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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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知识测试题 单位:----------------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
A、只能由法律规定 B、只能由行政法规规定
C、只能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其他规范性文件无权设定 2、从轻处罚的含义是( )。
A、必须适用最轻的处罚方式 B、必须在幅度最低限进行处罚
C、在几种处罚方式或允许的幅度内根据违法情节选择较轻的处罚方式或较低限进行处罚。
3、行政处罚中最根本、最重要的中心环节是( )。
A、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B、行政处罚的实施 C、行政处罚的管辖 4、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或检查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 )。
A、工作证 B、身份证 C、表明自己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身份证明 5、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
A、适当承担 B、不承担 C、根据案件性质决定是否承担 6、下列处罚行为可以由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有( )。
A、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B、暂扣营业执照、许可证 C、行政拘留 7、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尚未构成犯罪的,已经受到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知识测试题 单位:----------------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
A、只能由法律规定 B、只能由行政法规规定
C、只能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其他规范性文件无权设定 2、从轻处罚的含义是( )。
A、必须适用最轻的处罚方式 B、必须在幅度最低限进行处罚
C、在几种处罚方式或允许的幅度内根据违法情节选择较轻的处罚方式或较低限进行处罚。
3、行政处罚中最根本、最重要的中心环节是( )。
A、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B、行政处罚的实施 C、行政处罚的管辖 4、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或检查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 )。
A、工作证 B、身份证 C、表明自己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身份证明 5、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
A、适当承担 B、不承担 C、根据案件性质决定是否承担 6、下列处罚行为可以由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有( )。
A、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B、暂扣营业执照、许可证 C、行政拘留 7、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尚未构成犯罪的,已经受到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
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1.【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3.【适用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4.【处罚原则】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5.【终极目的】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6.【被处罚者得权利】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解读
制定行政处罚法,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行政处罚法的制定,对于规范行政机关有效地依法行政,改进行政管理工作,加强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将起到重要作用。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对《行政处罚法》进行了修正,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对其进行了第二次修正。第二次修正作出修改内容为:“在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这是我国法律首次规定行政处罚审核制度,全国各行政部门都应遵照执行。
行政处罚法是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的一部重要法律,所确定的行政处罚设定权制度、实施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模拟试题
一、填空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 (改正 ) 或者( 限期改正 ) 违法行为。
2、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3、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 ) 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4、《行政处罚法》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行政处罚中,吊销营业执照属于:( 行为罚 )。
6、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 教育与处罚 )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 赔偿 )要求。
8、《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 七日 )内送达当事人。
9、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0、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经当事人(申请和 行政机关 )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二、不定项选择,(每小题都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请将它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已经2010年9月1日国务院第1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事务担保,提高通关效率,保障海关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当事人向海关申请提供担保,承诺履行法律义务,海关为当事人办理海关事务担保,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海关事务担保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权责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向海关申请提供担保,要求提前放行货物:
(一)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尚未确定的;
(二)有效报关单证尚未提供的;
(三)在纳税期限内税款尚未缴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已经2010年9月1日国务院第1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事务担保,提高通关效率,保障海关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当事人向海关申请提供担保,承诺履行法律义务,海关为当事人办理海关事务担保,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海关事务担保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权责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向海关申请提供担保,要求提前放行货物:
(一)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尚未确定的;
(二)有效报关单证尚未提供的;
(三)在纳税期限内税款尚未缴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库 一、判断题
1、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只要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一律停止执行。╳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各种行政处罚。╳
4、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5、行政处罚由被处罚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6、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7、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8、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9、执法人员对公民没收50元以下财物,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0、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1、违法行为在一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12、行政执法人员依照简易程序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库 一、判断题
1、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只要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一律停止执行。╳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各种行政处罚。╳
4、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5、行政处罚由被处罚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6、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7、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8、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9、执法人员对公民没收50元以下财物,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0、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1、违法行为在一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12、行政执法人员依照简易程序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解读(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解读(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于2021年1月2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为便于各级部门、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修订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修订的背景和主要修订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到2035年,我国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本次修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24年后的首次大修,对适应新时代要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体现行政执法领域重大改革要求
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之下,此次修订就是贯彻党中央重大改革决策部署,推动行政处罚制度进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提供法律保障。
(二)为行政处罚权行使定规矩划界限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补充了行政处罚种类,引入行为罚、资格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种类。同时,要求违法所得除依法退赔外予以没收,并延长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的追责期限。
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提高社会对行政处罚的认可度。同时还明确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