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疑似精神病人员的防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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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管控措施
精神病人管控措施
据中国有关权威部门的保守估计:中国的精神病的患病率大概是千分之十三点四七,中国的精神病患者已达到1600余万人,其中有160余 万对社会治安构成危害。精神疾病已成为中国人最易患的疾病之一。遗憾的是,他们并没有得到统一的管理和有效的治疗。我院是民政局所属精神病专科医院,从建 院起,就一直承担着收治常武地区流浪精神病人的救助任务,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交通的日益便利,人口流动性的增大,流浪精神病人呈现显著增长的趋 势,自2004年至今4年时间,我院共收治734例救助病人,经过多年的实践,在城市流浪精神病人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同时对遇到的问题也提出了一些建议,现探讨如下对流浪精神病人的管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对目前主流流浪精神病人管理状况的调查研究,针对救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对我市流浪精神病人管理体系下一步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社会转型期内,各种社会矛盾显得尤为突出,一些人跟不上社会发展变化的节奏,产生较为强烈的失落感和心理不平衡,心理疾患比任何时期都更容易发生。据统计, 我国精神病患者达1600万之多,仅我县83万人口中,就有近4000名精神病患者。有的精神病人
精神病人管控措施
精神病人管控措施
据中国有关权威部门的保守估计:中国的精神病的患病率大概是千分之十三点四七,中国的精神病患者已达到1600余万人,其中有160余 万对社会治安构成危害。精神疾病已成为中国人最易患的疾病之一。遗憾的是,他们并没有得到统一的管理和有效的治疗。我院是民政局所属精神病专科医院,从建 院起,就一直承担着收治常武地区流浪精神病人的救助任务,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交通的日益便利,人口流动性的增大,流浪精神病人呈现显著增长的趋 势,自2004年至今4年时间,我院共收治734例救助病人,经过多年的实践,在城市流浪精神病人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同时对遇到的问题也提出了一些建议,现探讨如下对流浪精神病人的管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对目前主流流浪精神病人管理状况的调查研究,针对救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对我市流浪精神病人管理体系下一步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社会转型期内,各种社会矛盾显得尤为突出,一些人跟不上社会发展变化的节奏,产生较为强烈的失落感和心理不平衡,心理疾患比任何时期都更容易发生。据统计, 我国精神病患者达1600万之多,仅我县83万人口中,就有近4000名精神病患者。有的精神病人
精神病人入院须知
广东省第二工人医院
精神病人入院须知
住院号/门诊号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室 床号
一、入院手续
1、监护人(或亲属,下同)凭医师签发的《入院通知》和本人签章《精神病人入院须知》,依照约定预交住院医疗费用后,办理患者入院手续。
2、患者监护人不签章的不得入院,但另有约定或者发生紧急情况的除外。
二、本院告知
1、维护患者精神健康的各种精神病诊疗措施多具有一定的人身损害作用,可以造成难于防范和避免的并发症、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伤残或者死亡等不良后果。
2、患者住院可能发生难于防范和避免的毁物、逃跑、伤人、杀人、自(他)伤、自(他)杀等不良后果。
3、监护人有请求和接受精神医疗、选择精神医疗机构和医师、请求陪护、知情同意和自动出院等权利,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依法处理精神医疗纠纷,不得扰乱医疗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4、监护人应当遵守本院入院、出院、探视、陪护和安全管理等制度,履行医嘱陪护的义务,在接到交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费用。不得直接送交患者贵重物品、现金、食品和烟酒;不得送交诸如各种锐器、钝器
