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论述题

“环境法论述题”相关的资料有哪些?“环境法论述题”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环境法论述题”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合同法论述题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05
【bwwdw.com - 博文网】

合同法论述题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概念及其区别是什么?我们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就是说,缔约人经过平等的协商而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约和承诺的结束意味着当事人合意的完成,亦即合同的成立。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符合法律的要求而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从理论上说,二者的区别是:(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就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保护,故违反合同即须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合同仅仅是成立,并未生效,那就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2)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对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内容违法的合同而言,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国家亦应主动干预;而对已成立的合同,即使其内容不完全,条款有疏漏,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该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主动干涉,完全可以让享有撤消权的人自己去处理。 (3)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规定有疏漏或不明确,而且当事人不否认其存在合同关系的时候,应当允许法院依据尊重当事人意愿和鼓励交易的原则,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确定合同的内容。所以可以说,合同解释制度主要就是为了弥补合同成立中

合同法论述题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05
【bwwdw.com - 博文网】

合同法论述题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概念及其区别是什么?我们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就是说,缔约人经过平等的协商而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约和承诺的结束意味着当事人合意的完成,亦即合同的成立。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符合法律的要求而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从理论上说,二者的区别是:(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就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保护,故违反合同即须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合同仅仅是成立,并未生效,那就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2)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对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内容违法的合同而言,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国家亦应主动干预;而对已成立的合同,即使其内容不完全,条款有疏漏,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该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主动干涉,完全可以让享有撤消权的人自己去处理。 (3)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规定有疏漏或不明确,而且当事人不否认其存在合同关系的时候,应当允许法院依据尊重当事人意愿和鼓励交易的原则,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确定合同的内容。所以可以说,合同解释制度主要就是为了弥补合同成立中

合同法论述题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05
【bwwdw.com - 博文网】

合同法论述题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概念及其区别是什么?我们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就是说,缔约人经过平等的协商而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约和承诺的结束意味着当事人合意的完成,亦即合同的成立。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符合法律的要求而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从理论上说,二者的区别是:(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就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保护,故违反合同即须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合同仅仅是成立,并未生效,那就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2)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对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内容违法的合同而言,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国家亦应主动干预;而对已成立的合同,即使其内容不完全,条款有疏漏,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该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主动干涉,完全可以让享有撤消权的人自己去处理。 (3)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规定有疏漏或不明确,而且当事人不否认其存在合同关系的时候,应当允许法院依据尊重当事人意愿和鼓励交易的原则,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确定合同的内容。所以可以说,合同解释制度主要就是为了弥补合同成立中

合同法论述题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05
【bwwdw.com - 博文网】

合同法论述题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概念及其区别是什么?我们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就是说,缔约人经过平等的协商而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约和承诺的结束意味着当事人合意的完成,亦即合同的成立。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符合法律的要求而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从理论上说,二者的区别是:(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就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保护,故违反合同即须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合同仅仅是成立,并未生效,那就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2)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对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内容违法的合同而言,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国家亦应主动干预;而对已成立的合同,即使其内容不完全,条款有疏漏,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该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主动干涉,完全可以让享有撤消权的人自己去处理。 (3)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规定有疏漏或不明确,而且当事人不否认其存在合同关系的时候,应当允许法院依据尊重当事人意愿和鼓励交易的原则,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确定合同的内容。所以可以说,合同解释制度主要就是为了弥补合同成立中

金融法论述题总结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05
【bwwdw.com - 博文网】

论述题1. 什么是金融法?试述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金融法,是调整货币资金融通和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具体讲,金融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用以确定金融机构的性质、地位和职责权限,并调整在金融活动中所形成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在金融活动中产生的各种金融关系。金融活动包括商业金融活动与政府金融活动。其中商业金融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直接金融活动、间接金融活动、金融中介活动,又包括具有创新意义的衍生金融活动;政府金融活动则包括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活动。由此,金融法调整的对象即为在商业金融活动中形成的金融交易关系和在政府金融活动中形成的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关系。

1、金融宏观调控关系 2、金融监管关系 3、金融业务经营关系

①间接金融关系②直接融资关系③金融中介服务关系④衍生金融关系 4、金融机构的内部关系 论述题2.试述我国金融法体系。

金融法的体系是一国调整不同领域金融关系的法律法规所组成的有机联系统一的整体,依据我国的金融立法实践,金融法体系主要由下列几个部分构成

1、 金融主体法,也称金融组织法,或金融业法,是关于各类金融关系的参加者,主要是金融机构的性质、地位、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设立、变更和终止的规则。概

环境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05
【bwwdw.com - 博文网】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环境法概论》通选课课程论文

题目:我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的立法的必要性

学 院: 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 任课教师: 黄 锦 勇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环境工程教研室

2011年12月

我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的立法的必要性

摘要:随着国际贸易、旅游的发展和人们交往的增加以及全球环境的变化,生物种类在

全球扩散的机会也大大增加,外来物种入侵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通过法律规制外来物种入侵是各国防治外来物种入侵采取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我国在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存在不足,这必然导致我国的生态安全受到威胁。因此,完善我国的生物安全的法律制度,对于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安全的保护极为重要。

关键词:外来物种入侵; 法律制度;立法。 正文:

