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区域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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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区域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华北区域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规范风电并网调度运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 19963-2011、《风电场功率预测预报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1?177号)、《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应用范围为已并网运行的,由地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的风电场。县电力调度机构及其调度的风电场可参照执行。
新建风电场自第一台风电机组并网当日起,六个月后参与本细则;扩建风电场自第一台风电机组并网当日起,进行参数设臵更新,自动纳入本细则考核管理,免除因扩建期间配合主站调试引起的技术管理考核。
第三条 风电场以工商注册公司为基本结算单元参与本细则。 第四条 能源监管机构负责对风电场执行本细则及结算情况实施监管。华北区域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在能源监管机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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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下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具体实施所辖电网内风电场参与本细则的执行与结算,运行结果报能源监管机构批准后执行,依据运行结果风电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
华北区域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华北区域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规范风电并网调度运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 19963-2011、《风电场功率预测预报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1?177号)、《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应用范围为已并网运行的,由地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的风电场。县电力调度机构及其调度的风电场可参照执行。
新建风电场自第一台风电机组并网当日起,六个月后参与本细则;扩建风电场自第一台风电机组并网当日起,进行参数设臵更新,自动纳入本细则考核管理,免除因扩建期间配合主站调试引起的技术管理考核。
第三条 风电场以工商注册公司为基本结算单元参与本细则。 第四条 能源监管机构负责对风电场执行本细则及结算情况实施监管。华北区域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在能源监管机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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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下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具体实施所辖电网内风电场参与本细则的执行与结算,运行结果报能源监管机构批准后执行,依据运行结果风电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
华北区域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华北区域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规范风电并网调度运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 19963-2011、《风电场功率预测预报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1?177号)、《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应用范围为已并网运行的,由地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的风电场。县电力调度机构及其调度的风电场可参照执行。
新建风电场自第一台风电机组并网当日起,六个月后参与本细则;扩建风电场自第一台风电机组并网当日起,进行参数设臵更新,自动纳入本细则考核管理,免除因扩建期间配合主站调试引起的技术管理考核。
第三条 风电场以工商注册公司为基本结算单元参与本细则。 第四条 能源监管机构负责对风电场执行本细则及结算情况实施监管。华北区域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在能源监管机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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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下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具体实施所辖电网内风电场参与本细则的执行与结算,运行结果报能源监管机构批准后执行,依据运行结果风电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
华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两个细则”培训内容
并网发电厂提供的辅助服务项目:一次调频、自动发电控制(AGC)、调峰、无功调节、自动电压控制(AVC)、备用、黑启动等。
辅助服务分类:基本辅助服务和有偿辅助服务。
基本辅助服务:必须满足电网要求,不进行补偿,受考核,包括一次调频、基本调峰、基本无功调节。
有偿辅助服务:自动发电控制(AGC)、有偿调峰(深调峰、起停调峰指在停机24小时内再度开启发电的调峰方式)、有偿无功调节(进相运行)、自动电压控制(AVC)、黑启动。视完成情况接受补偿或考核。
一次调频:电网频率升高时机组自动减出力,频率降低时机组自动涨出力。(〒15转对应10%)
基本调峰:机组的出力调整范围,上限为100%的额定出力,下限为50%额定出力。
基本无功调节:是指除进相深度超过功率因数0.97的情况外,向电力系统发出或吸收无功功率所提供的服务。
自动发电控制(AGC):按照AGC指令机组负荷自动跟踪调节。AGC可用率达98以上,按该机组AGC可用时间进行补偿,每小时补偿10元。AGC可用时间补偿费用按月统计。
装设AGC装臵并且由相关电力调度机构AGC主站控制的机组,以参与系统ACE控制的程度进行区分,按调节深度和调节性能的乘积进行补偿。补偿费用按天统
华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华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11月9日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辅助服务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6]43号),结合华北区域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辅助服务是指为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用外,由并网发电厂提供的辅助服务,包括:一次调频、自动发电控制(AGC)、调峰、无功调节、自动电压控制(AVC)、备用、黑启动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华北区域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调的并网发电厂(包括并网自备发电厂)。地(市)、县电力调度机构及其直接调度的并网发电厂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电力监管机构负责对辅助服务的调用、考核及补偿情况实施监管。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在电力监管机构的授权下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具体实施所辖电网内辅助服务的调用、考核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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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辅助服务管理的原则是:全网统一评价标准;根据需要,科学、合理、公平调用;定期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分别进行考核,以省级及以上电网为单位实施。
