地名工作,其办事机构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代管。县(市)以上地名机构的设臵问题,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名称】 地名管理条例
【章名】 全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地名的管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际交往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地名,包括: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居民地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
第三条 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必须命名和更名时,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则和审批权限报经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
第四条 地名的命名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有利于人民团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尊重当
地群众的愿望,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
(二)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三)全国范围内的县、市以上名称,一个县、市内的乡、镇名称,一个城镇内的街道名称,一个乡内的村庄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四)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流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除黄河、沁河干流外的一切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三条 开发利用河流、湖泊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究效益,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河道主管机关。
市(地)、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五条 全省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以上河道主管机关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置专管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河道管理工作。
涉及两市(地)以上的主要河道,由省或授权的市(地)河道主管机关设置专管机构实施管理,涉及两县(市)以上的主要河道,由市(地)或授权的县(市)河道主管机关设置专管机构实施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04号 /retype/zoom/86f18c050740be1e650e9afd?pn=1&x=0&y=7&raww=648&rawh=89&o=png_6_0_0_135_173_622_85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65.92592592592592&md5sum=b356e04d4a47cac884fef2615f72d085&sign=659412a8da&zoom=&png=0-13444&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
河南省《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布单位)
19900406(颁布时间)
19900406(实施时间)
20020117(失效时间)
省政府第17号令(文号)
河南省《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九九0年一月十六日省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一九九0年四月六日省政府第17号令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节能管理体系
第三章 节能管理基础工作
第四章 能源供应管理
第五章 工业及生活用能管理
第六章 节能技术改造
第七章 奖惩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我省境内的一切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能源是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焦炭、蒸汽、汽油、柴油、燃料油、薪柴等。
本细则所称节约能源,是指通过技术进步,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和经济结构合理化等途径,以最小的能源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四条 各级宣传、教育等部门,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讲座等形式和各级各类学校,宣传节能方针、政策,普及节能科学技术知识,培训节能技术人员。
第二章 节能管理体系
第五条 省、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设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计经委或
河南省《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布单位)
19900406(颁布时间)
19900406(实施时间)
20020117(失效时间)
省政府第17号令(文号)
河南省《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九九0年一月十六日省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一九九0年四月六日省政府第17号令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节能管理体系
第三章 节能管理基础工作
第四章 能源供应管理
第五章 工业及生活用能管理
第六章 节能技术改造
第七章 奖惩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我省境内的一切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能源是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焦炭、蒸汽、汽油、柴油、燃料油、薪柴等。
本细则所称节约能源,是指通过技术进步,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和经济结构合理化等途径,以最小的能源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四条 各级宣传、教育等部门,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讲座等形式和各级各类学校,宣传节能方针、政策,普及节能科学技术知识,培训节能技术人员。
第二章 节能管理体系
第五条 省、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设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计经委或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宣传贯彻新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宣传贯彻新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卫法监字〔2011〕56号
江西省卫生厅 www.jxwst.gov.cn 2011年8月26日 来源: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昌铁路局劳动卫生处:
为切实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宣贯工作 ,我厅制定了《全省宣传贯彻新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作方案》。现将本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 全省宣传贯彻新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作方案
二0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全省宣传贯彻新修订《公共场所 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状况,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结合2011年我省卫生监督工作需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省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