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验收交付使用单是原始凭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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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验收交付使用单

标签:文库时间: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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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验收单

固定资产验收交付使用单固定资产名称 生产厂家 使用部门 ○否 是否需要安装 ○是 安装调试完成投入使用日期 相关合同编号 项目 主体设备价值 数量 价值 备注 规格型号 验收数量 存放地点 资产到货投入使用日期 资产到货投入安装日期

附属设备价值

安装调试费用 运费 其他相关费用 税金

使用部门意见:

使用部门固定资产专管员签字:

年 使用部门负责人意见:

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

固定资产验收交付使用单

固定资产验收交付使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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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验收单

固定资产验收交付使用单固定资产名称 生产厂家 使用部门 ○否 是否需要安装 ○是 安装调试完成投入使用日期 相关合同编号 项目 主体设备价值 数量 价值 备注 规格型号 验收数量 存放地点 资产到货投入使用日期 资产到货投入安装日期

附属设备价值

安装调试费用 运费 其他相关费用 税金

使用部门意见:

使用部门固定资产专管员签字:

年 使用部门负责人意见:

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

固定资产验收交付使用单

原始凭证整理粘贴方法图解

标签:文库时间: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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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整理粘贴方法图解

第一步:取一张“原始凭证报销粘贴单”或同样大小的空白纸,将票据均匀地贴在正面,左侧预留一寸左右装订位

比粘贴单大的原始票据按如下方法粘贴:

票据重要内容不要贴入装订位:

票据的边缘不要超出粘贴单的边缘:

不要“整摞”粘贴,不要贴得过齐、过厚:

厂房未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法律风险

标签:文库时间: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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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未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法律风险

一、事实描述及前提

在未经竣工验收时,作为发包人的我方已经开始进入厂房、并正准备投产经营。现要明确该过程中存在什么法律风险,采取什么方法能降低或防范该些法律风险。

本篇法律风险的提示及相关建议的提出是建立在我公司已经取得该项工程的国土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的基础之上。同时,本篇所言及司法实践仅为通常做法,并不具有绝对性。 二、法律依据

1. 建筑法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 消防法 5. 环境保护法 6. 合同法

7. 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三、法律分析

(一)法律禁止“建筑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依据《合同法》、《建筑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消防验收、防治污染的设施的验收或者未通过该些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并进行生产经营,若交付使用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见后文。

此处“交付使用”既包括“发包人擅自使用”,又包括经承包人同意的交付使用。任何一种交付使用,在未经竣工验收之前均为法律法规所禁止,但两者区别在于:发包人因

固定资产损失需要申报吗

标签:文库时间: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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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损失需要申报吗

小编希望 固定资产损失需要申报吗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本文概述:企业一定要有专业的会计人员,不然对固定资产损失的核算以及申报会造成极大困扰。固定资产损失需要申报吗?小编知识库中有非常专业的解答。

企业的时候一定要了解相关法律,一定要有专业的会计人员,帮助企业核算财物问题。固定资产损失需要申报吗?这也是很多人不太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会帮助大家解答。

按会计准则规定,已经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帐务上不再计提折旧,也不做其他任何处理,等固定资产报废后做固定资产清理就可以了。如果是资产报废的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第九条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原始凭证的种类》教案设计

标签:文库时间: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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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中小学“教学中的互联网搜索”

优秀教学案例评选

《原始凭证的种类》教案设计

作者姓名:金宝华

学校名称:吉林省梅河口市朝鲜族中学 联系电话:0435-4387906

联系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朝鲜族中学 电子邮件:jbh_xinxiang@163.com

全国中小学“教学中的互联网搜索”优秀教学案例评选

《原始凭证的种类》教案设计

一、 教案背景 1.面向学生: ■职业高中 □中学 □小学 学科:基础会计 2.课时:1课时 3.学生课前准备: ① 预习《基础会计》第四章第二节《原始凭证》中的本节知识,并利用互联网上“百度”搜索引擎收集关于原始凭证的种类实样及相关知识信息。 ② 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课后作业及预习任务。 二、 教学课题 通过本节知识的学习,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原始凭证在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为进一步的会计核算提供原始资料。通过本课学习达到如下教学目标: 1. 理论知识目标:(1)能够掌握原始凭证的概念和作用。 (2)通过原始凭证的学习,能够理解原始凭证的分类和判别方法。 2.能力培养目标:(1)能够熟练判别每种原始凭证的类别和适应。 (2)通过“百度”搜索引擎,真实而形象让学生认知和判别原始凭证的能力。 3

