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冲突法第二次重述特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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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冲突法第二次重述
【标题】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 【国家与国际组织】美国 【条约分类】商事 【条约种类】其他 【批准日期】 【批准机关】 【签订日期】1971.01.01 【生效日期】 【时效性】现行有效 【签订地点】 【保存机关】 【唯一标志】100669680 【全文】 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 (1971年) 第一章 序言 第一条 冲突法规则的原因 世界由拥有领土的国家组成,其法律制度彼此独立,相互差异。事件和交易的发生,问题的产生,可能与一个以上的国家具有重要联系,因而需要有一整套特别的规则和方法加以调整和确定。 第二条 冲突法的主旨 冲突法是各国法律的一部分,它确定对有关事件可能与一个以上的国家具有重要联系这一事实赋予何种效力。 第三条 “州”的定义 在本冲突法重述中,“州”一词指具有独立法律体系的区域。 第四条 法律的定义 1.在本冲突法重述中,州的“本地法”,指除该州冲突法规则以外的、该州法院用以解决所受理的争议的一整套标准、原则和规则。 2.在本冲突法重述中,州的“法律”指该州的本地法及该州的冲突法规则。 第五条 国际私法之性质及发展 国际私法规则,特别是法律选择规则
美国冲突法第二次重述
【标题】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 【国家与国际组织】美国 【条约分类】商事 【条约种类】其他 【批准日期】 【批准机关】 【签订日期】1971.01.01 【生效日期】 【时效性】现行有效 【签订地点】 【保存机关】 【唯一标志】100669680 【全文】 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 (1971年) 第一章 序言 第一条 冲突法规则的原因 世界由拥有领土的国家组成,其法律制度彼此独立,相互差异。事件和交易的发生,问题的产生,可能与一个以上的国家具有重要联系,因而需要有一整套特别的规则和方法加以调整和确定。 第二条 冲突法的主旨 冲突法是各国法律的一部分,它确定对有关事件可能与一个以上的国家具有重要联系这一事实赋予何种效力。 第三条 “州”的定义 在本冲突法重述中,“州”一词指具有独立法律体系的区域。 第四条 法律的定义 1.在本冲突法重述中,州的“本地法”,指除该州冲突法规则以外的、该州法院用以解决所受理的争议的一整套标准、原则和规则。 2.在本冲突法重述中,州的“法律”指该州的本地法及该州的冲突法规则。 第五条 国际私法之性质及发展 国际私法规则,特别是法律选择规则
第二次合同法重述
美国第二次合同法重述 Restatement(second)of contract
第一章 合同条款的含义
§1.合同指的是一个允诺或一组允诺,如果违反此允诺,则法律给与救济;如果其履行了允诺,则法律以某种方式将其视为一项义务。 §2. 允诺;允诺人;受允诺人
(1) 诺就是以特定方式实施或禁止实施某种行为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使受允诺人正当地认为一个允诺已经作出。 (2)作出该意思表示的人是允诺人。 (3)该意思表示所指向的人为受允诺人。
(4)如果该允诺的履行使除受允诺人之外的他人获利,则该人为受益人。 §3. 协议的定义;交易磋商约定的定义
一个协议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一致的意思表示。一个交易磋商约定是为允诺与允诺之间的交换,或为允诺与义务履行的交换,或为义务履行之间的交换而达成的协议。 §4. 允诺如何作出
一个允诺可以用口头言词或书面文字作出,也可以完全或部分地从行为中推断而得。 §5. 允诺,协议或合同的条件
(1)允诺或协议的条件就是当事人就特定的事项表示了部分的缔约意图或对缔约的赞同。
(2)合同的条件就是由于当事人就特定事项作出了一个或一系列的允诺,由此引起他们之间部分法律关系的存在,不管当事人是否作
合同法第二次重述
RESTATEMENT (SECOND) OF CONTRACTS 合同法第二次重述
Chapter 1
MEANING OF TERMS 第一章 合同条款的含义
§1. CONTRACT DEFINED
A contract is a promise or a set of promises for the breach of which the law gives a remedy, or the performance of which the law in some way recognizes as a duty.
§1.合同指的是一个允诺或一组允诺,如果违反此允诺,则法律给与救济;如果 其履行了允诺,则法律以某种方式将其视为一项义务。 §2. PROMISE; PROMISOR; PROMISEE.
