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调解案例分析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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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调解案例分析
篇一:司法所人民调解案例3
人民调解排纠纷,保持工作排后患
在**乡的工伤调解中,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受轻伤的工人不敢全力争取自己的权利,因为那无异于和老板闹僵关系并面临被老板解雇命运,但是如不全力争取,自身权益将会受损。2013年10月08日,**司法所便接到这样一位纠结的农民工的调解申请。
2013年08月30日,农民工黄某在**某石业有限公司上
班时左脚大拇指被叉车砸伤,导致左脚大拇第一、第二关节外侧处骨裂,医疗费用已花费约1500元,自事发到申请当日,黄某都在厂里休息未能复工,在赔偿数额上与厂方协商
不成引发工伤纠纷。 黄某在申请时除提交自身受伤证明外,另外向司法所调
解员提出要求,希望能够保住工作,不然今年将无法挣钱回家过年。对于黄某的申请,调解员高度重视,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分析,认为本起调解应采取灵活的方法进行。于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先约谈厂方代表,在轻松的氛围中就工伤事宜进行了解。并向先厂方做思想铺垫,就工伤事故的法律知识进行简单的宣传和说明。后再对黄某进行约谈,了解其真实的想法,并就其中不合理的诉求进行委婉的劝导,使之对调解有清楚的目的和底线。在前期工作完成后,司法所调解员认为双方面对面调解的时机成熟,并将双方约到司法所进行调
解。
为了保障黄
司法调解案例分析
篇一:司法所人民调解案例3
人民调解排纠纷,保持工作排后患
在**乡的工伤调解中,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受轻伤的工人不敢全力争取自己的权利,因为那无异于和老板闹僵关系并面临被老板解雇命运,但是如不全力争取,自身权益将会受损。2013年10月08日,**司法所便接到这样一位纠结的农民工的调解申请。
2013年08月30日,农民工黄某在**某石业有限公司上
班时左脚大拇指被叉车砸伤,导致左脚大拇第一、第二关节外侧处骨裂,医疗费用已花费约1500元,自事发到申请当日,黄某都在厂里休息未能复工,在赔偿数额上与厂方协商
不成引发工伤纠纷。 黄某在申请时除提交自身受伤证明外,另外向司法所调
解员提出要求,希望能够保住工作,不然今年将无法挣钱回家过年。对于黄某的申请,调解员高度重视,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分析,认为本起调解应采取灵活的方法进行。于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先约谈厂方代表,在轻松的氛围中就工伤事宜进行了解。并向先厂方做思想铺垫,就工伤事故的法律知识进行简单的宣传和说明。后再对黄某进行约谈,了解其真实的想法,并就其中不合理的诉求进行委婉的劝导,使之对调解有清楚的目的和底线。在前期工作完成后,司法所调解员认为双方面对面调解的时机成熟,并将双方约到司法所进行调
解。
为了保障黄
司法调解案例分析
篇一:司法所人民调解案例3
人民调解排纠纷,保持工作排后患
在**乡的工伤调解中,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受轻伤的工人不敢全力争取自己的权利,因为那无异于和老板闹僵关系并面临被老板解雇命运,但是如不全力争取,自身权益将会受损。2013年10月08日,**司法所便接到这样一位纠结的农民工的调解申请。
2013年08月30日,农民工黄某在**某石业有限公司上
班时左脚大拇指被叉车砸伤,导致左脚大拇第一、第二关节外侧处骨裂,医疗费用已花费约1500元,自事发到申请当日,黄某都在厂里休息未能复工,在赔偿数额上与厂方协商
不成引发工伤纠纷。 黄某在申请时除提交自身受伤证明外,另外向司法所调
解员提出要求,希望能够保住工作,不然今年将无法挣钱回家过年。对于黄某的申请,调解员高度重视,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分析,认为本起调解应采取灵活的方法进行。于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先约谈厂方代表,在轻松的氛围中就工伤事宜进行了解。并向先厂方做思想铺垫,就工伤事故的法律知识进行简单的宣传和说明。后再对黄某进行约谈,了解其真实的想法,并就其中不合理的诉求进行委婉的劝导,使之对调解有清楚的目的和底线。在前期工作完成后,司法所调解员认为双方面对面调解的时机成熟,并将双方约到司法所进行调
解。
为了保障黄
司法调解课程
乡镇司法调解课程
一、建立乡镇司法调解的意义:
建立乡镇司法调解,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机制的有益探索,是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发展。实践也证明,建立乡镇司法调解这一突破性改革举措,对依法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农村稳定,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起着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乡镇司法调解何以如此倍受社会之重视,发展何以如此之迅速,它未来的发展前景又何以能引起人们如此之关注?自然成为人们在不断的实践中逐步认识和深入探讨的课题。 1、乡镇司法调解产生的客观必然性
近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经济体制、生产方式、分配方式都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和历史性变革,利益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相应的人际关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因而导致大量人民内部矛盾出现。能否及时、正确地处理这些矛盾,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2、乡镇司法调解存在的现实重要性
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在内容和形式上,由历史上的以政治问题为主向现实中的以经济利益为主转变,这些客观事实决定了这些矛盾的解决仅靠说服教育难能完全奏效,须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中心的综合职能、综合手段,尤其要充分运用好法律
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
论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
摘 要: 调解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方式之一,尤其是当前我国处于改革发展的关
键时期,各种利益冲突日益明显,社会矛盾也不断增多,更需要充分运用调解方式来化解社会矛盾,因此强化非诉调解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大和深远意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是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贴进社会大众的又一司法能动之举。本文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问题进行了初步讨论。
关键字 调解 调解协议 社会 司法确认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在中国,调解的种类很多。因调解的主体不同,调解有人民调解、法院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以及律师调解等。人民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进行的调解;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行政调解是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调解;仲裁调解是在仲裁机构主持下进行的调解。在这几种调解中,法院调解属于诉内调解,其他都属于诉外调解。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主要是指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等非诉调解组织,包括人
