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抵债确认收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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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和收入作业
存货和收入(追加作业)
计算分录题
1.委托代销商品——视同自营购销
【题目】A公司委托B公司代销商品。合同规定,B公司作自营业务处理,但是拥有退回权,无法销售的商品可以退回A公司。A公司商品成本为20 000元,合同规定的A给B不含税代销售价为30 000元,B公司最后销售时不含税售价为40 000元。增值税税率17%。 要求:请分别编制委托方A公司和受托方B公司的分录。
2.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题目】20×1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自动化生产线,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600万元,分3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480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5274632万元。假定甲公司发出商品时,其有关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发生有关的增值税纳税义务。 要求:(1)运用插值法计算折现率 (2)完成本金利息摊销表
(3)编制X1年1月1日、12月31日、X2年12月31日、X3年12月31日分录 解答(1)
(2)每期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如表所示。
本
收入确认核算原则
收入确认原则的整理归纳
项目
核算原则
托收承付 现金折扣 商业折扣 销售折让
在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时按商品销售价格总额确认收入 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认收入 在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销售方计入借方财务费用,购买方计入贷方财务费用 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认收入,商业折扣不影响增值税的计算 如果折让发生在非日后期间,应冲减销售当期的销售收入 如果发生在日后期间,应冲减报告年度的销售收入,涉及的损益科目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替换 未确认收入的,直接在“发出商品”中核算
销售退回
确认收入的,还要区分该退回的时间,如果在销售当期退回,那么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如果发生在日后期 间,应冲减报告年度的销售收入,涉及的损益科目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替换
视同买断(无退货权)代销商品
发出商品时,按照合同价或协议价确认收入 收到代销清单时,按实际销售价格确认收入 收到代销清单时,按实际销售价格确认收入。支付的手续费不冲减 收入总额,作为销售费用核算
视同买断(有退货权) 收取手续费
预收款 融资性质的分期 收款 附退回条件
发出商品时按照销售价格总额确认收入 会计上在发出商品时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能合理估计退回率,通常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核算原则
收入确认原则的整理归纳
项目
核算原则
托收承付 现金折扣 商业折扣 销售折让
在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时按商品销售价格总额确认收入 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认收入 在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销售方计入借方财务费用,购买方计入贷方财务费用 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认收入,商业折扣不影响增值税的计算 如果折让发生在非日后期间,应冲减销售当期的销售收入 如果发生在日后期间,应冲减报告年度的销售收入,涉及的损益科目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替换 未确认收入的,直接在“发出商品”中核算
销售退回
确认收入的,还要区分该退回的时间,如果在销售当期退回,那么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如果发生在日后期 间,应冲减报告年度的销售收入,涉及的损益科目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替换
视同买断(无退货权)代销商品
发出商品时,按照合同价或协议价确认收入 收到代销清单时,按实际销售价格确认收入 收到代销清单时,按实际销售价格确认收入。支付的手续费不冲减 收入总额,作为销售费用核算
视同买断(有退货权) 收取手续费
预收款 融资性质的分期 收款 附退回条件
发出商品时按照销售价格总额确认收入 会计上在发出商品时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能合理估计退回率,通常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一、存货的概念和确认条件
(一) 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资等。企业的存货具体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
(二) 存货的确认条件
存货必须在满足定义的条件下,同时满足以下的两个条件:
1. 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二、存货的初始计量
企业取得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的其他成本三个组成部分。
企业日常核算采用计划成本法和售价金额核算法核算存货成本。
(一) 外购存货的成本
企业外购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和商品。
外购存货的成本即存货的采购成本,是指企业物资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 可归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在实务中,企业也可以将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期末,按照所购商品的进货费用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销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商品
勘察设计收入确认
勘察设计企业的收入核算分析
由于勘察设计行业的特殊性,其收入核算的内外部环境比较复杂,如何规范勘测设计企业的收入核算成了上级主管部门、审计、税务关注的问题,收入核算不规范会直接导致企业利润不真实。就此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1 勘察设计收入确认问题产生的根源 1.1勘察设计产品的特殊性
勘察设计企业一般都是知识密集型企业,主要是提供劳务,其最终产品是图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因此,对设计企业来说,图纸一旦交付使用,劳务即告完成,也应结转相应的收入。但实际工作中,设计企业图纸交付使用后,还有大量的后续工作,如变更设计、配合施工、设计复查、设计回访、技术控制、质量奖惩等不确定因素较多。图纸交付使用后,如果收到合同款全部确认收入,容易导致后续成本费用支出缺乏收入作支撑。 1.2劳务完成程度难以准确计量
勘察设计项目从勘测、初步设计、定测到最后设计完成,其中,有中间检查,室审、处审、院审等多个环节,其周期一般较长,有的需跨年度甚至几年,对一些正在进行中的设计项目到底完成了多少工作量很难准确的计量,提供劳务的结果不能准确的估计,即设计图纸在最终完成之前,很难准
IPO收入确认要点(史上最详)
IPO收入确认要点(史上最详)
第一部分 收入确认的原则
