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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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方法
新编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
统
问题学籍处理方案
1 2
概述........................................................................................................................................... 3 身份证号错误 ........................................................................................................................... 3 2.1 问题原因 ....................................................................................................................... 3 2.2 学校用户 .................................................................................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接续操作手册(1)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学籍接续操作手册
二〇一六年八月
1
第一部分 小学新生注册 ............... 3
第1章 学前调档 ..................................................................... 3
1.1学前调档名单管理 .................................................... 3 1.2学籍注册 .................................................................. 14 1.3学前档案信息补录 .................................................. 16
第二部分 高中招生录取 ............. 19
第2章 高中招生录取 ........................................................... 19
2.1学校录取新生 .......................................................... 19
中小学生学籍证明
中小学生学籍证明
附件4:
中小学生学籍证明
学生 具有我校本学年正式学籍,学籍号 ,国籍为(请在□打√):□中国籍(港澳台籍除外)□港澳台籍□外国籍,证件号码: (中国籍请填写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港澳台籍请分别填写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号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号码,外国籍请填写护照号码)。该学生下一学年(请在□打√)□将继续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因升转学等原因将不具有我校正式学籍。
特此证明。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此证明用途见背面)
中小学生学籍证明
中小学生学籍证明使用说明
一、本证明用途包括:
1、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中小学生(不含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就读的中专生,下同),以及计算至当年6月30日止(含当日)年龄满18周岁并首次以“中学生”身份参保的人员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时,需向相应参保登记部门出具学籍证明以确定参保资格。
2、已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人员中,计算至当年6月30日止(含当日)年满19周岁的中学生及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中小学生,每年3-5月凭此证明到相应参保登记部门办理新年度学籍资格续保审核确认手续。未按时办理的,社保部门将视
中小学生学籍证明
中小学生学籍证明
附件4:
中小学生学籍证明
学生 具有我校本学年正式学籍,学籍号 ,国籍为(请在□打√):□中国籍(港澳台籍除外)□港澳台籍□外国籍,证件号码: (中国籍请填写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港澳台籍请分别填写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号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号码,外国籍请填写护照号码)。该学生下一学年(请在□打√)□将继续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因升转学等原因将不具有我校正式学籍。
特此证明。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此证明用途见背面)
中小学生学籍证明
中小学生学籍证明使用说明
一、本证明用途包括:
1、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中小学生(不含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就读的中专生,下同),以及计算至当年6月30日止(含当日)年龄满18周岁并首次以“中学生”身份参保的人员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时,需向相应参保登记部门出具学籍证明以确定参保资格。
2、已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人员中,计算至当年6月30日止(含当日)年满19周岁的中学生及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中小学生,每年3-5月凭此证明到相应参保登记部门办理新年度学籍资格续保审核确认手续。未按时办理的,社保部门将视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培训材料(整合版)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
培 训 材 料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
编印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培训材料
目录
一、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V6.0网络版使用指南(教育局用
户)…………………………………………………………………………….1-28页 二、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V6.0网络版使用指南(学校用
户)……………………………………………………………………………29-75页 三、 新生信息采集指标解释…………………………………………………76页 四、 转学操作说明………………………………………………………….77-80页 五、 网络版操作注意事项……………………………………………… 81-84页
六、 网络版常见问题解答……………………………………………….85-93页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培训材料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
V6.0网络版
使用指南
(教育局用户)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技术支持: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USTC iFLYTEK CO.,LTD.
第1页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培训材料
目录
1.
登录和退出 ..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数据采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学校级) -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农村业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
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学校级)
二0一二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 文档编写目的 ................................................................................................................................................ 1 第二章 系统总体说明 ................................................................................................................................................ 1 2.1系统运行环境 ..........................................................................................................................................
河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一处14.0106)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省级统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全省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行政区域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省和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直管学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学生照片上传方法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照片上传方法
一、学生照片规格
1.淡蓝色背景颜色,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数码照 片。
2.照片规格:26mm(宽)× 32mm(高) ,分辨率150dpi以上。
3.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常戴眼镜的学生应配戴眼镜,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数码照片要求为jpg格式。 5.照片文件大小应小于60K。 二、学生照片文件命名规则
1.有身份证号的学生,其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命名,并按年级、班级分文件夹存储。
2.无身份证号学生,其照片文件命名规则为:学校标识码_班号_姓名,并建立单独文件夹存储全校所有无身份证号学生的照片文件。
三、拍摄照片
用数码相机拍好蓝底照片,分班级文件夹保存。 四、照片上传方法 1. 登陆学籍管理系统
2.打开“学籍管理”\\学籍数据维护\\班级\\点选学生姓名。
3. 维护\\单击“照片采集”\\“采集照片信息(v1.0.0.1)”\\“打开文件”(浏览)\\选择照片 \\调整照片(不论像素大小)\\“确定”\\“保存”\\“保存成功”\\“返回”。
4.依次操作即可。
在学籍管理系统中上传照片,这个问题,我苦思冥想了好长时间。在刘关小
河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一处14.0106)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省级统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全省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行政区域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省和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直管学
普通下载地址-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V43)升级说明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V4.3)升级说明
致:尊敬的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用户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的支持与厚爱!
升级内容:本次升级的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校版V4.3包含有
功能模块 新增功能 成绩管理 评价管理 学籍管理 奖励管理 简历管理 处分管理 相片管理 数码采像 成绩打印 报表打印 评价打印 奖励打印 处分打印 同地区学号学生查询 同学籍号学生查询 同身份证号学生查询 信息查询 成绩信息查询 未毕业学生查询 学籍跟踪管理 职业类学生查询
升级方式:采用在线升级、离线升级两种方式
1、 对于有条件上网的学校,采用在线升级的方式。在原有的4.2版本的
里直接点击“检查更新”就可以在线升级到4.3版本。
操作步骤:在联网的情况下,打开软件,点击“帮助”菜单里“检查更新”的选项,直接下一步就可以升级到4.3版本。
2、 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学校,采用离线升级的方式。通过U盘、移动硬盘
等载体在其他可以上网的学校拷贝4.3版本的离线升级包,点击SchoolClientUpdate.exe直接更新后,即可升级为最新版本。 离线升级包下载地址:
http:// school.iflytek.com/Download/安徽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