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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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被害人询问笔录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模板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
2、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30、31条)
4、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
5、对于被害人的报案,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
6、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案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违法嫌疑人(被处罚法)有以下权利、义务:
1、对于办理行政案件的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2、对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传换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违犯嫌疑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证言,不得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但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4、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询问的权利。
5、有该对询问笔录的权利;没有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的有要求人民警察向其宣读的权利;询问笔录记载有遗漏猴子差错的,有提出补充猴子更正的权利。
6、有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权利。
7、不满十六周岁的违法嫌疑人有要求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加询问的权利。
8、聋哑的违法嫌疑人在询问时有要求通晓手语的人提供帮助的权利。 9、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违法嫌
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案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违法嫌疑人(被处罚法)有以下权利、义务:
1、对于办理行政案件的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2、对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传换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违犯嫌疑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证言,不得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但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4、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询问的权利。
5、有该对询问笔录的权利;没有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的有要求人民警察向其宣读的权利;询问笔录记载有遗漏猴子差错的,有提出补充猴子更正的权利。
6、有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权利。
7、不满十六周岁的违法嫌疑人有要求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加询问的权利。
8、聋哑的违法嫌疑人在询问时有要求通晓手语的人提供帮助的权利。 9、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违法嫌
权利义务告知书
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有关法律、规章要求,现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调解原则和法律效果,以及在调解中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告知如下: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其调解结果受到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确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
(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二)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三)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四)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四、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承担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二)遵守调解规则;
(三)不得
刑事案件庭审发问技巧
刑事发问技巧
刑事案件庭审发问技巧
一、发问在庭审中的地位
庭审是刑事诉讼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
“双规”-初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是一个从隐蔽逐步走向公开的过程。审判处在整个程序的最末端,是被告人和证据与公众见面的唯一环节,而且是终结性程序。控、辩、审各方均受裁判文书的制约。 庭审活动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质证。 庭审所有的活动都是围绕着质证在铺展。
以证据为根据所强调的就是质证。(《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规定》第二条: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 所有成功和精彩的案子都是在质证上的成功和精彩。 所有失败的案子都是质证的失败。 所有的冤假错案都是在质证环节走入歧途。 刑事辩护律师的使命就是质证。
发问是质证程序中最具有民主和法治意义的活动。
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中国式讯问具有浓郁的人治色彩:隐蔽、当事人没有沉默权(自证其罪)、律师没有在场权。同步录音录像犹如一个美丽的童话。 发问的本质就是公开对质。
发问以外的其他质证活动犹如走过场。
一场伟大问而鲜活的诉讼,必然从发问开始,发问结束,大局既定。
发问是质证活动的“引擎”(发动机),对证人发问,就是把证人置于法律程序的汽缸内进行压缩,让他朝着你
常见刑事案件笔录模版
常见刑事案件笔录模版
盗窃案件
一、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模版
第一次讯问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侦查员姓名、单位 犯罪嫌疑人姓名 别名 曾用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国籍)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身份证件名称 号码 工作单位(职业、职务) 户籍所在地 现住地址及电话 个人网名、QQ号码、MSN号、电子邮件 违法犯罪经历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操作流程一览表
201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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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耀辉律师的新浪博客 系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案件受理一般规范 律师应当掌握的1.委托人所描述的事实是否属于刑事案件 信息 2.来访者的身份及其案件当事人的关系 3.案件发生的背景 4.案件基本事实 5.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及管辖机关 6.来访者是否可能将案件委托给律师事务所 7.委托人已经为案件做过的工作情况 8.律师认为应当了解的其他信息 接 受 委 托 委 托 手 续 1.在案件正式受理之前,律师一般不向委托人过于详细地解答法律咨询 2.得到委托人的委托意向后,律师应当尽快与之讨论收费事宜 3.律师应当鼓励委托人将案件全部诉讼过程予以委托 4.律师不得对案件结果做出任何承诺 1.确立委托关系后,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由律师填写案件批办单,需经承办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同意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刑事辩护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签署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一式三份,并要求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开具律师事务所函,由律师交办案机关 2.律师应当在收取律师费之后开始工作 不用签订协议 3.指定辩护的案件,以人民法院或者法律援助
刑事案件庭审笔录新
法庭审理笔录(第一 次)
(刑事案件通用)
时间: 2013年 月 日 9 时 分至10 时 30 分。 地点:本院刑事审判庭
是否公开审理: 公开 旁听人数:0 审判人员: 书记员:李远竹
审判长(员)宣布开庭审理 一案。 记录如下:
宣布开庭
审判长: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被告人 到庭。
审判长:你的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
业、单位住址及户籍所在地、暂住地。 被:
审判长:你何时因何事曾受过何种法律处分? 被:无前科
审判长:这次你何时因何事被羁押、拘留、逮捕? 被:
- 1 -
审判长:你收到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没有?何时收
到? 被:收到十天了
审判长:起诉书指控你犯什么罪? 被:
审判长:今天,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
八条的规定,在本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由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 一案。 审判长:合议庭由宁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担任审判长,
与审判员
刑事案件侦查练习题
刑事案件侦查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1、刑事案件 2、刑事案件侦查 3、侦查途径 4、破案 5、杀人案件 6、绑架案件
二、判断
1、专案侦查的对象是领导交办的刑事案件。×
2、从人到案的侦查模式基本上是一个线性的过程,它适用于案件已经发生并造成危害结果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3、对于群众扭送的案件,接受案件的民警要对扭送人和被扭送人分别询问并制作笔录。√ 4、审查嫌疑对象,要抓住时间、地点、证据三要素。×
5、对重大暴力性案件,确认其有预备犯罪行为的可以提前破案。√
6、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批准。√ 7、对绑架勒索案件侦查的重点在“控”,对劫持人质案件侦查的重点在“查”。× 8、有的被害人不及时报案或不报案是抢劫案件的特点之一。×
三、单项选择
1、下列关于受案基本程序和要求的表述中,错误的是:C A、及时受理、热情接待
B、根据不同案件来源,及时开展相应工作 C、开展初查,审批立案 D、详细询问,制作笔录
2、下列关于立案审查方法的表述中,错误的是:C
A、向受案材料来源单位或个人调查相关材料,或要求其对某些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B、委托有关机关或专门机构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专业性调查、分析和调查 C
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11
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被调查人: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你的权利、义务告知如下:
一、权利
(一)接受纪检监察人员调查时,有要求其出示工作证件的权利; (二)有申请调查人员回避的权利;
(三)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核对笔录、违纪事实材料的权利,对记载有遗漏或差错的,可提出补充或纠正;
(四)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有疑问的,有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权利;
(五)有对被调查人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提出实事求是的情况说明和申辩的权利;
(六)对办案人员违反办案纪律,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有控告、检举的权利;
(七)对给予本人的处分、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有申诉的权利。
二、义务
(一)自觉接受组织的调查,如实说明情况,主动交待问题,认真检查错误,配合组织尽快查清问题;
(二)不得与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况、订立攻守同盟,不得对抗调查或进行反调查;
(三)不得对检举控告人、证人及上述人员家属等进行打击报复 (四)服从和执行组织的调查措施和决定;
(五)未经立案机关或调查组同意,不得出境、出国、出差。
被调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