企业销售商品时,能否确认收入,关键要看该销售是否能同时符合或满足以下5个条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注重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买方
风险主要指商品由于贬值、损坏、报废等造成的损失;报酬是指商品中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包括商品因增值以及直接使用该商品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如果一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本企业承担,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归本企业所有,则意味着该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买方。
判断一项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给购买方,需要视不同情况而定。
主要风险和报酬是相对于次要风险和报酬而言的,如果企业仅仅是保留了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则销售成立,相应的收入应予以确认。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1、继续管理权
(1)与所有权有关的继续管理权。 (2)与所有权无关的继续管理权。
2、对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主要指售后回购)
(1)如果回购价已在合同中定明,体现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就没有转移给购买方,同时又对商品实施控制,所以甲企业销
收入确认总额法与净额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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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总额法与净额法分析
收入往往是公司利润的核心来源,对于上市等公众公司而言,收入显得尤为重要,也是监管机构关注的重中之重,基本上对于每一个拟挂牌公司都会被提及收入确认及毛利率问题。收入确认存在多个准则,如《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准则对收入的确认作了原则性规定,但并没有具体到每一项业务,因此收入确认是我们实务中的难点。我们经常在审计过程中会碰到企业以开具销售发票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这显然是违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的。
收入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在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1)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企业;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合可能流入企业;
(5) 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收入确认的总额法与净额法,即收入确认到底是全额确认
收入、成本确认方式的帐务处理之我见
收入、成本确认方式的帐务处理之我见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有限公司第四路桥公司
张春玲
摘 要:针对目前我施工单位采用的传统会计制度,在外审中出现的关于收入及成本确认时
点的方式,给企业带来的审计风险。对收入、成本的确认提出了新的帐务处理方式;具体做法就是引入一个新的会计科目——工程结算; 为企业规税方面避免审计风险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使企业在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原则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也为企业成本控制提供了新的方法。
关键词:收入 成本 工程结算 会计制度 建造合同 合理合法
前言:目前,据我了解,施工单位在收入、成本确认及计量上普遍采用传统的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而施工企业目前普遍存在的另一种现象就是为了收到工程预付款而超工程计量,这给企业财务的帐务处理工作带来了诸多不利的影响,根据传统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如果业主已批复的工程计量,必须纳入当期收入,可能由于本期实际未完成已批复的工程量,势必造成收入与成本的纳入不匹配,虚增当期利润的同时也要多纳企业所得税,这是其一;其二,势必造成下一会计期间收入少,成本高,可能会亏损的现象,使会计核算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运作情况;同时也可能会误导企业领导人
收入确认的总额法与净额法
收入往往是公司利润的核心来源, 对于上市等公众公司而言, 收入显得尤为重要, 也是监管机构关注的重中之重, 基本上对于每一个拟挂牌公司都会被提及收入确认及毛利率问题。 收入确认存在多个准则, 如《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 《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 , 准则对收入的确认作了原则性规定, 但并没有具体到每一项业务, 因此收入确认是我们实务中的难点。 我们经常在审计过程中会碰到企业以开具销售发票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这显然是违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的。
收入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 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在满足下列条件时, 才能予以确认:
( 1)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企业;
( 2)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 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 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合可能流入企业;
( 5) 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收入确认的总额法与净额法, 即收入确认到底是全额确认, 还是按净额确认。 出于高成长性、 高毛利率以及节税考虑的企业通
IFRS15确认收入五步法
确认收入五步法
1)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Identify the contract(s) with a customer
准则所称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b)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
关的权利和义务
c)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d)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
布或金额
e)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2)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Identify the performance obligations in the contract. Performance
obligations are promises in a contract to transfer to a customer goods or services that are distinct.
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