对精神病闹事人员防范处理预案
对精神病闹事人员防范处理预案
对精神病、闹事人员的防范处理预案
(一)、防范重点:会所、主广场、物业办公区域、社区内道路、入伙各区域等。
(二)、防范措施:在外围主要出入口、广场、各组团出入口、由值班人员组成防范体系,发现上述人员可采用以下措施:
1. 重点控制中心各出入口,公共区域,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
2. 可采用跟踪观察,谈话等方式探明来人是否有精神病、上访人员,并查清上访事由和出丑闹事原因。 a)、看:来人神色是否正常,衣着穿戴是否整洁。 b)、闻:来人身体上的气味,是否有酒气或异常气味。 c)、交谈:来人谈吐是否颠三倒四,头脑是否清醒,如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控制,并妥善处理。
3. 安防队及各部门员工,注意发现上述三种人,发现后应采取如下措施:
a)首先劝说稳定或制服来人,以免事态扩大,可采取: ---劝说:稳定对方情绪,耐心劝导对方。
--- 诱导:稳定对方情绪,在适当时机劝导对方至安全隐蔽地点或非我方控制区域。
---强制:在适当时机迅速强行控制对方,并立即带到安防队
b)迅速将来人带入办公室或无业主(顾客)区域。. c)查明来人身份、目的、工作单位和住址。 d)通知安防队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情况调研
关于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情况的调研
我街道辖区18个村(社区),目前有各种精神病人48名,情况大致有三种,一是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已经送入医院进行强制医疗;二是在家强制管控的,由家人和村(社区)以及公安部门共同管控;一是病情控制中,和家人一起居住,由家人督促吃药,基本没有危害性。
一、具体做法
(一)认真做好清查摸排工作。要求各村(居、场)严格按照管辖范围对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摸底排查,对精神障碍患者姓名、性别、 年龄、住址、家庭情况、发病情况、监护人情况以及监管现状进行认真清理登记。街道综治办将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情况列入每月高危人群情况研判报区综治办,以便上级部门及时掌握。
(二)严格落实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职责。各村(居、场)要对每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 1至 2名家属或者亲属作为监护人,关心精神病人的思想和生活状况。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期间,监护人必须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实施严格监管。要分解责任,明确专人,落实专人对本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的包保责任,落实关爱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有些患者家庭经济困难,治疗费用对于特别严重的及时向公安部门备案,社区民警协助管控。
(三)切实加强相关治安防范措施。各村(居)对本辖区内出现急性发作的易肇事肇祸的精
如何与精神病人沟通讲课稿
心理健康讲座——如何与精神障碍患者沟通
亲人病了, 家属能做什 么?该如何 做?
为他们, 我们又能 做什么?
1.仪表方面:怪异或蓬头垢面 2.动作行为方面:出现攻击、终日卧床、自言自语等怪异 行为 3.现实感障碍:对事情看法与一般人不同,常对外界刺激 没有反应,或是反应过度 4.生活方面:与人之间有疏离感,易产生退缩,工作无法 持续,学业一落千丈,不能照顾自己,行为显得幼稚 5.妄想和幻听:病人出现高昂、悲伤或紧张等情绪反应 6.不当的反应:如忧愁或痛苦时发笑等
如何与他们谈“病”
1.对于自知力丧失的病人,交谈中尽量回避 “病”字,以建立信任的关系 2.对疾病过分担心病人,也要淡化“病”字, 以减轻焦虑。对于受症状支配,主观痛苦感 强烈的病人,应强化疾病的不可自控性,以 缓解病人的压力 3.主动涉及症状,不要怕刺激患者 4.可以通过现实生活中的实例, 自然地讨论症状
掌握定律
鼓励、邀请或陪伴他们参与活动
视他们为正常人,尊重他们,交往时要有礼貌和平等不要歧视、嫌弃或拒绝精神疾病患者
毋须对他们那些莫名其妙的举动大惊小怪 当他们有幻听或妄想时,不必与他们争辩, 不妨接纳他们,但可以不必认同他们 不
如何与精神病人沟通讲课稿
心理健康讲座——如何与精神障碍患者沟通
亲人病了, 家属能做什 么?该如何 做?
为他们, 我们又能 做什么?
