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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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1亿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此价格不包含评标工资):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10000-5000)×0.2%=10万元
(21000-10000)×0.05%=5.5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10+5.5=36.05(万元)
折后价格:21.68万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
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1亿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此价格不包含评标工资):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10000-5000)×0.2%=10万元
(21000-10000)×0.05%=5.5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10+5.5=36.05(万元)
折后价格:21.68万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
登记收费标准116号文件
省物价局、国土局、财政厅
四川省国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
川价字非(1991)116号1991年7月1日
各市、地、州物价局、国土局、财政局: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中发<90>16号),深入贯彻改革开放、治理整顿的方针,强化土地管理、严肃收费纪律,使国土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纳入法制的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费理办法》(省政府10号令)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两个规定》以及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国家物价局、国家土地管理局、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国土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重新审定,按照国土管理收费的分类,制定了《四川省征(拨、占)用土地管理费收费方法》、《四川省土地登记收费管理办法》、《四川省土地荒芜、复垦收费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农村宅基地超占土地收费管理办法》,经省清理不合理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审定,现予公布实施,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省国土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和标准的制定,权限在中共和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两级。除国家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外,各地、各部门
198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计价格1980号法
天津市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规定,实行由中标人付费的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可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至2001年1月1日统一执行委托人会费。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自《办法》生效之日起按《办法》规定执行。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收费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OO二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
资产额审计收费标准浙注协15号文件
关于转发《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
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14 浏览次数:701
浙注协[2011]1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执行调整后的服务收费标准。
二、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和验证企业资本的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三、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本收费标准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注协反馈。
附件:1、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调整后服务收费标准
2、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O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调整后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一、会计报表审计(按资产总额分档计收) 1 2 3 4 5 6
资产额审计收费标准浙注协15号文件
关于转发《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
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14 浏览次数:701
浙注协[2011]1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执行调整后的服务收费标准。
二、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和验证企业资本的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三、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本收费标准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注协反馈。
附件:1、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调整后服务收费标准
2、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O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调整后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一、会计报表审计(按资产总额分档计收) 1 2 3 4 5 6
国家计委计价格1980号文件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六条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第七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招标代理业务性质分为:
(一)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服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二)原材料
计价格 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 [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计价格 [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2-10-15发布)
第一条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第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六条 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1980号)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计委及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废止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规定,实行由中标人付费的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可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至2004年1月1日统一执行委托人付费。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自《办法》生效之日起按《办法》规定执行。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收费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二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河南发改委文件--咨询收费标准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豫发改委收费[2004]1765号
关于规范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
根据《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的通知》(国清[200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25号)规定(以下简称《通知》),为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实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社会化,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收费行为,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指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和个人委托时,对其提供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算、工程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工程造价的投资鉴证;工程造价的信息、技术经济咨询、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服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