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建筑设计规范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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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dormitory building
JGJ 36-2005 J 480-2005 1 总则
1.0.1 为使宿舍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宿舍建筑设计。
1.0.3 宿舍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3 基地和总平面 3.1 基地
3.1.1 宿舍不应建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
3.1.2 宿舍用地宜选择有日照条件,且采光、通风良好,便于排水的地段。
3.1.3 宿舍选址应防止噪声和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并应符合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 3.2 总平面
3.2.1 宿舍宜接近工作和学习地点,并宜靠近公用食堂、商业网点、公共浴室等方便生活的
服务配套设施,其距离不宜超过250m。
3.2.2 宿舍附近应有活动场地、集中绿地、自行车存放处,宿舍区内宜设机动车停车位。 3.2.3 宿舍建筑的房屋间距应满足国家标准有关防火及日照的要求,且应符合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3.2.4 机动车不得在宿舍区内过境穿行。
3.2.5 宿舍区内公共交通空间、步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2-90
主编单位:建设部建筑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国家旅游局
施行日期:1990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旅馆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90)建标字310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科字第153号文及(84)城设字第162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建筑设计院主编的《旅馆建筑设计规范》,经建设部、商业部、国家旅游局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62-90,自1990年12月1日起施行。在施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建设部建筑设计院。当设计旅游涉外饭店时,应有明确的星级目标,其功能要求尚应符合有关规定。
建 设 部
商 业 部
国家旅游局
1990年6月20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为使旅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至少设有20间出租客房的城镇旅馆建筑设计。有特殊需求的旅馆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 根据旅馆的使用功能,按建筑质量标准和设备,设施条件,将旅馆建筑由高至低划分为一、二、三、四、五、六级6个建筑等级。
第1.0.4条 旅馆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目 录
1 总 则??????????????????????3 2 术 语??????????????????????4 3 基地和总平面????????????????????8 4 前厅和休息厅????????????????????10 5 观 众 厅??????????????????????11 5.1 5.2 5.3 5.4
视 线 座 走 其
设 计???????????????????11 席????????????????????12 道????????????????????13 他????????????????????13
6 舞 台??????????????????????14 6.1 6.2 6.3 6.4 6.5 6.6 6.7
一 般 规 定???????????????????14 乐 池????????????????????17 舞 台 机 械???????????????????17 舞 台 灯 光???????????????????19 舞台通讯与监督?????????????????21 演出技术用房????????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来源:建设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0.08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使综合医院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卫生、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建筑设计,其它专科医院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为“综合医院”:
一、设置包括大内科、大外科等三科以上;
二、设置门诊和服务24小时的急诊;
三、设置正规病床。
第1.0.4条 医院规模、标准的确定,医技科室和专科病房的设置,应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执行。
第1.0.5条 兼供残疾人使用的综合医院设计,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6条 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2.1基地
第2.1.1条 综合医院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和医疗卫生网点的布局要求。 第2.1.2条 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
二、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
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
四、地形力求规整;
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并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六、不
楼梯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学习目标要求
1 ?掌握楼梯的组成及分类。
2 ?掌握钢筋砼楼梯的构造要求。
3 ?掌握坡道、台阶的构造。
4 ?掌握栏杆、扶手的尺寸要求。
学习重点与难点
重点: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的形式、楼梯的尺度、楼梯的构造设计及细部构造。难点:楼梯的构造设计5. 1楼梯概述
房屋各个不同楼层之间需设置上下交通联系的设施,这些设施有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爬梯、坡道、台阶等。楼梯作为竖向交通和人员紧急疏散的主要交通设施,使用最广泛;电梯主要用于高层建筑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自动扶梯用于人流量大的场所;爬梯用于消防和检修;
坡道用于建筑物入口处方便行车用;台阶用于室内外高差之间的联系。
5. 1 . 1 楼梯的作用
楼梯作为建筑物垂直交通设施之一,首要的作用是联系上下交通通行;其次,楼梯作为建
筑物主体结构还起着承重的作用,除此之外,楼梯有安全疏散、美观装饰等功能。
设有电梯或自动扶梯等垂直交通设施的建筑物也必须同时设有楼梯。在设计中要求楼梯坚
固、耐久、安全、防火;做到上下通行方便,便于搬运家具物品,有足够的通行宽度和疏散能力。
