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存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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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样品管理规定
深圳市都伟力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样品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对样品的签板和存档.领用的管理,使样品保持其有效性、统一性和特殊性,特制定此规定。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相关部门部等对样品的存档和领用。 三、 职责
1、品质部负责样品的日常管理及发放工厂审批签板工作; 2、工程部负责新样品的制作打样工作.所需数据的真实、准确性; 3、销售部负责对客户确认最终样品的数据以实物及时签板给品质. 四、样品的保存
公司的实物样品存放于公司样品室,由品质部统一收集、管理和处置。
五、公司样品的基本构成
公司的样品有内部标准样品和对外客户样品之分。 1】内部标准样品
1)内部标准样品作为公司产品的标准以实物存档和文字存档相结合的形式存在,它的内容涵盖了三大原材料的规格,生产过程数据(工程部提供)以及后处理加工等以备为日后生产提供准确可靠的标准。
2)内部标准样品的存档方式
电子存档内容包括产品执行标准、原材料的规格、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数据、产品的后处理以及产品进行各种检验数据的记录。 2】对外客户样品
1)对外展示样品主要是以实物样式呈现在顾客面前,为客户要求产品
建筑材料样品封样管理规定
建筑材料样品封样管理规定
建筑材料样品封样管理规定
建筑材料样品封样管理规定 目 录
1. 职责 ..................................................... 2 2. 样品封样工作流程与工作内容 ............................... 3 2.1.工作流程 ................................................. 3 2.2.工作内容 ................................................. 4 (1)材料技术标准审批表备案 ................................ 4 (2)接收材料样品实物及资料并与技术标准进行核对 ............ 4 (3)材料封样及相应技术文件备案 ............................ 4 (4)材料封样样品日常维护 .................................. 4 (5)材料进场进行材料
危险化学品存放规定
安全管理
仓库管理
1.企业因生产需要而贮存化学危险物品时,其安全要求除执行本管理外,还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
2.化工生产所需要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贮存在专用的仓库内。
3.贮存有毒气体大型仓库,密封性能要良好,要配备通风装置,配备毒气中和破坏装置(设施)或备用贮存装置,一旦毒气泄漏必须及时处理,避免毒气逸散造成社会危害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防火围堤的设置应按《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执行。
4.化学危险物品库宜采用单层结构建筑,要有足够数量的独立安全出口,使用不燃材质的地面。
5.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车船和贮罐,必须采用合格的防爆灯具和防爆电器设备,并有经防爆电器主管检验部门核发的防爆合格证。无电源仓库、车船和贮罐,应采用带有自给式蓄电池的本质安全型、增安型、隔爆型的可携式灯具。不准使用电缆供电的可携式照明灯具。
6.化学危险物品的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化学危险物品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二) 对于化学试剂危险物品库要安排好货位,避免混存
危险化学品存放规定
安全管理
仓库管理
1.企业因生产需要而贮存化学危险物品时,其安全要求除执行本管理外,还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
2.化工生产所需要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贮存在专用的仓库内。
3.贮存有毒气体大型仓库,密封性能要良好,要配备通风装置,配备毒气中和破坏装置(设施)或备用贮存装置,一旦毒气泄漏必须及时处理,避免毒气逸散造成社会危害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防火围堤的设置应按《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执行。
4.化学危险物品库宜采用单层结构建筑,要有足够数量的独立安全出口,使用不燃材质的地面。
5.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车船和贮罐,必须采用合格的防爆灯具和防爆电器设备,并有经防爆电器主管检验部门核发的防爆合格证。无电源仓库、车船和贮罐,应采用带有自给式蓄电池的本质安全型、增安型、隔爆型的可携式灯具。不准使用电缆供电的可携式照明灯具。
6.化学危险物品的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化学危险物品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二) 对于化学试剂危险物品库要安排好货位,避免混存
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安全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乙炔瓶存储使用
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氧气和乙炔的存放和使用安全,规范危险品气瓶的使用,消除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气瓶储存场所安全管理
1、气瓶存放场所必须符合防火建筑Ⅱ级要求,且应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仓库与周边建筑物要有安全距离(50m);
2、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仓库距离有人建筑必须大于15m; 3、相邻库室的隔绝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4、室内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 5、仓库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6、仓库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远离明火,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7、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氧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乙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40℃;存储场所应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
8、仓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9、室内不设电器装置,电灯排风必须选用防爆型,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 10、仓库要设有避雷装置,室内不得有接地线穿过; 11、仓库上下气瓶的平台应有缓冲设施(如橡胶垫等); 12、仓库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要悬挂操作规程;
13、仓库内外要设置“严禁烟火”标志,气瓶区有明确区分醒目标识如“氧气危险”“乙炔危
