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处方管理制度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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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在医院内开具、调剂、计价收费、保存处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处方权限规定
1.本院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到医务部门备案,填写《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经本科主任签字,医务部门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即具有独立处方权。《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交有关科室(医务部门、药学部、划价收费科)存档备查。
2.实习医师无处方权,所开处方需经本院所在科室有处方权医师审查签字并盖章后有效。
3.离退休医师未经医院回聘者不再有处方权。由院方回聘者,在聘期内重新办理有时限的《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后才能有处方权。
4.麻醉处方权需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审查、考核、批准。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需改动时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6.开具的处方必须具有处方医师的签名及签章,二者缺一不可。药剂人员凭备案签名及专用签章接受配发药品。任何人不得模仿或代替医师签字。
7.处方的有效期:门诊处方自开具之日起,三日有效。急诊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实用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2011-3-1 百度
已有0人收藏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 ,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实用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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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 ,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
处方管理制度
处 方 管 理 制 度
一.处方的含义:处方是医师为患者防治疾病需要用药而开写的书面文件,是药剂调配,发药的书面依据;药品消耗及经济金额的原始资料,又是追查医疗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因此处方具有法律,技术上和经济上等多方面的意义。
二.处方的权限:医师处方权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留样于药剂科。具有处方权的医师所开的处方才能有效。实习医生不得单独行使处方权,必须同时有带教医师签字处方才能生效。进修医生经医务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独立开写处方。
三.处方内容:处方包括前记,正文和签名三部分。处方前记包括医疗单位全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处方日期等。正文包含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剂量和给药方法。麻醉药品还要写明诊断。签名包含处方医生签名,配方人和检查发药人签名,收费员
盖章等。
四.处方的书写:处方必须书写清楚,正确,内容完整,无缺,无误才能调配。处方如有修改,应由处方医生在修改处签字。如处方书写不符合要求或有差错,应与医生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处方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国家药品标准颁布的药品标准为准。上述资料未收载者,可参照药品说明书。普通药品可以用缩写,但缩写
医院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培训制度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高水平的员工队伍,实现员工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 总则
1 开展员工培训,目的在于有效开发医院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
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能够获得医院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医院共同发展。
2 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本院员工在特定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
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提高员工工作技能、素质和处置意外事件能力的活动。
3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全体员工。
二 管理职责
1 科教科是医院的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医院员工培训工作的统筹
管理,其他各职能部门和科室应协调配合共同实施。
2 科教科应根据医院的人力资源状况,以及各部门培训需求计划
和医院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医院总体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落实情况并组织考核。
3 各职能部门为医院培训的业务分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向
科教科提交培训需求计划,并积极配合科教科开展培训工作。 4 科教科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4.1 医院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4.2 医院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4.3 对各部门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4 对培训讲师的选择、确定及协助培
医院人员聘用、培训、管理制度
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工作情况,特制订此聘用管理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确定聘用关系。
(一)原则:公开岗位,公开要求,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二)用人方式:实行聘用(合同)制。医院与员工以合同形式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人事关系及权利与义务(详见合同书),医院与所有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合同书。
1、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
2、聘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入职工个人档案(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须经院领导鉴字后生效)。
3、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3)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4)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5)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6)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7)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
4、订立聘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应认真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编文件名称: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号: HYYYZD006 审阅人: 执行日期: 批准人: 版本号: 起草部门:质管部 起草日期: 起草人:张艳 批准日期: 变更原因:实施GSP管理 1、目的:规范处方调配操作过程,确保顾客用药安全有效。 2、范围:适用于处方药品调配过程。
3、职责: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员、各相关人员。 4、内容:
4.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药的销售管理,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确保销售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4.2实行处方调配管理的药品主要指国家正式公布的处方药、中药饮片处方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和麻醉中药等药品。
4.3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4营业时间内,处方审核人员应在岗,并佩带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中药饮片应设专区、专柜陈列,第二类精神药品专柜专人上锁管理,毒性中药饮片和麻醉中药饮片不得陈列,应专柜专帐、双人双锁保管。
4.6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1、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由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要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销售人员调配完毕核对无误后应在处方上签全名。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如门店药师不在岗,有店长指定人员审核签字。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用抄方单抄写处方,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2、如遇无处方顾客,仔细询问患者病史及相关用药情况,确定患者长期应用该药后,方可调配,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处方病因病种必须正规书写疾病诊断名称。
3、处方药当天销售必须当天抄写完成,如遇检查处方抄写未完成或签字不完整的,视同无处方销售,处罚店长100元。药师签字字迹必须一致,如发现字迹不一致的,处罚店长100元。处方必须按处方药销售明细抄写,如抄写与电脑或实货不符的,处罚店长100元。店长应追究相关责任人。
4、处方药销售要留存处方并做好记录,处方保存5年备查。 5、对违反该规定造成纠纷或投诉的,查明原因,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店长及当事人进行处罚。
处方药销售流程
1、顾客进店要求购买处方药,首先询问顾客
处方药调配管理制度
处方药调配管理制度
1.目的: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药的销售管理,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确保销售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处方药的调配
3.责任人: 处方审核人员、营业员
4内容
4.1实行处方调配管理的药品主要指国家正式公布的单轨制处方药、中药饮片处方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
4.2 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3 营业时间内,处方审核人员应岗,并佩带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4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中药饮片应设专区、专柜陈列,应专柜专帐、双人双锁储存
4.5 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
4.6 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或作好《处方药调配销售记录》
4.7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门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4.8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的程序进行
1)营业员应将
处方药调配管理制度
处方药调配管理制度
1.目的: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药的销售管理,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确保销售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处方药的调配
3.责任人: 处方审核人员、营业员
4内容
4.1实行处方调配管理的药品主要指国家正式公布的单轨制处方药、中药饮片处方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
4.2 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3 营业时间内,处方审核人员应岗,并佩带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4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中药饮片应设专区、专柜陈列,应专柜专帐、双人双锁储存
4.5 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
4.6 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或作好《处方药调配销售记录》
4.7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门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4.8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的程序进行
1)营业员应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