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违法分包认定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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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协议
页脚内容1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
编号:
总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时间: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协议
页脚内容2编号:
总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合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合国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了明确双方责任、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严格信守履行。
1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合同总价中包括的工程内容)
1.3.1、±0.00以下基础工程及地下室工程及车道和二次结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砼垫层(已施工部分不扣除)及集水坑、电梯井等基础垫层,钢筋砼基础、钢筋砼设备基础、钢筋砼地下室的墙、梁、板、柱等其他现浇钢筋砼构件,基础及地下室、车道防水层(平面、立面)的水泥砂浆找平层及水泥砂浆保护层及卷材保护层、细石砼保护层、聚苯板保护层及砖砌保护墙(防水层除外)、低档卷材保护层、外墙对拉螺杆切除及打磨、止水螺杆限位筋及止水片的焊接、后浇带,二次结构的钢筋砼圈梁、过梁、压梁、拉梁、构造柱、各种材质墙体的砌筑,建筑、结构图设计的预留孔洞(有套管的孔洞除外)及管道
建筑工程分包责任书样本
建筑工程承包责任书
责任书编号: 号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及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为明确双方在建筑工程劳务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建筑工程承包责任书。
一、 承包项目
工程地址: 工程名称: 工程建筑面积: 工程承包内容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2、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日历天数: 日。 三、合同价款及承包费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消防协议
凤台县职教中心
消防工程专业分包协议
发包方: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安徽共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及内容
1、工程名称:凤台县职教中心工程工程
2、工程地点:凤台县州来大道四中对面
3、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消防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开竣工日期: 以开工和竣工报告实际日期为准。
6、工期: 日历天(不影响工程总体施工进度)。
二、 工程质量标准及进度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现行施工规范施工,执行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
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
2、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劳动力并按照甲方进度计划施工,确保本工程工期。
三、 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
1、包工包料: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元。(乙方不提供发票)
2、结算方式:采用合同总价加变更增加部分。
3、工程洽商:如因设计或现场变更,甲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给予乙方经济签证。
4、合同价中包含脚手架
最新2019建筑工程分包合同1-word范文(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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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分包合同1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1
总包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 二、工程地点:____
三、工程编号: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 营业执照 号: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 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15元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职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最新2019】建筑工程分包合同1-word范文
一、
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查处实施细则(试行)
建筑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查处
实施细则(试行)
一、建设单位违法发包工程的认定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认定 1、检查对象:建设单位;工程实际承包人。 2、检查内容和要点
2.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确定施工合同施工方签订的主体; 2.2工程款支付凭证:确定工程款收款的主体。
3、认定标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
3.1施工合同或协议的施工方是以个人签订、无单位印章的;建设单位将工程款支付给个人的;
3.2无施工合同或建设单位、施工方拒不提供施工合同的。 4、检查依据
4.1《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
4.2《建筑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 4.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
(二)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认定
1、检查对象: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 2、检查内容和要点
2.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合同:确定施工的主体单位及工程承包范围;
2.2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检查施工单位有无资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施工图设计文件:检查建设单位发包工程范围与工程设计内容是否一
建筑工程总包及各分包的工作界面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另行分包工程进行施工现场协调、服务,对发包人采购设备、材料管理、服务以及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发包方另行分包工程包括专业分包工程、独立施工工程及政府部门或公用事业单位,这些很大部分都与总承包工程有紧密的关系,总承包方与专业分包单位及独立施工单位紧密合作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专业分包工程须由发包方所选定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并将于总包合同工期内执行。
(1)、电梯大堂精装修及防火门供应安装分包工程。 (2)、弱电及保安系统供应及安装工程。 (3)、室外软绿化工程。 (4)、标志及平面设计工程。
(分包工程内容不限于以上工程所列全部,并可能出现合并或者拆分工程内容的情况)
以下独立施工工程须由发包方所选定的“独立施工单位”负责并将于总包合同工期内执行。
(1)、电梯供应及安装工程。 (2)、现场示范单位精装修工程。 (3)、室内环境检测工程 (4)、室外环境检测工程。 (5)、人工地基检测工程。 (6)、防雷检测工程。 (7)、消防检测工程。
(8)、红线内外整套燃气管道系统工程及接驳。
(9)、红线内室外上水管网(即给水直供部分)工程。 (10)、室外消火栓系统工程。
(11)、变配电房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协议书(甲方分包)
附件12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协议书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建设单位分包项目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方将部份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各方在施工过程中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乙方分包内容及范围:
建筑工程总包及各分包的工作界面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另行分包工程进行施工现场协调、服务,对发包人采购设备、材料管理、服务以及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发包方另行分包工程包括专业分包工程、独立施工工程及政府部门或公用事业单位,这些很大部分都与总承包工程有紧密的关系,总承包方与专业分包单位及独立施工单位紧密合作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专业分包工程须由发包方所选定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并将于总包合同工期内执行。
(1)、电梯大堂精装修及防火门供应安装分包工程。 (2)、弱电及保安系统供应及安装工程。 (3)、室外软绿化工程。 (4)、标志及平面设计工程。
(分包工程内容不限于以上工程所列全部,并可能出现合并或者拆分工程内容的情况)
以下独立施工工程须由发包方所选定的“独立施工单位”负责并将于总包合同工期内执行。
(1)、电梯供应及安装工程。 (2)、现场示范单位精装修工程。 (3)、室内环境检测工程 (4)、室外环境检测工程。 (5)、人工地基检测工程。 (6)、防雷检测工程。 (7)、消防检测工程。
(8)、红线内外整套燃气管道系统工程及接驳。
(9)、红线内室外上水管网(即给水直供部分)工程。 (10)、室外消火栓系统工程。
(11)、变配电房
《 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项目××号
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加快 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省 市建设局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
2 工程地点及范围: (必须明确施工地点或施工里程,即使是暂定里程也必须明确,并注明暂定。)
3 承包内容(本条可根据具体的承包内容进一步细化或调整) 3.1 基坑开挖、边坡防护、基底处理、基坑回填、余土外运等。
3.2 模板安拆、搭拆脚手架、灌注砼、捣固及养生;构件预制、运输、安装;砌体工程砌筑、养生、勾缝;防水层铺设;门窗安装;水、电、暖设施的敷设与安装;抹灰及饰面材料的铺贴等。
3.3 钢筋加工制作、绑扎(焊接)成型;预埋管件的加工制作及埋设等。 3.4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现场文明施工等。
4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汇现金 元(大写)(合同价的5%或甲乙方协商的绝对额度)到甲方帐户,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
成都市建筑工程违法建设处罚规定-2014版
成都市建筑工程违法建设处罚规定
时间:2014-01-27 14:59:25 [小 中 大 (双击滚屏)] 点击数:16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处罚力度,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和处罚标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中心城区及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直管区内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中心城区及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直管区外的各区(市)县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术语含义)
本规定所称违法建设是指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或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但具备补办规划审批手续的。
第四条(基本原则)
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应当符合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遵循从严、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管理部门)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区域内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 第二章 违法建设的处罚标准
第六条(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