司法部人民调解案例模板(最终版)
案例一:饶某某与吴某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案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矛盾纠纷受理时间:2017年8月23日 矛盾纠纷类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调解组织名称: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供稿: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 张永星 审稿: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曹晶 海口市司法局基层处吴仲侬
海南省司法厅基层处 郭光星 邢冠群 司法部基层司 熊飞郑文彪 罗厚如
司法部研究室 卜开明 郑先红 朱腾飞 检索主题词:人民调解 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调委会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调解协议 司法确认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2017年2月6日21时,海口市某路,饶某某驾驶小轿车与正横穿马路的吴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吴某某重伤昏迷。吴某某被立即送医救治,至调解时仍处于昏迷状态。交通事故发生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17年3月8日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经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复议,撤销之前的事故责
任认定书,于2017年5月17日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者饶某某
公司法重点案例分析
公司法重点案例解析
1、美伦公司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由于市场疲软,濒临倒闭。但由于美伦公司一直是其所在县的利税大户,县政府采取积极扶持的政策。为了转产筹集资金,美伦公司经理向县政府申请发行债券,县政府予以批准,并协助美伦公司向社会宣传。于是美伦公司发行的价值150万元的债券很快顺利发行完毕。债权的票面记载为:票面金额100元,年利率15%,美伦公司以及发行日期和编号。问: 美伦公司债券的发行有哪些问题?
[分析]
(1)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本法发行公司债权。美伦公司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不具备发行企业债券的资格,发行主体不合格。
(2)发行公司债权要由公司董事会作出方案,有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由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才能发行。而本案中,由县政府批准发行债券,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必须在债权上载明公司的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本案中,债券票面缺少法定记载事项。
(4)证券的发行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而不能由美伦公司自行发售。
2、科华股
公司法-瑕疵出资案例分析
专题二 瑕疵出资和股权
关于申请再审人A与被申请人B、C及原审第三人D、E、F、乙市宏大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的再审审理报告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申请再审人A因与被申请人B、C及原审第三人D、E、F、乙市宏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03)甲高法民一终字第44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07年11月7日作出(2006)甲高法民一申字第721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申请再审人A的委托代理人刘某,被申请人B、C的委托代理人程某到庭参加诉讼,原审第三人D、E、F、乙市宏大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本案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A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B、C
原审第三人:D、E、F、乙市宏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B) 三、原一审、二审诉讼情况 (一)一审诉讼情况 2003年5月7日,一审原告A起诉到甲省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称:乙市宏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公司)于1995年3月9日经乙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共有五名股
司法部人民调解卷宗
人民调解卷宗文书使用说明
一、调解卷宗
“调解卷宗”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所涉所有文书立卷归档的总称。作为卷宗的封面。其中“卷名”栏目填写纠纷当事人姓名+纠纷类型,如“ΧΧ与ΧΧ之间合同纠纷”。纠纷类型同“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中的“纠纷类型”栏。“卷号”按有关规定或者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自定的办法填写。保管期限分为短期、长期和永久三种,短期卷保管期限为5年,长期卷保管期限为10年。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根据纠纷类型、协议内容和当事人实际情况等综合确定卷宗保管期限。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应当制作调解卷宗,一案一卷。对于纠纷调解过程简单或者达成口头调解协议的,也可多案一卷,定期集中组卷归档。
二、卷内目录
卷内目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一起纠纷立卷归档时卷内所涉及全部文件的目录,供查阅卷宗时检索使用。
三、人民调解申请书
“人民调解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的要求调解其纠纷的书面申请。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应当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务、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栏填写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地址。调解申请
书应载明当事人申请事项。
人民调解案例
人民调解案例
【案情简介】
2010年2月2日晚,春节前夕,拱北某年货花卉市场3、4号档口承租经营户在档口喝酒抽烟,未熄灭的烟头引发火灾,相邻1、2、5、6号档口经营户的货物在火灾中损毁。事发后,肇事的3、4号档口经营户吓得逃之夭夭。受损档口经营户在遭受惨重损失,索偿无门之下,迁怒于花市经营管理人,以其对花市管理不善为由要求经营管理人承担货物损失赔偿责任,退回档口租金。但经营管理人表示,火灾并非己方引发,自己也是受害者,只愿意给予承租经营户人道主义补偿。为此,受损经营户与花市经营管理人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调解经过】
年关将至,为维护春节期间基层社会稳定,街道领导指示拱北司法所、街道调委会和城管办及时介入调解。调解人员于2月3日下午紧急约请承租经营户和经营管理人到调委会调解。经过初步商谈,了解到事情经过后,调解人员采取分别调解的方法,对受损档口承租经营户及花市经营管理人进行了劝说。调解人员耐心劝导承租经营户:因火灾并非花市经营管理方引发,其本身也是受害者。做生意本身就要承担一定风险,希望他们能够体谅一下花市经营管理人的苦处,降低赔偿金额;对花市经营管理人,调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