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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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表
附件1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制
填表说明
1、表格一律采用16开打印纸(Word格式)。
2、“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
3、“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民主党派要填写规范简称。
4、“健康状况”根据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5、“参加工作时间”按公历填写到月。
6、“职务层次”分为: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7、本表由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本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由所在单位存档。
8、本表基础部分一律由本人亲笔填写。
附件2
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汇总审核表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制说明:该表由各县组织部负责填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附件3
州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审核表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制说明:该表由州级各部门组织人事科负责填写,报主管部门审批。
江津区2011年上半年公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第一批
附件10:
江津区2011年上半年公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
员)第一批公示
按照《江津区2011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第一批拟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公务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1年7月27日至8月4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邮编):江津区小西门大有正街1号(402260) 电话:023-47530416 023-47271251 联系人:兰丽莎 沈彩智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江津区2011年上半年公招公务员第一批人员公示表
江津区人力社保局(盖章)
2011年7月27日
江津区2011年上半年公招公务员第一批人员公示表 江津区人力社保局
2015年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工资改革方案
2015年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工资改革方案
一、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正县级十五周年按副厅对待;副厅级二十周年按正厅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二、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三、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四、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
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专项训练
(第1~2章)
1、公务员的任用,坚持( d )的原则。
A、勤能并重 B、管理与监督并重 C、唯才是用 D、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2、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 ( c )是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
A、资历 B、德才 C、具体的工作实绩 D、工作效率
3、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实行的是( c )制度。
A、党政干部单一的管理模式 B、对公务员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 C、分类管理 D、根据职位分类管理
4、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中( a )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
A、依法履行公职 B、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三项均属于
5、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 c )不属于公务员。
A、九三学社机关的工作人员 B、基层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 C、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 D、政协办公厅工作人员
6、下列( d )项属于公务员范围。
A、工会职工 B、消协工作人员
C、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
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专项训练
(第1~2章)
1、公务员的任用,坚持( d )的原则。
A、勤能并重 B、管理与监督并重 C、唯才是用 D、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2、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 ( c )是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
A、资历 B、德才 C、具体的工作实绩 D、工作效率
3、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实行的是( c )制度。
A、党政干部单一的管理模式 B、对公务员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 C、分类管理 D、根据职位分类管理
4、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中( a )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
A、依法履行公职 B、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三项均属于
5、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 c )不属于公务员。
A、九三学社机关的工作人员 B、基层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 C、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 D、政协办公厅工作人员
6、下列( d )项属于公务员范围。
A、工会职工 B、消协工作人员
C、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
公务员法多选
公务员法试题(多选题)
多项选择:以下各题均有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包括两个)。
1.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 的工作人员。
A.依法履行公职 B.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 .国家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
答:ABC
2.以下人员属于公务员的是 .
A. 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B. 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C. 公立大学的党委书记 D. 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
答:AB
3.以下人员中不属于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是
A.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 B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C.政府机关里的工勤人员 D进行公共事务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答:CD
4 公务员法是关于公务员 的法律.A. 义务 B. 权利 C. 权力 D. 管理规范
答:ABD
5.公务员制度坚持以 为指导.
A. 马克思主义 B. 毛泽东思想 C. 邓小平理论 D.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答:ABCD
6. 公务员制度贯彻 的基本路线,贯彻 和方针。
A.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B. 四项基本原则 C.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 D.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答:A,C
7.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 原则,依照法定
公务员法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试题;一、填空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从元月日起生效实施;2.公务员法共十八章、107条;3公务员的范围包括七类机关的工作人员:⑴中国共产;作人员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⑷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⑸;员⑹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⑺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4.公务员职位包括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5.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试题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从元月日起生效实施。
2.公务员法共十八章、107 条
3公务员的范围包括七类机关的工作人员:⑴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 ⑵人大机关的工
作人员 ⑶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⑷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 ⑸审判机关的工作人
员 ⑹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⑺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4.公务员职位包括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三类职位。
5.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6.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 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7.公务员录用的
公务员法知识
公务员法知识竞赛题目
“全球通杯”山东省公务员学习《公务员法》
知识竞赛试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2005年()通过。 A.4月27日 B.5月26日 C.4月28日 D.1月3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起施行。
A.2005年4月27日 B.2005年7月1日 C.2006年1月1日 D.2006年7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共()。 A.十七章一百零八条B.十七章一百零七条
C.十八章一百零七条D.十八章一百零八条
4.公务员享有的基本权利有()项。 A.四项B.八项C.十四项D.十五项
5.公务员的录用最低年龄是()岁。 A.年满十八周岁 B.年满二十周岁
C.三十周岁以下 D.三十五周岁以下
6.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职务范围不包括() A.科员 B.副主任科员 C.办事员 D.副调研
员
7.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的培训是()。
A.更新知识培训 B.提高工作能力培训 C.专门业务培训 D.专业技术培训
8.机关对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应当进行()。 A.分级培训 B.分级分类培训
C.定期
福建省《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公务员局
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政府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省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配套政策法规和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厅字〔2010〕22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法实施工作(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参照管理单位中聘用制干部的登记问题
公务员法实施后,新批准参照管理单位中,根据省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聘用制干部管理的规定,对经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聘用制干部,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在公务员登记中对有关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闽人发〔2006〕153号,以下按文号简称)精神进行考核,经考试考核合格的,予以登记。
二、关于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中原聘用人员的登记问题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
谈谈社保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尴尬境地
谈谈社保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尴尬境地
社保局是个四不像的机构。虽然党中央将社保民生提高相当高的高度,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危机和社会矛盾突出的形势下,社保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和美好前景,但事实上社保境地相当尴尬:
1、社保机构是劳动保障局的私生子,劳动保障局不肯分(下放)权与他。普遍的情况是劳动保障局自己要内设一个相似的科室(往往是社保科),而一个科室又无法掌握社保本身各险种(社保局至少有4种业务、还或许有离职村主职干部待遇、部分事业退休人员待遇等业务)的政策法规和发展情况的,特别是无法经办上级相关指导业务(上级各种报表和调查表无数)和与地方财税、审计等部门的联合经办业务,所以设立下属社保部门作为经办单位。按理说社保部门只是负责经办业务而已,但事实上却要承担政策调研等非经办业务(劳动保障局内设的社保科自己都弄不清楚复杂的社保政策法规),还要搞什么养老保险基金(数)稽核等等,简直与行政职能相同,但是丝毫没有权限。
2、社保机构想做地方财税部门的狗,却当不上真正的看门狗。当前,社会机构作为劳动保障下设单位,在级别上比地方财税部门要低,自然是伸不直腰杆了,虽然中央没有规定社保费归财税财税部门管,但是从目前的形势和财税部门的强势态度来看,肯定是他们主导当老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