ISO9001-2015样品制作及管理规定
样品制作及管理规定
(ISO9001:2015)
1.目的
为使样品制作过程有所遵循,达到客户或特定的规定要求,并作为量产的参考依据及规范样品的管理流程而制定此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新产品样品、工程变更样品的制作和样品的发放、使用和回收。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样品的试作。
3.2 品质管理部IQC负责样品的检验和发放 3.3 生产制造部冲压车间负责样品的使用和保管 3.4 品质管理部文控处负责样品的收回。 3.5 营业部负责样品的试作通知及送样。
3.6生产管理部负责样品物料的准备、样品加工指示书的发行及样品制作进度的跟踪。 4.工作流程 4.1 样品制作
4.1.1 新规(包括变更产品)产品营业部根据客户的图纸要求填写《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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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依赖书》发行各相关部门。同时把新规图纸转交体系担当进行发行。
4.1.2 生产管理部根据《样品加工依赖书》开出《样品加工指示书》(生产
管理部在开加工指示书时材料尽量要用量产的材料)通知技术部进行样品的制作。
4.1.3 技术部根据客户图纸及《样品加工指示书》进行样品的制作(生产
制造部需要配合提供机器),在制作样品过程中技术部需注意模具与材料上的问题点,并把样品制作的相关
特殊药品存放区域、识别标志、贮存方法的规定
支撑材料3.5.1.1 C 2.1
红河县人民医院
特殊药品存放区域、识别标志、贮存方法的
规定
一 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
1.医院在药库设立专库(专柜)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并使用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2.药房调剂室使用保险柜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3.医院总务科应特别强调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防范,组织安排人员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储存区域的巡查。
支撑材料3.5.1.1 C 2.1
4.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应负责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使用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5.必须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区应当设立周转柜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并建立防盗措施,实行专人加锁管理,药剂科每月监督其使用,并实行批号管理及批号追踪。
6.麻醉、精神药品存放区域应标识清楚、醒目,设置规定药品提示牌,提醒医、药、护人员注意,各储存柜上必须贴有规定的麻醉、精神药品标志。 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应当建立专用账册,专人登记,专用账册必须对入库、出库逐笔记录,
支撑材料3.5.1.1 C 2.1
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493—2009 代替 GB 12999—91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Water quality sampling — technical regulation of the preservation
and handling of samples
(发布稿)
2009-09-27 发布;2009-11-01 实施
前 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保护环境,保障 人体健康,规范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水样从容器的准备到添加保护剂等各环节的保存措施以及样品的标签设计,运输, 接收和保证样品保存质量的条款. 本标准对《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 12999-91)进行了修订,原标准起草单 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首次发布于:1991 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 ——增加单项样品的最少采样量及量化部分保存剂的加入量. ——增加分析项目的容器洗涤方法.删除\分析地点\和\建议\合并为\备注\——增加待测项目,其中理化和化学指标 33 项,如高锰酸盐指数,凯氏氮,总氮 ,甲醛,挥发 性有机物,农药类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现 场 材 料 设 备
编 制:
审 核:
日 期:存 放 与 管 理
第一章、现场材料的存放与管理制度
一、建立对进场材料的检验制度:
在组织材料分批进场时,除按规定时间及按施工平面布置
在指定的堆放区域内,必须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品种、数量、质量、日期、价格进行检查与验收。防止交货短少、损坏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进场,造成积压与占用场地。在验收中要做到:
1、必须根据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分别采用清数、量方、检尺、过磅等不同方法,逐一进行验收,并根据实际验收情况作好记录。经过验收的材料要成垛、成方、进库堆码。
2、必须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国标、部标或其它标准)严格验收。水泥、钢材要做到随料附证,无质量证明的不予验收,并在未取得合格证之前,任何工程部位都不能使用。
3、各种构、配件进场验收时,要按照加工计划的品名、代号及外形尺寸逐一核对验收。检验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向送料人和承运人提出询问和查对,在未查清前,不得随意使用,以免造成质量事故。
4、对进场的各种材料,要逐日做好进场情况的详细记录,待验收后,分品种、规格、数量等记入相应的明细账内。
5、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及时处理。基本要求是执行:质量不好照退,数量不足照扣,运输
样品管理办法
样品管理全套资料
样品管理办法
1.0目的:规范本公司样品的筛选、存储、保护、更新;保持样品的最新性和有效性;规范样品查询和比对的操作方法。
2.0适用范围: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的样品
3.0定义:样品:公司生产的符合客户要求的标准产品,或客户提供的标准产品。
4.0内容:
4.1本公司样品的选取方法:按照生产的正常程序生产后,经过外观、性能、尺寸以及各种实验检测,从测试合格的产品中选取一个(套)。或从正常生产的提供给客户的没有异常反馈的产品选取一个(套),作为该型号的样品。
4.2样品的存储:本公司的样品除相关部门用于柜台展示外,其他用于正常生产的比对样品须保存在质检部样品柜中。样品的保存须放火、防潮、防止任何对样品造成损伤的条件和环境。
为保证样品的唯一性,保存的有效样品须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正常使用,不得有意损坏或无意损坏,质检部存储的样品原则上只供部门内部检验员与生产的产品比对使用,其他部门或者人员需要从品管部借阅样品,除非在原地查看、实验或有相关质检部人员跟随异地查看、实验等行为外,一律需要在“样品借阅登记”中签字登记后,方可将样品带离品管部。
质检部保存的每一个(套)样品,须附带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编号与样品的编号对应。检测报告中体现样品的外观、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