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相关的资料有哪些?“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005年8月25日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5年12月2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2005年12月20日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保证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与城市发展、人口增长相适应,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中小学校、幼儿园,是指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
第三条 本市市区和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就学、配套建设的原则。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 市、县(市)、上街区城市
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正)
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4年修正)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8月26日长沙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4年9月28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2004年10月10日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4第1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长沙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长沙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议案,决定对《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改变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性质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就地、就近予以调整、补偿或者重建,调整、补偿或者重建的用地不得少于原有面积。拆迁和重建工作不得影响和中断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二、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确需临时使用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用地的,应当听取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中小学校、幼儿园需要用地时,在规划用地上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必须拆除。
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正)
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4年修正)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8月26日长沙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4年9月28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2004年10月10日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4第1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长沙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长沙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议案,决定对《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改变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性质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就地、就近予以调整、补偿或者重建,调整、补偿或者重建的用地不得少于原有面积。拆迁和重建工作不得影响和中断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二、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确需临时使用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用地的,应当听取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中小学校、幼儿园需要用地时,在规划用地上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必须拆除。
2012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招聘中小学
2012年东胜教师招聘
2012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招聘中小学
校长教师启事
为适应东胜教育发展,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求,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名优校长、任课教师,欢迎有志投身于教育事业的、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品质优良、勤奋敬业的在职优秀校长、教师、毕业生应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引进名优校长若干名
1.具有本科(全日制)以上学历。
2.任职5年以上的中小学校长或副校长,具有高级职称,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突出的业绩成果。
3.获国家、省级名优校长称号者优先聘用。
4.年龄为45周岁以下。
(二)引进教师50人
1. 引进教师必须是外省市、外盟市的国家在编在职教师并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在中小学工作的盟市级以上教学能手。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一线教师。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012年东胜教师招聘
2. 引进外省市、外盟市的教师,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和考核,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录用人选。
以上应聘者携带本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连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和亲笔书写的个人简历(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于2012年4月20日至24日到东胜区教育服务中心
2012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招聘中小学
2012年东胜教师招聘
2012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招聘中小学
校长教师启事
为适应东胜教育发展,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求,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名优校长、任课教师,欢迎有志投身于教育事业的、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品质优良、勤奋敬业的在职优秀校长、教师、毕业生应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引进名优校长若干名
1.具有本科(全日制)以上学历。
2.任职5年以上的中小学校长或副校长,具有高级职称,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突出的业绩成果。
3.获国家、省级名优校长称号者优先聘用。
4.年龄为45周岁以下。
(二)引进教师50人
1. 引进教师必须是外省市、外盟市的国家在编在职教师并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在中小学工作的盟市级以上教学能手。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一线教师。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012年东胜教师招聘
2. 引进外省市、外盟市的教师,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和考核,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录用人选。
以上应聘者携带本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连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和亲笔书写的个人简历(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于2012年4月20日至24日到东胜区教育服务中心
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4年修正本)
2004年8月26日长沙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4年9月28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2004年10月10日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4第1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004年修正本)
(1997年4月30日长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1997年6月4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根据2004年8月26日长沙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2004年9月28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的管理,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市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必须把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城市总体
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4年修正本)
2004年8月26日长沙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4年9月28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2004年10月10日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4第1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004年修正本)
(1997年4月30日长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1997年6月4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根据2004年8月26日长沙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2004年9月28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的管理,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市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必须把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城市总体
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
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公示公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指导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和发展,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城乡统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编制背景
(1)2004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期末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已被突破或接近突破,城市功能布局也亟需调整;
(2)近年来城市多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的建设速度加快,需要新的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整合;
(3)2008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上版总规已不适应。
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
(2)从城市的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 - 图文
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第一部分 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第一章 总则
一、规划期限
(1)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
(2)近期为2011-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为2030年以后。 二、规划层次和范围
(1)市域:为鄂尔多斯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现辖一区七旗(东胜区、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准格尔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总面积86752平方公里。核心内容为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中心城区:包括东胜和康阿两大片区。其中203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340平方公里。核心内容为编制中心城区规划。 三、城市规划区
包括东胜区和伊金霍洛旗全部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为8098平方公里。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一、城市发展目标
以打造国家战略性绿色能源和新型化工基地、内蒙古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辐射晋陕蒙高端服务业中心、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重点,将鄂尔多斯建设成为“资源型地区科学发展示范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民族文化交融的宜居宜业城市”。 二、城市发展战略
(1)结构转型
吉林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收费项目与标准公示
吉林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收费项目与标准公示
高中收费项目与标准
序收费项目 号 学校统一经营的,按成本定价,不得营利;承包经营1 伙食费 的,按成本微利原则确定价格 方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进一2 教材费 按有关教材管理部门公布的标准。 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省价综夏装每套不超过80元,春秋(冬)装每套不超过954 校服费 元。每生夏装、春秋(冬)装各不超过两套。 政府或学校出资购买的班车,收费要尽量体现公益5 班车费 性;社会或个人出资的,收费按保本或微利原则确定。 〔2011〕224号);班车费,若是政府或学校出资的,根据省授权,吉林市物价局审批。社会或个人出资的,双方协商确定,并报市教育局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审查。 省首批办好的重点高中900元/生.学年,省重点高中7 学杂费 700元/生.学年,一般高中500元/生.学年。 转发省物价局、省教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公寓化每学期不超过150元,非公寓化每学期不超8 住宿费 过75元。 收费标准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1999〕24号)省
1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和收费依据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地3 作业本费 20元/生.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