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派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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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派车管理办法
首钢矿业公司办公室文件
首矿办发[2005]22号
办公室派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 管理原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办公室内部管理,规范派车程序,建立正常、高效、高质的办公秩序,确保接待、生产及其它公务用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派车范围为办公室小客班车辆。
第三条 派车要严格遵守《办公室小客班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得随意派车。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矿业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 派车程序
第五条 办公室车辆使用由专人安排。秘书科科长(目前为谷响林同志)负责接待、生产及其它公务用车的统筹派车,秘书科科长不在岗位时,由办公室主管主任派车,如都不在岗位时,由主任授权专人派车。
第六条 派车前,由派车人负责按要求填写车辆使用登记台帐(台帐表样附后,实际返回时间由调度告知派车人后再填),
如有日期、用车人、车型车号、司机、派往地点、发车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出车事由等内容填写不全或不清楚时不允许派车。其中,公司领导外出须履行请假程序后方可派车(副职领导向正职领导请假,正职领导相互请假)。
第七条 派车时要填写派车单(一式两份,表样附后),由派车人按派车单内容通知车辆调度,调度按要求准确派车,并由出车司机到派车人处领取派车单,出车
铁路企业汽车管理办法
齐齐哈尔车辆段
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的安全管理, 确保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哈铁安[2011]166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齐齐哈尔车辆段劳动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哈尔滨铁路局关于机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机动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牢固树立 “以人为本”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预防控制、应急处置体系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持续稳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段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后勤的副段长
副组长:安全副段长、技术副段长、纪委书记。 组 员:办公室主任、安全科科长、技术科科长、信息技术科科长、劳人科科长、财务科科长、教育科科长、调度
科科长。
第五条 管理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省、铁路局对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制定实施办法。
2、全面负责段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违规车辆及驾
公司班车管理办法
山东瑞丰不锈钢有限公司
公司班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班车的管理,确保公司乘车人员按时上下班,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范围:
所有乘坐公司班车员工。 第三条 职责:
1、综合管理部为公司班车的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班车的管理及调度,建立与他们沟通的畅通渠道,并及时了解班车运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协调班车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2、公司班车的行车路线须经公司研究后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变动必须报请公司研究确认后可方实施,同时应及时告之公司所有员工。
3、综合管理部负责受理各部门有关班车方面的投诉和提出的合理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第四条 班车乘坐人员要求
1、乘坐班车人员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讲究文明礼貌、服从管理、共同维护乘车秩序。
2、班车准点发车,乘车人员应提前到指定站点依次排队等候、排队上车,如有迟到责任自负,一般班车不予等人,若临时有事需班车等候,应提前打电话通知驾驶员。
3、乘车人员应遵守班车纪律,上车时应互相礼让,不得拥挤、争抢,不得扒、拽车门,不得占据司机座位和乱动
通勤车管理办法
通勤车管理办法
一、公司从方便员工上下班和交通安全考虑,为员工配备
通勤车,专门接送员工上下班,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车辆管 理,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特制定通勤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 通勤车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条 通勤车为公司自备车辆,实行公司员工上下班免费接送。通勤车由公司汽车队管理。
第三条 通勤车定时出发,定点接送,限时返回。 第四条 公司办公室根据员工居住的具体情况,就近确定通勤车行车路线和站点,公布各站点正常到站时间,司机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和时间。
第五条 司机要确保通勤车发车时间准时,乘车员工要提前到达固定站点等候。
第六条 员工凭员工证乘车,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上报,并办理补办手续,费用自理。
第七条 员工乘车必须到公司指定地点按时上车,站点以外不停车,超过乘车时间通勤车不再等候,到点即开。 第八条 乘车员工不得将公司外部人员带上车,司机有权拒绝非本公司员工乘车并加以记录。外带人员上车,如有发现公司将追究司机和违规员工的责任。
第九条 乘车员工有义务保持车内清洁卫生,严禁在车内大声喧哗、吸烟、食用带
厂区停车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 临江益瑞石硅藻土有限公司 厂区停车管理办法(试行) 制定日期 : 审 批 人 :
用 户 :所有部门
目 标 :为切实维护厂区秩序,确保厂区安全、有序、整洁,营造更加和谐的厂区环境
范 围 :适用于临江益瑞石硅藻土有限公司临江工厂 管理办法
1.小型轿车停放管理办法
1.1 车辆停放管理实行“一车一位”方式。
1.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向行政部申请本部门停车位,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停车位。 1.3 经公司批准允许进入厂区停车位的车辆,应在停车区域内有序停车. 1.4车辆停车应以公司分配的固定停车位停车。
1.5外来访客车辆未经许可禁止进入厂区停车(政府或监察部门亮证执法等特种车辆除
外),车辆应停放在警卫人员指定的临时停车位。
