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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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26号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6月22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目录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三条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
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下同)、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项目法人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修正)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修正)
现行有效水利部 水利部令第49号发文日期:2017年12月22日 生效日期:2017年12月22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人验收 第三章 政府验收
第一节 验收主持单位 第二节 专项验收 第三节 阶段验收 第四节 竣工验收
第五节 验收遗留问题处理与工程移交
第四章 罚则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类。
1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发第393号》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本条例。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和项目都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应挂墙。
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正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方法。
施工现场各工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 施工现场凡职工超过50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的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修正)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修正)
现行有效水利部 水利部令第49号发文日期:2017年12月22日 生效日期:2017年12月22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人验收 第三章 政府验收
第一节 验收主持单位 第二节 专项验收 第三节 阶段验收 第四节 竣工验收
第五节 验收遗留问题处理与工程移交
第四章 罚则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类。
1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单位】水利部
【发布文号】水建[1995]128号 【发布日期】1995-04-21 【生效日期】1995-04-2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
(1995年4月21日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通知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
抓好水利工程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
抓好水利工程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
发表时间:2019-03-14T16:13:51.713Z 来源:《建筑模拟》2018年第34期作者:闫春蕾[导读]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国家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水利上程是抗御水旱灾害、保障水资源供给、改善水环境和水利经济实现的物质基础。
闫春蕾
菏泽市牡丹区水务局刘庄引黄灌区管理处
摘要: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国家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水利上程是抗御水旱灾害、保障水资源供给、改善水环境和水利经济实现的物质基础。水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资源,是环境生命的"血液"。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还需要大家共同探讨、共同努力。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安全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水利事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命脉和基础产业地位愈加突出;水利事业的地位决定了水利基础设施重要性。因此,如何搞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每个水利人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1 强化对水利工程管理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先进的思想观念是发展水利事业的强大推动力。进取争先、自谋发展意识不强,就会妨碍工程管理,束缚水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其次,要强化对水利工程管理的认识,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管理
抓好水利工程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
抓好水利工程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
发表时间:2019-03-14T16:13:51.713Z 来源:《建筑模拟》2018年第34期作者:闫春蕾[导读]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国家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水利上程是抗御水旱灾害、保障水资源供给、改善水环境和水利经济实现的物质基础。
闫春蕾
菏泽市牡丹区水务局刘庄引黄灌区管理处
摘要: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国家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水利上程是抗御水旱灾害、保障水资源供给、改善水环境和水利经济实现的物质基础。水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资源,是环境生命的"血液"。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还需要大家共同探讨、共同努力。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安全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水利事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命脉和基础产业地位愈加突出;水利事业的地位决定了水利基础设施重要性。因此,如何搞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每个水利人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1 强化对水利工程管理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先进的思想观念是发展水利事业的强大推动力。进取争先、自谋发展意识不强,就会妨碍工程管理,束缚水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其次,要强化对水利工程管理的认识,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试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试 题
一、单选题(本题型每题有4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1个答案是正确的。多选、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1、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 A )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A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B安全技能学习激励 C劳保用品和学习资料统一配发 D岗位责任 2、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 D )。 A应当确定项目施工人员安全技能要求 B应当确定防护用品类型和标准 C视情况决定是否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但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D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A )、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A危险因素 B事故隐患 C设备缺陷 D管理不足 4、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 B )。
A特殊社会保障 B特殊劳动保护 C特殊劳动保险 D特殊工资补贴
5、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 B );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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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法规名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
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水利部
实施日期:2005.12.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附件: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1.1 为规范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2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用于指导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阶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对象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下同)、勘察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单位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2 监督检查总体要求
2.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及要求,做到依法行政、科学检查,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并严格保守检查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2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以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为原则;检查中要认真听取情况介绍,察看现场,查阅资料,着重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2.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安全生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