原始凭证的审核有哪些要点

标签:文库时间: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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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的审核有哪些要点

票据,是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种重要的书面凭证。目前我国普遍使用的票据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商业票据,又称发票,由税务部门监制。另一类是国家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取的各种基金、规费或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发生经济往来时开具的凭证,通常把它称为非商业票据,又称财政票据。这类票据由省以上财政部门监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在单位实际工作中,一般人员购买物资、办公用品或外出活动,取得原始发票后,首先是找单位领导或分管部门工作的领导签字,然后再到财会人员处报销。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出现一些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把握不准的现象。笔者拟就审核原始支出凭证谈一些看法。

一、原始支出凭证审核方法

由于原始支出凭证是反映和记录经济业务发生的书面证明,也是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财会人员付款和编制记帐凭证的依据,为了维护财经纪律和确保会计核算的质量,财会人员必须严格审核之。那么,应从哪些方面审核呢?

(一)审核“要素”

在确认原始支出凭证是财政、税务部门允许使用的发票、收据、车船票以及内部自制凭证等反映经济业务发生书面证明有效的基础上,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进行其基本要素构成的完备性检查。即审核

固定资产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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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号:

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广州益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编号: 固定资产所属部门 固定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固定资产供应商名称 固定资产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 状态 技术说明资料 该固定资产 质量保证资料 售后服务资料 其它资料 资产所属部门验收人 资产所属部门负责人 管理部门: 部门: 协助验收工作人员签名: 部门: 部门: 备注: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验收日期 有 联系电话/传真 资本设备申请编号 固定资产编号 单价 总值

本表一式四联:申请部门、所属管理部门、采购部、财务部各存一联

表号:

固定资产验收报告

广州益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编号:

本表一式四联:申请部门、所属管理部门、采购部、财务部各存一联

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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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使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财产管理工作,防止公司财产流失,严格按照本公司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强化资产使用部门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各使用部门作为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部门内资产的日常使用、维护和保养管理;

(三) 使用部门资产需要更新改造、维修、处置的,须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不得擅自处置;

(四) 固定资产采购到货后,采购部需根据合同订单和原始发票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填制收货记录单,并由收货部门和使用部门签字确认,通知固定资产员登记入帐。

(五) 需要转移的,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协调处理,转出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转移单”,经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送财务审批后方可转移,不得擅自在部门间移动;

(六) 使用部门资产不得随意带出公司,如需领用,须使用部门负责人确认并报上级部门批准,经相关直管部门备案后方可领用带出,如在外出过程中造成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及使用部门责任人赔偿。

(七) 使用部门负责人调离本部门或离职时必须与新负责人进行盘点交接,对所缺物品无正当原由的,将照价赔偿。如果新负责人尚未到岗则由代理人完成盘点交接工作;

(八) 使用部门负责人调离或离职后,新的负责人应按资产交接清单与公司重新签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使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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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使用指引

一、关于合同的制定。

(一)制定背景。我行2006年印发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基建类)、《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房地产类)内容较为全面,在防范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外部法律环境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对格式条款的提示与说明义务、债务清偿规则、抵销异议期间等做了新的规定,需要相应进行梳理和完善;二是银监会发布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对固定资产贷款支付方式、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签订、项目资本金到位情况、还款准备金账户、项目收入账户等做了特别规定,需要做相应的修改。此外,随着我行信贷业务的发展,业务部门也对合同内容也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据此,在整合《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基建类)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房地产类)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二)与原合同的主要区别。本次新制定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与原《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基建类)、《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房地产类)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适用范围更广。原有的两个合同各自针对基建项目贷款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新制定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适用于所有固定资产贷款,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