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相关的资料有哪些?“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6
【bwwdw.com - 博文网】

收 费 标 准 序号 一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二 1 2 3 4 5 6 7 三(1) 1 2 3 4 5 三(2) 1 2 3 4 5 6 1 2 收费项目 审查会计报表 50万元及以下 50-100万元 100-300万元 300-600万元 600-1000万元 1000-2000万元 2000-4000万元 4000-6000万元 6000-8000万元 8000万-1亿 1亿以上部分 验证企业资本 资产 10万元以下 资产10-50万 资产50-100万 资产100-300万 资产300-600万 600-1000万部分 1000万以上部分 资产评估 100万及以下 100-500万部分 500-2000万部分 2000-5000万部分 5000万以上部分 资产评估 (一)计件收费 计费额度(万元) 100以下(含100) 100以上~1000(含1000) 1000以上~5000(含5000)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10000以上~100000(含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6
【bwwdw.com - 博文网】

收 费 标 准 序号 一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二 1 2 3 4 5 6 7 三(1) 1 2 3 4 5 三(2)

收费项目审查会计报表 50 万元及以下 50-100 万元 100-300 万元 300-600 万元 600-1000 万元 1000-2000 万元 2000-4000 万元 4000-6000 万元 6000-8000 万元 8000 万-1 亿 1 亿以上部分 验证企业资本 资产 10 万元以下 资产 10-50 万 资产 50-100 万 资产 100-300 万 资产 300-600 万 600-1000 万部分 1000 万以上部分 资产评估 100 万及以下 100-500 万部分 500-2000 万部分 2000-5000 万部分 5000 万以上部分 资产评估 (一)计件收费 计费额度(万元)

收费标准按资产总额分档计费 1200 元 2000 元 3000 元 4000 元 5000 元 6000 元 7000 元 9000 元 10500 元 12000 元 万分之 1.2 按验证资产总额分档计费 600 元 1000 元 1500 元 2000 元 2500 元 3000 元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264号09.9.1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6
【bwwdw.com - 博文网】

发改价格〔2009〕226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 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司法厅(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精神,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制定了《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浮动幅度。

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司 法 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第三条 司法鉴定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应当按照有利于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

第五条 法医、

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管理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6
【bwwdw.com - 博文网】

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司法鉴定档案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的总和。

第三条 司法鉴定档案管理是指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司法鉴定过程中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编目、检索等工作进行规范,以保证司法鉴定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二章 材料的收集与立案归档

第四条 本司法鉴定机构从接到鉴定委托书时,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需收集有关的文书材料,鉴定结束后及时整理,然后交机构总师办档案员统一归档。

第五条 归档立卷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书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书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种类,集中保管。具体要求是:归档文书材料收集齐全,分类合理,保管期限划分明确,案卷封面填写清楚,装订规范美观。

第六条 鉴定档案归档立卷实行一案一卷,复杂的可以一案多卷。

第七条 根据司法鉴定实际情况,归档立卷按环境损害鉴定相关分类原则以及时间进行整理立卷。

第八条 鉴定业务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司法鉴定委托书; (二)受理通知书; (三)鉴定案件受理审批表;

山东省司法鉴定业务临时收费标准【2007】139号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6
【bwwdw.com - 博文网】

司法鉴定 收费 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省司法鉴定业务收费临时标准的批复

2006-07-06鲁价费发[2006]139号

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制定<山东省司法鉴定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试行)>的请示》(鲁司[2006]25号)收悉。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机构业务收费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精神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6]883号)的有关规定,现制定我省司法鉴定业务临时收费标准(见附件),并就有关收费问题规定如下:

一、本规定适用范围限于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司法鉴定业务,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公告的司法鉴定机构。

二、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提供司法鉴定服务,按照“谁鉴定谁收费”的原则收费,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代收费或指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收案并收取费用。

三、司法鉴定每项业务收费的具体数额,要在《委托受理协议》中注明,收费后要向委托人出具税务发票。 四、司法鉴定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和特殊项目检查费,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委托时应向委托人说明,按实际发生费用另行收取。 五

河南省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6
【bwwdw.com - 博文网】

河南省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司法鉴定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河南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核准执业的司法鉴定人。

第三条 司法鉴定档案是指在司法鉴定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文字、照片、图谱、绘图、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的记录及相关鉴定资料和鉴定文书归档件等,是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真实记录,是重要的专业档案。

第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收集、整理、保管好司法鉴定档案,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应遵循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和便于使用的原则。

第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鉴定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具备专业知识,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做好保管和防护工作。 第七条 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1

(二)指导

北京市精神病司法鉴定管理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6
【bwwdw.com - 博文网】

敢辩 善辩 明辩,最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团

中国刑事辩护网——权威资深法律服务网站

网址:http://www.xsbh.org

北京市精神病司法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市精神病司法鉴定有关工作的联合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根据案件事实和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科学地作出鉴定结论。

第三条 委托或者申请在北京市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以及在北京市从事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机(以下称“办案机关”)涉及需要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应当委托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

第五条 北京市卫生局负责本市精神病司法鉴定组织和精神病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精神病司法鉴定组织和精神病司法鉴定人

第六条 从事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的组织(以下称“精神病司法鉴定组织”),必须依照本办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北京市卫生局审核,报北

黄石物业收费管理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6
【bwwdw.com - 博文网】

黄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价格管理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资质认定和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 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 黄石市物价局会同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本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 物业服务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化粪池清理; (三)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6
【bwwdw.com - 博文网】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收费管理权限的划分 第二章 收费管理权限的划分 第三章 收费标准的制定 第四章 收费行为的规范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维护中介 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执业、依法纳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介机 构提供中介服务的收费行为。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具有垄断性质的仲裁、认证、检验、鉴定收费,不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中介机构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代 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 (一)公证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土地、房产、物品、无形资产等价格评估和企业资信评估服 务,以及提供仲裁、检验、鉴定、认证、公证服务等机构。 (二)代理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律师、会计、收养服务,以及提供专利、商标、企业注册、 税务、报关、签证代理服务等机构; (三)信息技术服务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咨询、招标、拍卖、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广告设 计服务等机构。 第四

006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6
【bwwdw.com - 博文网】

江苏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苏价费[2007]5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物价局、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制定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一并转发并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611号)(略)

2、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00七年一月九日

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律师收费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本省境内依照《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价格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