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减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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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减税
国务院:中小企业减半征税延至2015年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小型和微型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一些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困难,融资难和税费负担偏重等问题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金融服务和财税扶持,主要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能够吸纳就业的科技、服务和加工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
据新华社电 【金融支持】
银行多贷款可批量设网点
会议确定了金融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二)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除银团贷款外,禁止商业银行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商业银行向小型微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三)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
(四)细化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
企业股权转让涉税政策分析
企业股权转让涉税政策分析
法人股东股权转让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涉及以下税种:
一、印花税:税目为“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所载金额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二、增值税:一般不涉及,但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按金融服务中的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卖出价与买入价间的差额征税,差额有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处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三、企业所得税:主要涉及两个“应税所得”(货币形式、非货币形式),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及2.股权转让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是股权转让的主要税费支出,下面主要就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及政策予以分析:
主要具体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
2011年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
2011年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共3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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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2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6号)
2011年12月2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相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0号]
2011年11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
2011年11月29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
2011年10月20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1]81号]
2011年10月20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4号]
2011年10月10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
2010年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
1、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合地税经济?2011?10号)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市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合地税函?2011?13号)文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将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各税费自核自缴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汇算清缴工作的重要性 (一)加强领导
成立领导组:杨德凤局长任组长,陆和军、程铭琴副局长任副组长,李文辉、陈莹、李成梅、于思刚、应郁梅任成员,办公室设在业务科,负责宣传培训、软件和报表应用、检查评估、分析评价等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由程铭琴副局长负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体协调工作。
(二)强化培训
1、业务科负责汇算清缴培训材料的编写,于2月25日前编写完毕;业务科负责于2月22日前制订?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其他各税费自核自缴的通知?;综合科负责于3月5日前印刷完毕;各管理科及办税服务厅利用3月份申报期负责汇算清缴培训材料及?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其他各税费自核自缴的通知?的发放工作。
2、春训期间(2月12日)和3月10日前分两次组织干部开展汇算清缴工作布署、税
企业重组所得税政策18个争议问题
有关企业分立案有相关财税资料收集
张伟:企业重组所得税政策18个争议问题
2012-09-10 20:03:25| 分类: 财税实务研究 | 标签:张伟 企业重组 所得税 |字号 订阅
企业所得税重组政策
尚需进一步明确的十八个问题探析
《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和《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4号公告,以下简称4号公告)下发以来,对企业重组提供了企业所得税政策平台,对促进兼并重组,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起到了良好作用,59号文件已经成为企业重组所得税政策的经典文件,然而由于企业重组形式多样,业务非常复杂,企业所得税重组政策尚有很多需要进一步明确的空间,笔者试对其中的十八个问题进行探析。
一、资产收购中承担的债务是否属于非股权支付额
案例1:M公司资产账面价值1亿元,负债5000万元,资产公允价值为2亿元,净资产公允价值1.5亿元。2011年,A公司对M公司做资产收购,增资扩股30%的股份,以换取M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资产收购后,M公司只有一项资产即:持有M公司30%的股份。
问题:A公司支付的股权支付额为100%,还是75%?
第一种观点:在资产收购中A公司收
企业重组所得税政策18个争议问题
有关企业分立案有相关财税资料收集
张伟:企业重组所得税政策18个争议问题
2012-09-10 20:03:25| 分类: 财税实务研究 | 标签:张伟 企业重组 所得税 |字号 订阅
企业所得税重组政策
尚需进一步明确的十八个问题探析
《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和《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4号公告,以下简称4号公告)下发以来,对企业重组提供了企业所得税政策平台,对促进兼并重组,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起到了良好作用,59号文件已经成为企业重组所得税政策的经典文件,然而由于企业重组形式多样,业务非常复杂,企业所得税重组政策尚有很多需要进一步明确的空间,笔者试对其中的十八个问题进行探析。
一、资产收购中承担的债务是否属于非股权支付额
案例1:M公司资产账面价值1亿元,负债5000万元,资产公允价值为2亿元,净资产公允价值1.5亿元。2011年,A公司对M公司做资产收购,增资扩股30%的股份,以换取M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资产收购后,M公司只有一项资产即:持有M公司30%的股份。
问题:A公司支付的股权支付额为100%,还是75%?
第一种观点:在资产收购中A公司收
2011软件退税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1]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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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现将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 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
企业分立转移土地使用权涉税政策解析
企业分立转移土地使用权涉税政策解析
企业分立时,将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转至分立企
业,会涉及哪些税种?对此,企业应充分考虑下列税务处理规定。 营业税
在企业分立过程中,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征收营业税,需要区分情况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规定,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
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
如果企业不符合上述情况,则应按转让收入缴纳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分立,相关所得税事项应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处理。若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子公司应确认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或损失,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
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营改增”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政策
“营改增”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试点地区单位和个人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境外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浙江省自201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理解为应税服务接收方在境内,只要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无论应税服务发生地、应税服务消费或使用地是否在境内,都属于境内应税服务,即收入来源地原则。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包括下列三层意思:1.应税服务的提供方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2.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接受应税服务;3.所接受的服务必须完全发生在境外并在境外消费(包括提供服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以及服务的开始和结束,包括中间环节均在境外)。如:区内某公司在美国租用仓库保管货物,是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因此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包含两层意思:1.应税服务的提供方为境外单位或个人;2。有形动产完全在境外使用,这就要求有形动产使用的开始和结束均在境外(包括中间环节)。如:居住地在试点地区的中国公民在美国承租一
契税政策基础知识
契税知识讲座 契税基础知识(一)
第一部分 契税的概念、契税的特点、契税的发展史、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契税的征收对象及契税的征收范围
一、契税的概念及其特点
(一)契税的概念及释义
1、契税的概念 ⑴基本概念
契税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时,国家按照当事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的价格的一定比例,向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
⑵、契税概念的不同定义
⑴契税,简单地说,契税指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权属转移过程中,向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⑵契税是对转让、买卖、赠与、交换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为征税对象,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⑶契税指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权属转移过程中,向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契税概念释义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这几个方面的内容:
⑴契税的征收对象是以出让、转让、买卖、赠与、交换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为征税对象;
⑵契税的征收对象土地、房屋在国内。
⑶契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⑷契税是对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人征收(即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