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相关的资料有哪些?“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附件七: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依法进行的监理招标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是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 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随机确定中标人法仅适用于监理费低于3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各地可以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适用于本地区的评标办法。 第五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1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投标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施工项目的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评标办法包括“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办法。
第四条 综合评估法仅适用于技术复杂工程、特大型工程。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一般适用于中、小型工程。
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原则上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第五条 形式性评审。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能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
1 / 17
第六条 评标入围。评标入围是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形式性评审或初步评审结束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入围的方法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后续
慈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
慈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
资格审查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体现招标投标公开、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慈溪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项目(包括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中单独发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投标资格审查。
第三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式。
资格预审是指投标前对投标申请人进行的资格审查,分为有限数量制和合格制两种方法。
资格后审是指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第四条 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内容包括必要合格条件和附加条件,合格制资格预审仅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必要合格条件是指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附加条件是指投标申请人的建筑行业信用、资质、类似项目工作经验、奖项和荣誉等反映投标申请人能力和信誉的相关内容。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
附件一: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的资格审查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项目施工招标的资格审查活动,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第四条 资格预审分为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方法。资格后审均采用合格制。
合格制是指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规定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有限数量制是指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第五条 资格审查的方式选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一般应当采用资格后审;
(二)对于大型且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可以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
(三)对于特大型且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综合评估法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
综合评估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当被招标人在招标中采用后,既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综合评估法设定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60分,企业综合素质分15分,技术标25分),办法共分三大部分6个计分子目组成,得分高者即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排序人(当总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在前),其分部分项分值的评估方法如下:
一、投标报价:60分
(一)招标控制价(M)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招标控制价(M)投标报价,应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招标控制价(M)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招标人提供招标控制价(M)招标。招标控制价(M)的编制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定额计价方法之一进行,具体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
2、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5-10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完成核对工作,当招标控制价与施工图纸有偏差时,投标人应将问题书面记录并在答疑会上提出对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量的书面修正意
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综合报价评标(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采用预算综合报价招标的工程。
凡采用本办法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为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采用预算综合报价招标是指在招标人未提供工程量清单的情况下,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发包范围和计价办法编制施工图预算,并综合报出投标总报价的招标方式。 第三条 采用预算综合报价招标,招标人可编制招标工程拦标价,拦标价作为招标人期望的最高限价。拦标价应在开标前15天向投标人公布。若投标人对拦标价有异议,可在开标前10天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书面异议,应对拦标价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公布。若由于招标人对拦标价的复核影响开标时间的,招标人应重新公布新的开标时间。
拦标价的编制应依据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和设计图纸,按照《建设工
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
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建字[2006]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含园林绿化)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维护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及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对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凡符合《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至第十条规定范围应招标工程项目,又符合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实行监理招标:
(一)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以国家监理收费标准为依据估算)在30万元以上的;
(二)监理招标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项规定标准,但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四条 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监理招标由招标人负责,具体由有自行招标资格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监理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包括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家融资投资的工程。
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第三条 评标办法是指对投标文件等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标准和方法。
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等载明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等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过程。
本规定所称的评标活动是指包括确定评标办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等全部活动的统称。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
包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直接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发包: (一)项目投资总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二)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且不使用国有资金、国家融资、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四)属于抢险救灾的;
(五)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六)工程施工所需的主要技术、材料、设备属专利性质,并且在专利保护期之内的;
(七)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八)在建工程为配合发挥整体效能所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九)由于建设地点偏僻,施工现场条件恶劣,工程复杂或专业性、技术性要求高等原因,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少
2010版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技术标文件
(正、副)本
招标投标文件格式文本九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技术标专用格式)
投标项目 投标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联 系 人: 电话: 投递日期: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〇一〇年
投标文件技术标的编制说明
1.投标文件技术标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包括下列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投标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④投标承诺书、投标人响应承诺、投标报价诚信承诺书;⑤辅助资料表(表一至表七);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的复印件;⑦施工组织设计(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⑧参与工程投标计分的各种证书或处罚决定文件复印件;⑨投标人提交投标资格预审表的复印件;⑩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生了变更,或法定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