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空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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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
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
【法规类别】航空运输
【发文字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22号 【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4.05.26 【实施日期】2004.06.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122号)
《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已经2004年5月24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26日起施行。
局 长 杨元元
二〇〇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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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活动相关空域的建设和使用,保证航空器运行的安全和效率,充分开发和合理使用空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以及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由我国提供空中交通服务的公海上空的民用航空相关空域的建设和使用活动。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空中交通服务机构和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空域是国家资源,应当得到合理、充分和有效的利用。空域的建设和使用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保证飞行安全。空域的建设和使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 86 号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已经1999年7月5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月5日起施行。
局 长 刘剑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五日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民用航空飞行活动安全和有秩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以及根据我国缔约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空中交通管制的公海上空的民用航空活动。
本规则是组织实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的依据。各级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和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我国飞行情报区内飞行的外国民用航空器飞行人员,均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根据国家的规定负责全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的组织实施,包括空中交通管制、通信导航监视、航行情报和气象服务等。
第四条 空中交通管理的任务是有效地维护和促进空中交通安全,维护空中交通秩序,保障空中交通畅通。空中交通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空中交通服务、空中交通流量管理和空域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
中国通用航空
甘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
入库时间: 2005-3-23 17:28:01 被阅览数: 435 次 来源: 甘肃省政府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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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分类号】309005199801
【标题】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颁布日期】1998/08/01
【实施日期】1998/08/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航行管制类
【文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79号
【题注】
【正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岗位培训
第三章 管理机构、培训教员、受训者
第四章 培训项目的实施与检查
第五章 附则
附件一 区域管制岗位资格培训大纲
附件二 塔台和进近管制岗位资格培训大纲
附件三 总调、管调、报告室岗位资格培训大纲
附件四 资格培训流程图
附件五 岗位培训实施时间表
附件六 培训/考核报告表
附件七 岗位培训评估报告表
附件八 资格检查报告表
附件九 模拟培训难度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空中交通管制员岗位培训管理,加强岗位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结合空中交通管制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从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工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重点
第一章
1、影响飞行安全的主要因素:人、环境、设备。
2、适航的定义: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3、航空器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能称其是适航的:(1)航空器必须始终满足符合其型号设计要求;(2)航空器必须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4、试航管理就是适航性控制。
5、我国政府明确规定: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宗旨是: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 6、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分为:初始适航管理和持续适航管理。
初始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交付使用之前,适航部门依据各类适航标准和规范,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所进行的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以确保航空器和航空器部件的设计、制造是按照适航部门的规定进行的。初始适航管理是对设计、制造的控制。
持续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满足初始适航标准和规范、满足型号设计要求、符合型号合格审定基础,获得适航证、投入运行后,为保持它在设计制造时的基本安全标准或适航水平,为保证
中国民用航空适航管理
目录
摘要 ................................................................................................... 1 abstract .............................................................................................. 1 适航管理的含义 ............................................................................... 2 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的发展历程 ........................................................ 2 发展民用航空适航管理的意义 ........................................................ 3 参考文献 ..........................................................................
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控制管理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控制管理
作者:李家丰
来源:《价值工程》2014年第33期
摘要: 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管理控制是航空单位工程技术系统、生产系统、适航管理重要组成部分,对航空器运行安全和持续适航有重要作用,其必须符合局方规章要求,必须是闭环管理。
关键词: 民航局;适航规章;适航指令
中图分类号:V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33-0198-02 0 引言
航空单位每一份适航指令的执行都是从接收开始的,通过评估等环节最终完成指令内容,这必然是一个完整的闭环管理。一个成熟完善的闭环管理程序的建立,是建立在对适航规章的解读与实际工作需要的基础之上的,以下从这两方面来论述适航指令的控制管理。 1 CCAR-39《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是民用航空单位适航指令管理的法律基础 该指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制定,其适用于民用航空器、航空发动机、螺旋桨及机载设备(以下简称民用航空产品)。
假设民用航空产品的安全状
民用航空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民用航空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民航总局令第136号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1999年10月15日公布,2004年12月16日第一次修订)
CCAR-65R1 民航总局办公厅制版
民用航空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 136 号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已经2004年12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5日起施行。
局长 杨元元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民用航空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目 录
A章 总则............................................1
第65.1条 目的和依据...............................1
第65.3条 适用范围.................................1
第65.9条 管理职责.................................1
B章 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2
第65.11条 执照申请、受理与颁发.......................2
第65.13条 临时执照.........
低空空域
低空空域
1 空域分类
低空空域飞行管制空域
通常划设在飞行比较繁忙的地区,机场起降地带、空中禁区、空中危险区、空中限制区、地面重要目标、国(边)境地带等区域的上空。在此空域内的一切空域使用活动,必须经过飞行管制部门批准并接受飞行管制。 监视空域
通常划设在管制空域周围。在此空域内的一切空域使用活动,空域用户向飞行管制部门报备飞行计划后,即可自行组织实施并对飞行安全负责,飞行管制部门严密监视空域使用活动,并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 报告空域
通常划设在远离空中禁区、空中危险区、空中限制区、国(边)境地带、地面重要目标以及飞行密集地区、机场管制地带等区域的上空。在此空域内的一切空域使用活动,空域用户向飞行管制部门报备飞行计划后,即可自行组织实施并对飞行安全负责,飞行管制部门根据用户需要提供航行情报服务。
2 飞行条件
我国私人飞机上天之前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一是获得民航局核发的飞机适航许可证,二是飞行员经过严格培训,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飞行驾照,三是要向空管部门申请飞行空域和飞行计划,得到批准后才能实施飞行活动。
很多空中区域是不允许飞行的,私人飞机获批的难度往往很大。另外,飞机从机场起飞前往作业空域,往往需要协调沿途
民用航空法模拟试卷
民用航空法模拟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
1.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应当标明规定的国籍标志和_________: ( )
A.公司标志 B.登记标志 C.机型标志 D.适航标志
2.依照民航法规定,租赁期限为_______以上的租赁合同占有民用航空器的权利可向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权利登记:( )
A.6个月 B.8个月 C.10个月 D.12个月
3.民用航空器的融资租赁,是指_______按照_______对_______和民用航空器的选择,购得民用航空器,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定期交纳租金:( ) A.承租人、出租人、供货方 B.出租人、承租人、供货方 C.承租人、供货方、出租人 D.出租人、供货方、承租人 4.以下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义务中属于出租人义务的是:( ) A.维修航空器 B.支付租金 C.通知有关事项 D.返还航空器 5. 以下各组中只有两个不属于航空器的有:( ) A.气球、气垫船、滑翔机、直升机、飞机 B.飞艇、气垫车、直升机、飞机、人造卫星 C.人造卫星、宇宙飞船、空间站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一、标准化的基本概念标准的定义 1、国际标准2、中国标准 标准化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一、标准化的基本概念国际上对标准的定义:标准是由一个公认的机构制定和批准的文件, 它对活动或活动的结果规定了规则、导则或特 性值,供共同和反复使用,以实现在预定结果 领域内最佳秩序的效益”。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一、标准化的基本概念中国对标准的定义:1983年,我国在GB 39-5.1《标准技术基 本术语》中对标准进行了定义: 标准是重复性事物或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 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 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部门批准,以特 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一、标准化的基本概念 标准化: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 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 条款的活动。 C 标准化的基本过程 AB:制定标准 BC:实施标准 A B CA:信息反馈 标准化三角形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中国标准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我国标准分为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 级。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企业标准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中国标准分级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