(1) A promise is a manifestation of intention to act or refrain from acting in a specified way, so made as to justify a promisee in understanding that a commitment has
美国合同法(第二次重述 第1部分中英文)
CONTENT目 录 (共十六章385条)
Chapter 1 MEANING OF TERMS第一章 合同条款的含义
Chapter 2 FORMATION OF CONTRATCTS------PARTIES AND CAPACITY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当事人及其缔约能力
Chapter 3 FORMATION OF CONTRACTS---MUTUAL ASSENT 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意思表示一致
CHAPTER 4 FORMATION OF CONTRACTS—CONSIDERATION 第四章 合同的订立——约因
CHAPTER 5 THE STATUTE OF FRAUDS第五章 防止欺诈条例
CHAPTER 6 MISTAKE第六章 错误
CHAPTER 7 MISREPRESENTATION, DURESS AND UNDUE INFLUENCE 第七章 虚假的意思表示,胁迫以及不当影响
CHAPTER 8 UNENFORCEABILITY ON GROUNDS OF PUBLIC POLICY 第八章 合同因公共政策而不可执行
CHAP
云大合同法第二次作业
★单选题:>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应当在(B)内行使。 A.6个月 B.1年 C.2年 D.5年
★单选题:>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行使(C)
A.解除权 B.撤销权 C.代位权 D.抵销权
★单选题:>
债权人甲与第三人丙达成转让债权的协议,但并未将达成转让合同权利协议的事转告乙,于是乙向甲履行了合同义务,乙对甲的履行(B)
A.无效当事人写的文书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单选题:>
下列情况中,允许行使抵消权的是(D)
A.甲欠乙钱迟迟不还,乙因故打伤甲,乙以自己的债权抵销甲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B.老孙欠老王钱,依照他们之间的另一份合同,老王应先向老孙支付货款,然后老孙交付货物。老王以其支付货款的债务向老孙主张抵消老孙的债务。 C.未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向到期债权的权利人主张抵消 D.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向未到期债权的权利人主张抵消。
★单选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对方当事人为避免损失扩大而支出的费用应由谁承担?(A)
A.违约方承担
B.守约方承担 C
合同法基本原则(第二次作业)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和执行合同法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合同法的灵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区别其他法律的标志,集中体现了合同法的基本特征。根据法学理论和合同法的规定,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有以下原则:
(一)平等、自愿原则
合同法的平等原则指的是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包括订立合履行合同两个方面,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区别行政法律、刑事法律的重要特征,也是合同法其他原则赖以存在的基础。合同法的自愿原则,既表现在当事人之间,因一方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无效或者可以撤销,也表现在合同当事人与其他人之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自愿原则是法律赋予的,同时也受到其他法律规定的限制,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愿”。法律的限制主要有二方面。一是实体法的规定,有的法律规定某些物品不得买卖,比如毒品;合同法明确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对此当事人不能“自愿”认为有效;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不能“自愿”不订立。这里讲的实体法,都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涉及社会公共秩序。法律限制的另一方面是程序法的规定。有
经济法第二次作业
第六次作业
1、简述要约的含义及有效要件
2、简述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
3、简述要约失效的情形。
4、简述承诺的含义及有效要件。
第七次作业
1、简述格式条款的含义及解释原则。
2、简述免责条款的含义及无效情形。
3、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以及它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4、什么是不安抗辩权?在什么情况下方可行使该权利?
第八次作业
1、合同担保方式有哪几种?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什么是先诉抗辩权?什么是预期违约?
3、简述合同终止的情形。
4、简述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第九次作业
1. 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含义及特征。
2. 简述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在权利、义务及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等方面的
不同之处。
3. 简述退伙的含义与分类。
第十次作业
1.简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什么是独立董事?什么是累计投票制?
3、在什么情形下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
4、什么是公司债券?公司债券与股票有什么区别?
第十一次作业
1、简述会计师从事审计活动的过错推定责任。
2、简述公司利润的分配顺序。
3、简述公司解散的原因。
经济法第二次形考
江苏开放大学 形成性考核作业
学 号 姓 名
课程代码 110081
课程名称 经济法基础 评阅教师
第 3 次任务 共 7 次任务
江苏开放大学
1
任务内容:
《经济法基础》第四单元自测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4分)
1.刘某,12岁,擅长电脑技术,其父因工作所需要买一台电脑,自己对此方面不熟悉且没时间,便让刘某按其父的要求从商场买回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该商场与刘某的买卖合同(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中不能并用的( ) A.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可以并用 B.违约金与定金
C.继续履行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 D.采取补救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 )
A.效力待定 B.无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有效合同
4.甲与乙签订一买卖合同。依照约定,甲送货上门。甲遂委托丙履行运输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因另外一辆汽车司机丁违章逆行,将丙驾驶的车辆撞毁,货物灭失。在本
第二次作业
第二次作业(2-6章)
一、辨析题(判断对错,并说明理由,每题15分) 1.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新式的资产阶级革命。
答:这是正确的。毛泽东指出:五四以后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已不是旧式的一般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而是新式的特殊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称之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它是指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这是因为:
(1)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旧民主革命的根本区别是领导阶级不同。五四运动前,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政治指导者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五四运动以后,中国民主革命的政治指导者已经属于中国无产阶级了。中国无产阶级已经迅速成长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并登上了历史舞台,随后组建了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纲领,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领导者。
(2)新民主主义革命发生在十月革命之后,世界已进入无产阶级革命的新时代.在这样的时代,任何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就不再属于旧的世界资产阶级革命的范畴,而是属于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范畴。
(3)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五四运动前,中国的革命、改良或其他形式的反侵略反封建斗争的指导思想均是西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