5. 1 . 2楼梯的组成
楼梯一般由楼梯段、楼梯平台、栏杆(或栏板)和扶手三部分组成,如图2-5-1。楼梯所
处的空间称为楼梯间。
1 ?楼梯段
楼梯段又称楼梯跑,
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1 建筑地面形式 1.1 平坡式≤5% 1.2 台阶式≥8% 1.3 混合式
2 建设用地适宜规划坡度 2.1 住宅用地0。2%-25% 2.2 道路用地0。2%-8%
2.3 公共设施用地 最小坡度0.2% 最大坡度20%
2.4 (基地地面坡度不应小于0.3%;地面坡度大于8%时应分成台地) 3 消防通道宽度(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3.1 4M 4M 距建筑物>5M 4 建筑物层数的限制
4.1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 4.1.1 不准设于4层
4.1.2 大于等于4班需独立设置
4.1.3 小于3班可设于其他建筑物内,但一定要有独立的出口 4.1.4 不准设置于地下室半地下室
4.2 高层的人流集中的用房----大会仪,多功能厅,舞厅等 4.2.1 宜设置在123层 4.2.2 设在其他楼层需满足 4.2.2.1 《=400m 4.2.2.2 两个出口 4.2.2.3 设置阻燃材料 4.2.2.4 自动灭火系统 4.3 中小学教学楼要求 4.3.1 小学教学楼少于四层 4.3.2 中学教学楼小于五层 4.4 住宅
4.4.1 16m距离室外地平需设电梯 4.5 学校宿舍
4.5.1 21m需设电梯
4.5.2 层高
商业建筑设计规范与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综合规范(最新)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commercial buildings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商业建筑规模分类和耐火等级 3.1商业建筑规模分类 3.2耐火等级
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4.1总平面布局规定 4.2防火间距 4.3消防车道 4.4平面布置
5. 防火防烟分区
5.1防火分区的一般规定 5.2多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 5.3高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 5.4地下商业建筑防火分区
5.5商业建筑连通空间的防火分区 5.6营业厅与仓库的防火分隔 5.7防烟分区 6. 安全疏散
6.1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面积计算
6.2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顾客人数的计算 6.3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疏散宽度的计算 6.4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出口数量要求 6.5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疏散距离的确定 7. 建筑构造
7.1 外墙灭火救援窗与屋顶临时避难平台设置要求 7.2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 7.3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
7.4 楼梯间
7.5 电梯、自动步道、消防电梯 8. 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 8.1 小型商业用房分类 8.2 小型商业用房一般规定
8.3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提高殡仪馆的建筑设计质量,创造良好的殡仪活动条件,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城镇殡仪馆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建筑设计。 1.0.3 殡仪馆的建筑设计应以当地丧葬习俗为前提,并保证有安静肃穆的活动空间。
1.0.4 殡仪馆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殡仪馆funeral parlor
提供遗体处置、火化、悼念和骨灰寄存等部分或全部殡仪服务的场所。 2.0.2 业务区division tor business 洽谈并办理丧葬事宜的区域。
2.0.3 殡仪区division for funeral service 进行遗体处置及举行悼念活动的区域。 2.0.4 遗体处置disposal of corpse
葬前对遗体进行清洗、消毒、防腐、整容、整形、解剖、冷藏等处理的统称。 2.0.5 悼念厅mourning hall 举行告别仪式或追悼会的场所。 2.0.6 火化间crematory house 火化遗体的专用房间。
2.0.7 骨灰寄存区division fo
停车场建筑设计规范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下一页 JGJ100-9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Garage JGJ100-98 主编单位: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9月1日 (目 录) 1 总 则 2 术 语 3 库址和总平面 3.1 库 址 3.2 总平面 4 坡道式汽车库 4.1 一般规定 4.2 坡道式汽车库设计 5 机械式汽车库 5.1 一般规定 5.2 机械式汽车库设计 6 建筑设备 6.1 一般规定 6.2 给水排水 6.3 采暖通风 6.4 电 气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 则 1.0.1 为了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使汽车库建筑设计符合使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汽车库建筑设计。 1.0.3 汽车库建筑设计应使用方便、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交通现代化管理和符合城市环境保护的要求。 1.0.4 汽车库建筑规模宜按汽车类型和容量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汽车库建筑分类 表1.0.4 规模 停车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38-99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71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JGJ38-99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准《图书巨额建筑设计规范》JGJ38-87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管理,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1999年6月14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71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原《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87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色则;2、术语;3、选址和总平面布置;4、建筑设计;5、文献资料防护;6、消防和疏散;7、建筑设备以及附录。
修订工作主要是对上述技术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其中主要有:1、
增加了开架阅览的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