第二章 定义与分类
第六条 辅助服务分为基本辅助服务和有偿辅助服务。 第七条 基本辅
(附件1)-华北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
华北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
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管理职责………………………………………………2 第三章 评价内容………………………………………………6 第四章 评审方式工作流程……………………………………7 第一节 准备和申请…………………………………………7 第二节 现场查评……………………………………………8 第三节 报告评审……………………………………………10 第五章 备案方式工作流程……………………………………12 第六章 评价整改………………………………………………12 第七章 监督检查………………………………………………13 第八章 附 则………………………………………………15 附表:
1、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申请表…………………………16 2、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备案表…………………………20 3、并网安全性评价安全隐患整改及监控计划表……………25
华北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确保电网和并网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规范
华北区域11
单位 姓名 第二届华北区域气象行业重要天气预报技能竞赛
——理论知识、业务规范
试 卷
注意事项:
1、考试类别:理论知识、业务规范 2、考试时间:120分钟。 3、满分:80分
4、请在试卷、答题纸上填写姓名、工作单位。
5、答案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在答题纸上,答在其它地方无效。 6、本卷共 12 页,如有缺漏请于监考人员联系。
一、填空题(共20题,40空,每空0.5分,总计20分)
1、假定空中有一个金属球,则该金属球产生的回波功率与其到雷达距离的 四 次方成反比。
2、灾害性天气是指直径 超过2cm 的冰雹、超过 17m/s(八级) 的雷暴大风、任何级别的 龙卷 和对流性暴雨。
3、强冰雹的产生要求雷暴内具有 强烈上升气流 ;而雷暴大风的产生通常要求雷暴内具有 强烈下沉气流 。
4、超折射通常发生在 逆温 和 湿度随高度减小 的情况下。
5、导致边界层辐合线产生的系统主要包括锋面、干线 、阵风锋和海风锋等。 6、风云二号气象卫星水汽图象的星下点空间分辨率是 5 公里,可见光图象的星下点空间分辨率是 1.25 公里。
7、冬季,在对流层底部,由海陆
《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华中电监市场价财?2011?200号
关于印发《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南、湖南、四川电监办,华中电网公司,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省电力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两个细则?)经过一年多的试行,初步规范了华中区域电力调度行为,提高了发电企业运行管理水平和参与辅助服务的积极性,在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华中电监局在总结前期试运行经验,广泛听取各电力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修订相关条款,形成?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修订后的?两个细则?于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请各电网企业在8月30日前完成技术支持系统的修改及调试工作。
?两个细则?实施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华中电监局市场与价财监管处反馈。联系人:董小寒 027-8871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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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2.?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
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新疆电网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新疆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网经营企业和并网发电厂协调发展,根据《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及《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疆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新疆电网内已并网运行的,由省调直调的发电厂运行管理。地区电网内的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 本细则各条款规定的违规情况,未经特别申明,均指由发电企业责任引起的违规,非发电企业责任引起的不予考核。由新疆省调负责责任认定,发电企业有争议的,按照监管章程条款处理。
第四条 电力监管机构负责对并网电厂运行考核及结算情况实施监管。新疆省调在电力监管机构授权下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具体实施所辖电网内并网电厂运行的考核和结算,考核结果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后执行,依据考核结果并网发电厂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 电网经营企业、并网发电厂、电力用户有义务共同维护新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新疆省调负责新疆电网运行的组织、指挥、指
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东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东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东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东北区域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规范辅助服务管理,依据《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6]43号)、《东北区域电网发电企业辅助服务补偿
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4]1467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辅助服务是指为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由并网发电厂提供的除正常电能生产外的服务,包括:一次调频、自动发电控制(AGC)、调峰、无功调节、旋转备用、黑启动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东北区域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及其统调的并网电厂(包括自备发电厂)。地(市)、县电力调度机构及其直接调度的并网发电厂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东北监管局(以下简称为东北电监局)对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调用、考核及补偿等情况进行监管。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实施所辖电网内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的调用、考核和补偿情况统计等工作。
第二章 定义与分类
第五条 辅助服务分为基本辅助服务和有偿辅助服务。 第六条 基本辅助服务是指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
证电能质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