1.6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厂区,如遇老、弱、病、残等特殊情况,需经警卫人员同意并
进行登记后由接待方引领才能进入,并停放在警卫人员指定的临时停车位。 2. 货车停放管理办法
2.1所
工装车管理办法
工装车、托盘管理规定(暂行)
一、目的
为规范各车间的工装车、托盘使用,将工装车、托盘的使用和维护落实到各车间内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与实施时间
1、适用范围:公司各车间及仓库 2、实施时间:文件正式下发之日起实行
三、具体条款
1、车间的工装车、托盘进行定额的配给到各生产班组,如果车间因产量的增加需要增添工装车、托盘的,需提前打报告给企管部门进行审核,报企管部审批后进行制作。
2、各车间班组的工装车、托盘已经标明使用班组,严禁私拿或占用,违者处10元/次的处罚,如确实借用的须经车间主任或使用人同意后,才可使用。
3、 各车间每月对工装车、托盘进行一次的维护(包括车的牢固
性、轮子的灵活性等),需要修理的报车间备案后自行修理。 4、 各车间及仓库的工装车、托盘如需报废的按照正常报废手续
办理。私自报废的给予500元/辆的处理。
5、 工装车、托盘的摆放,各车间班组的工装车、托盘在使用时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下班后所有工装车、托盘必须回到指定位置,随处摆放的给予20元/辆处理。
6、 工装车、托盘上严禁放置其它物品(如:垃圾、切割片、衣
物等),只允许放置产品,如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放置其它物品的,先予以劝告,如不听从或不执行的处10元/次的处
铁路救援列车管理办法
铁路救援列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救援列车是铁路交通行车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为加强救援列车的管理工作,满足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实现事故现场快速处置,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主席令第501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铁道部令第3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铁路救援列车管理办法》。
第2条 铁路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规定,强化救援队伍建设,坚持专业救援与兼职救援相结合,日常训练与专业培训相结合,做到“训练有素、快速出动、处置得当、保障救援”。
第3条 救援工作总的要求:现场信息正确、信息传递快捷、救援出动快速、救援装备精良、组织指挥严谨、救援方案有效、分工配合密切、线路开通迅速。
第4条 铁路各部门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干扰、阻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把救援工作纳入安全工作的长效管理,实行逐级负责。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铁路救援列车管理实施细则,确保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行动。
第5条 铁路各部门应结合铁路运输设备和救援机具更新,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救援技术、救援机具、指挥设备和信息传输设备,提高事故救援能力。
第二章 救援列车设置
第6条 在铁道部规
无轨胶轮防爆车管理办法
马营煤业轻型车
WC20R型防爆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矿轻型车辆的管理,降低材料消耗,提高车辆的出动率和利用率,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车辆的使用管理
⑴所有车辆由辅运准备队统一管理。
⑵在设备少,人员少,用车单位多的情况下,尤其是地面公务车更应从严掌握,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进行安排,由队负责人负责派车。
⑶驾驶员应该全心全意为生产服务,不得消极怠工,不能吃、拿、卡、要,一经发现扣除司机当月效益工资的10%,三次以上待岗处理,屡教不改者退回人事。
⑷禁止驾驶员将车擅自转交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罚驾驶员500元;外单位司机未经运输队同意擅自开车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因违反规定而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除对驾驶员进行重处外,还要负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⑸禁止公车私用,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还要扣除司机当月效益工资的10%,三次以上作待岗处理,如职工确实有特殊情况急需用车出朔州市的,须经矿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车。
⑹车辆执行完任务时,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
车点,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妨碍其它车辆进行,并对所有车辆的使用情况和性能作详细的记录。
⑺驾驶员自身原因,车辆故障或其它原因,不能出车执行任务的,应向队长说明情况,以便进行及
公务车派车管理规定-OK
公务车派车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节约成本,有效利用资源,规范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率,确保车辆有计划、合理化使用。 二、 车辆审批权限
由管理部进行统一调度。 三、 车辆派遣应遵循的原则
1、优先满足围绕生产急需用车部门,。
2、一车多办事的原则,同路分流,合理调配一般事务尽量以电话方式处理问题。 3、各部门派车应提前4小时申请,接待客人应提前2小时申请。(立即用车立即出车的各单位原则上每周不超过2次。)
4、用车人员应按时返回,司机与乘客相互督促,超过候车时间的人员自行乘坐公交车返厂,司机一律不再候车。 5、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给管理部主管,否则司机不予候车。 四、车辆管理作业内容:
1、公司的公务车辆(E1XC59,粤BB-1G45, 苏UC-278,苏ETZ148,苏E-62046,五台)均由管理部专职人员派遣。 2、每台车辆备份钥匙一份存放于前台指定的纸盒内,用车完成后钥匙交于前台进行管理。 3、管理部专职派车人员必须做好用车登记及单据归档管理,单据是司机月终油卡审核的依据。
4、统计司机出车数据时,以部门为单位统计,计算各单位用车情况所产生的金额,直接列入各部门经理级考核成绩。 五、派车作业流程规定:
1、申请用车流程:申请人
盾构施工电瓶车管理办法
目 录
一、总则 ................................................................................................... 2 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 2 附件 ........................................................................................................... 5 附件一 电瓶车司机岗位职责 ............................................................. 6 附件二 电瓶车维修保养检查制度 .................................................... 9 附件三 电瓶车安全操作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