1.仪表方面:怪异或蓬头垢面 2.动作行为方面:出现攻击、终日卧床、自言自语等怪异 行为 3.现实感障碍:对事情看法与一般人不同,常对外界刺激 没有反应,或是反应过度 4.生活方面:与人之间有疏离感,易产生退缩,工作无法 持续,学业一落千丈,不能照顾自己,行为显得幼稚 5.妄想和幻听:病人出现高昂、悲伤或紧张等情绪反应 6.不当的反应:如忧愁或痛苦时发笑等
如何与他们谈“病”
1.对于自知力丧失的病人,交谈中尽量回避 “病”字,以建立信任的关系 2.对疾病过分担心病人,也要淡化“病”字, 以减轻焦虑。对于受症状支配,主观痛苦感 强烈的病人,应强化疾病的不可自控性,以 缓解病人的压力 3.主动涉及症状,不要怕刺激患者 4.可以通过现实生活中的实例, 自然地讨论症状
掌握定律
鼓励、邀请或陪伴他们参与活动
视他们为正常人,尊重他们,交往时要有礼貌和平等不要歧视、嫌弃或拒绝精神疾病患者
毋须对他们那些莫名其妙的举动大惊小怪 当他们有幻听或妄想时,不必与他们争辩, 不妨接纳他们,但可以不必认同他们 不
论精神病人强制医疗诉讼程序的构建
论精神病人强制医疗诉讼程序的构建 【出处】《中国刑事法杂志》2007年第6期
【摘要】我国刑法规定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制度存在性质不清、适用对象单一、适用条件模糊、决定主体不明以及适用程序缺失等问题,致使这一制度的现实运行缺乏程序保障。构建科学、完备的强制医疗诉讼程序,既符合正当程序和人权保障的要求,也有利于发挥医疗救助和社会防卫之功能。我国刑事诉讼法应对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条件、程序的启动、法庭审理以及裁判和救济等基本程序作出规定,以实现强制医疗制度的司法化和诉讼化。 【关键词】精神病人;强制医疗;诉讼程序 【写作年份】2007年
“第四章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二百八十一条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重伤,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强制医疗。(主体)
“第二百八十二条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于被申请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直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
论精神病人强制医疗诉讼程序的构建
论精神病人强制医疗诉讼程序的构建 【出处】《中国刑事法杂志》2007年第6期
【摘要】我国刑法规定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制度存在性质不清、适用对象单一、适用条件模糊、决定主体不明以及适用程序缺失等问题,致使这一制度的现实运行缺乏程序保障。构建科学、完备的强制医疗诉讼程序,既符合正当程序和人权保障的要求,也有利于发挥医疗救助和社会防卫之功能。我国刑事诉讼法应对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条件、程序的启动、法庭审理以及裁判和救济等基本程序作出规定,以实现强制医疗制度的司法化和诉讼化。 【关键词】精神病人;强制医疗;诉讼程序 【写作年份】2007年
“第四章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二百八十一条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重伤,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强制医疗。(主体)
“第二百八十二条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于被申请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直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
“精神病人离婚案”民政局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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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离婚案”民政局成被告
“在离婚时,她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所以我们对这份离婚协议不予认可??”
这是一对夫妻在民政局离婚后,女方代理人向法院表示离婚期间原告患有精神病,因此起诉要求法院撤销被告民政局作出的离婚登记。今天上午,该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8时50分,媒体记者已占据了旁听席九成以上的位置。原告王红与母亲和妹妹走进法庭时,一下子愣在了那里。随后,王红不断追问记者:“你们是干什么的?”据王红的妹妹讲,王红现在还处于精神治疗期间。
王红的代理律师表示,王红在2003年4月开始发病,陈某恶意利用妻子的病情达到离婚的目的。作为本案第三人的陈某立即反驳:“你别诬蔑人!”在此过程中,王红始终面无表情。但当陈某冲着王红大声说“离婚中我是被你抛弃”时,王红突然用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