外来物种,通俗地讲,就是指一些物种借助自然因素或人为作用进入新的环境,并且在新

的区域繁殖,建立新的种群,新的生态链,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定义,外来物种入

环境保护概论(论述题)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05
【bwwdw.com - 博文网】

1. 论述生态学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

生态学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多个方面有着广泛而有效的应用,总体来说,可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环境质量进行生物监测和生物评价:凡是对污染物敏感的生物均可作为监测生物,生物可在个体、种群和群落三个尺度上产生反应,通过这些反应的具体表现,可以判断污染物种类、通过反应的受害程度,确定污染等级;通过一系列生物法可按照一定标准对一定范围内的环境质量进行评定和预测。生物监测和生物评价具有综合性和真实性、长期性、灵敏性和简单易行的特点,易于推广。

(2)对污染环境进行生物净化:生物与污染环境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关系。在污染环境作用于生物的同时,生物同样也作用于环境,使污染环境诸如大气、水及土壤等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净化。

(3)制定生态规划方案:利用生态学原理,对某一地区的社会、经济、技术和环境制定综合规划,可以科学地利用资源、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4)发展生态农业:利用生态学原理发展生态农业,不仅可以大大减少农业原材料的投入,而且还可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避免大量施用有毒有害材料对生态环境带来不必要的危害。

2. 以黄土高原为例,论述土壤侵蚀(或水土流失)的危害和防治措施。

经济法论述题(全)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05
【bwwdw.com - 博文网】

考前复习很有用

论有限合伙制度

有限合伙制度是合伙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它由两种合伙人组成,一是普通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是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也是有限合伙最典型的特征。但就此制度的组织形式而言,对外在整体上也同样具有无限责任的性质。

由于兼具了“有限”责任对合伙人的保护和“无限”责任对债权人的保护的优点,有限合伙制度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丰富了企业的组织形式,多样化的企业组织形式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首要条件,社会和法律应尽可能多地为投资者提供实现投资的多种渠道和方式。再之有利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但是有限合伙制度也有一些不合理之处,需要完善。我国的有限合伙制度,应进一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严格限制有限合伙人的退伙,在我国建立限制分派和资产取回制度。建立对普通和有限合伙人的法律约束机制,让有限合伙制度更好地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一下提出几点建议:

1. 进一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首先要严格限制有限合伙人退伙。新的《合伙企业法》对有限合伙人退伙的情形规定得过多。实际上,有限合伙人原则上不存在退伙问题。有限合伙人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其出资可以自由转让(只须

论述题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05
【bwwdw.com - 博文网】

1.目前,我国由于升大学竞争和就业竞争的现实性矛盾,学校教育陷入应试教育的模式申,而这种竞争也影响到学前教育阶段,如社会上风行的“零岁方案”、“神童方案”。一些家长和幼教机构难以摆脱这种短视的教育做法,表现为重知识灌输轻能力培养、重智力培养轻人格因素培养等错误倾向。一些幼儿园迫于家长压力或经济利益的驱动,办起了各式各样的兴趣班、特长班。请你从如何正确理解我国学前教育目标这一角度分析以上现象。答:(1)我国幼儿园教育的目标是“对幼儿实施体、智、德、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这一目标是确定幼儿园教育任务、评估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根本依据,国家通过这一目标对全国幼儿园教育进行领导和调控。(2)幼儿园教育目标是根据教育目的并结合幼儿园教育的性质和特点提出来的。我国幼儿园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幼儿,它体现了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并兼顾幼儿园教育的性质和特点。幼儿园教育目标的提法又与学校教育目标略有不同,如把“体”放到了第一位,这是因为,在幼儿阶段,身体的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健全发展较以后各年龄阶段更为重要的缘故。(3)教育从根本上说就是培养人,所以教育目标是否合理,除了符合社会要求之外,还要看是否符合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规律。(4)一味

论述题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05
【bwwdw.com - 博文网】

1.目前,我国由于升大学竞争和就业竞争的现实性矛盾,学校教育陷入应试教育的模式申,而这种竞争也影响到学前教育阶段,如社会上风行的“零岁方案”、“神童方案”。一些家长和幼教机构难以摆脱这种短视的教育做法,表现为重知识灌输轻能力培养、重智力培养轻人格因素培养等错误倾向。一些幼儿园迫于家长压力或经济利益的驱动,办起了各式各样的兴趣班、特长班。请你从如何正确理解我国学前教育目标这一角度分析以上现象。答:(1)我国幼儿园教育的目标是“对幼儿实施体、智、德、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这一目标是确定幼儿园教育任务、评估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根本依据,国家通过这一目标对全国幼儿园教育进行领导和调控。(2)幼儿园教育目标是根据教育目的并结合幼儿园教育的性质和特点提出来的。我国幼儿园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幼儿,它体现了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并兼顾幼儿园教育的性质和特点。幼儿园教育目标的提法又与学校教育目标略有不同,如把“体”放到了第一位,这是因为,在幼儿阶段,身体的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健全发展较以后各年龄阶段更为重要的缘故。(3)教育从根本上说就是培养人,所以教育目标是否合理,除了符合社会要求之外,还要看是否符合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规律。(4)一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