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相关的资料有哪些?“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20120824

标签:文库时间:2024-11-19
【bwwdw.com - 博文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2012年8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一届第五十次检察长办公会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办法》,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公文用纸、版面及印制要求 (一)用纸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80g/㎡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80%~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二)幅面及版心尺寸

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订口(左白边)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公告、通告等公布性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三)版面规格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版面制作采用WPS操作系统,推荐采用方正字库的字体和字号。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字体和字号一般采用3号仿宋体字,正文中数字一般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1

(四)文字颜色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五)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20120824

标签:文库时间:2024-11-19
【bwwdw.com - 博文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2012年8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一届第五十次检察长办公会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办法》,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公文用纸、版面及印制要求 (一)用纸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80g/㎡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80%~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二)幅面及版心尺寸

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订口(左白边)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公告、通告等公布性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三)版面规格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版面制作采用WPS操作系统,推荐采用方正字库的字体和字号。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字体和字号一般采用3号仿宋体字,正文中数字一般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1

(四)文字颜色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五)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

标签:文库时间:2024-11-19
【bwwdw.com - 博文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逮捕拘留

【发文字号】高检会[2015]9号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5.10.09 【实施日期】2015.1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

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高检会﹝20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保卫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依法准确适用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1 / 2

2015年10月9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证据收集、审查认定,依法准确适用逮捕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

标签:文库时间:2024-11-19
【bwwdw.com - 博文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逮捕拘留

【发文字号】高检会[2015]9号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5.10.09 【实施日期】2015.1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

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高检会﹝20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保卫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依法准确适用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1 / 2

2015年10月9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证据收集、审查认定,依法准确适用逮捕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标签:文库时间:2024-11-19
【bwwdw.com - 博文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

规定

(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一、渎职犯罪案件

(一)滥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标签:文库时间:2024-11-19
【bwwdw.com - 博文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

规定

(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一、渎职犯罪案件

(一)滥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一审)审查报告样本(新)

标签:文库时间:2024-11-19
【bwwdw.com - 博文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印发《公诉案件(一审)审查报告(普通版样本)》和《公诉案件(一审)审查报告(简

化版样本)》的通知

[2011]高检诉发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军事检察院刑事检察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2002年高检院公诉厅下发了《关于试行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综合化改革的通知》([2002]高检诉发第112号),要求各省级院在本省范围内选择有条件的分市院开展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综合化的试点工作,并同时下发了《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样本)》和《关于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制作说明》(以下简称原样本和《制作说明》)。从各地试行的总体情况看,这项改革有利于公诉人员在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时梳理案件脉络,规范承办人对案件的审查。但是由于这项改革至今已经多年,公诉工作形势已发生较大变化,原样本中的有些规定已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尤其是近年来,刑事案件急剧上升,公诉任务日益繁重,而原样本格式相对繁琐,制作工作量较大,不适用于大量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利于提高这类案件的办案效率。因此,各地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样本,尤其是制定简化版样本的呼声较高。2006年制定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一审)审查报告样本(新)

标签:文库时间:2024-11-19
【bwwdw.com - 博文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印发《公诉案件(一审)审查报告(普通版样本)》和《公诉案件(一审)审查报告(简

化版样本)》的通知

[2011]高检诉发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军事检察院刑事检察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2002年高检院公诉厅下发了《关于试行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综合化改革的通知》([2002]高检诉发第112号),要求各省级院在本省范围内选择有条件的分市院开展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综合化的试点工作,并同时下发了《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样本)》和《关于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制作说明》(以下简称原样本和《制作说明》)。从各地试行的总体情况看,这项改革有利于公诉人员在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时梳理案件脉络,规范承办人对案件的审查。但是由于这项改革至今已经多年,公诉工作形势已发生较大变化,原样本中的有些规定已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尤其是近年来,刑事案件急剧上升,公诉任务日益繁重,而原样本格式相对繁琐,制作工作量较大,不适用于大量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利于提高这类案件的办案效率。因此,各地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样本,尤其是制定简化版样本的呼声较高。2006年制定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标签:文库时间:2024-11-19
【bwwdw.com - 博文网】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文号】高检发研字[1993]12号 【发布日期】1993-12-01 【生效日期】1993-12-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1993年12月1日高检发研字[1993]12号)

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和其他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对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商标管理法律、法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达到本规定立案标准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违法所得(即销售收入,下同)数额达到下列标准的,应予立案: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一审)审查报告样本(新)

标签:文库时间:2024-11-19
【bwwdw.com - 博文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印发《公诉案件(一审)审查报告(普通版样本)》和《公诉案件(一审)审查报告(简

化版样本)》的通知

[2011]高检诉发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军事检察院刑事检察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2002年高检院公诉厅下发了《关于试行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综合化改革的通知》([2002]高检诉发第112号),要求各省级院在本省范围内选择有条件的分市院开展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综合化的试点工作,并同时下发了《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样本)》和《关于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制作说明》(以下简称原样本和《制作说明》)。从各地试行的总体情况看,这项改革有利于公诉人员在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时梳理案件脉络,规范承办人对案件的审查。但是由于这项改革至今已经多年,公诉工作形势已发生较大变化,原样本中的有些规定已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尤其是近年来,刑事案件急剧上升,公诉任务日益繁重,而原样本格式相对繁琐,制作工作量较大,不适用于大量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利于提高这类案件的办案效率。因此,各地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样本,尤其是制定简化版样本的呼声较高。2006年制定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