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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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国资规划[201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国资规划〔2010〕1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现将《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据此修订完善你公司的投资管理制度。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附件: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二O一O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投资 管理 通知 抄送:委领导,委内各处(室)。
广东省政府国资委办公室 2010年2月25日印发
附件:
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提高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省属企业重大事项审核备案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
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投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主要包括:
(一)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
(二)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探矿权、采矿权等无形资产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国资规划[201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国资规划〔2010〕1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现将《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据此修订完善你公司的投资管理制度。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附件: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二O一O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投资 管理 通知 抄送:委领导,委内各处(室)。
广东省政府国资委办公室 2010年2月25日印发
附件:
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提高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省属企业重大事项审核备案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
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投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主要包括:
(一)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
(二)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探矿权、采矿权等无形资产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资规划[201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国资规划〔2010〕1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现将《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据此修订完善你公司的投资管理制度。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附件: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二O一O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投资 管理 通知 抄送:委领导,委内各处(室)。
广东省政府国资委办公室 2010年2月25日印发
附件:
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提高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省属企业重大事项审核备案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
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投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主要包括:
(一)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
(二)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探矿权、采矿权等无形资产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资规划1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国资规划〔2010〕1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现将《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据此修订完善你公司的投资管理制度。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附件: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二O一O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投资 管理 通知 抄送:委领导,委内各处(室)。
广东省政府国资委办公室 2010年2月25日印发
附件:
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提高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省属企业重大事项审核备案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
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投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主要包括:
(一)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
(二)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探矿权、采矿权等无形资产
河南省省管企业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发文标题: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管企业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国资文[2013]40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3-4-28
实施时间:2013-5-1
法规类型:河南,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河南
发文内容:
各省管企业:
《河南省省管企业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4月19日委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4月28日
河南省省管企业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管企业招标采购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效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省管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省管企业(含全资或者控股子企业及分支机构)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等各类交易活动的监督。
第三条省管企业采购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和货物或5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以上的服务,应当以招标方式采购。
省管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规模和招标工作实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19号)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于2000年3月27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4月20日起施行。
局长:郑筱萸 二OOO年四月十日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 秩序,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第二章 企业开办条件
第四条 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内应配备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专职人员。
(二)企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相应的经营场地及环境;
2.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人员;
3.具有
标后监督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按照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诚信履约,有效制止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应当依法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标后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单位利用政府预算管理资金、非税收入资金、政府融资资金等财政性资金进行的投资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标后监督管理是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对本县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中标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检测单位等。
第四条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的重点内容: (一)合同审查和履约的监管。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须载明履约担保的方式、额度、违约责任条款、解除合同、退还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中标单位应当按招标文件及有关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单选题( 148道)
1 药品生产监督治理是指()依法对药品生产条件和生产过程进行审查、许可、监督检查等治理活动。
A 国务院
B 工商局
C (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门
D 公安局
2 关于开办药品生产企业,下列哪个选项是错误的
A 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进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B 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C 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D 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峻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截了当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截了当责任人员一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3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申请
A (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门
B 工商局
C 政府
D 公安局
4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治理局应当自收到完整申办资料之日起(),按照《药品治理法》、《药品治理法实施条例》及本方法的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
A 5个工作日内
B 10个工作日内
C 30个工作日内
D 半年内
5下列哪个选项是错的
A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拟生产剂型及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要紧质量操纵点与项目
B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C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
标后监督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按照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诚信履约,有效制止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应当依法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标后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单位利用政府预算管理资金、非税收入资金、政府融资资金等财政性资金进行的投资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标后监督管理是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对本县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中标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检测单位等。
第四条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的重点内容: (一)合同审查和履约的监管。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须载明履约担保的方式、额度、违约责任条款、解除合同、退还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中标单位应当按招标文件及有关
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省属国有企业投资行为,提高省属国有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省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投资行为主要包括: (一)固定资产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设立全资子企业、合资合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资等; (三)资产收购:收购有形及无形资产的投资; (四)其他投资。
金融投资管理由省国资委另行规定。
第四条 企业投资活动和省国资委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章程,不损害出资人利益; (二)符合省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 (三)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
(四)有利于突出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非主业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