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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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 - 图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通告2014年第12号附件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
附件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
序号 产品名称 分类编码 产品描述 医用缝合针通常采用不锈钢丝制成,不带线,按针的形状(如圆形、正三角、反三角、短刃三角、三角半弯等)、弧度(直形、1/2弧、3/8弧等)、针孔(普通孔、弹机孔)等不同分为若干型式,每种型式按针径、弦长等不同又分为若干规格;以无菌或非无菌形式提供;供缝合内脏、软硬组织、皮肤用。产品性能指标采用下列参考标准中的适用部分,如:YY 0043-2005医用缝合针。 一次性使用手术刀片采用碳素工具钢或合金工具钢等适合制作刀片的材料制成,可含刀柄;刀片根据型式不同分若干种,每种可按配合刀柄和刀片尺寸等不同分为若干规格;产品以无菌形式提供;供切割软组织用。产品性能指标采用下列参考标准中的适用部分,如:YY 0174-2005手术刀片,GB 8662-2006手术刀片和手术刀柄的配合尺寸。 一次性使用脐带剪夹器通常由高分子材料(如聚乙烯等)和金属材料(如用奥氏体不锈钢制作刀片)制成,可由脐带夹剪器、留置脐带夹及附属部件等构成,以无菌形式提供,供切断并封闭新生儿脐带残端用。 一次性使用手术电极清洁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第二批)
附件1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第二批)
序号 1 产品名称 外科术前备皮器 分类编码 6801 产品描述 一般由电动手柄主机和电池充电器组成。与一次性使用的刀片联合使用,用于外科手术前去除患者身体和头部的毛发。 由金属、高分子聚合物或其他材料制成,用于外科手术时临时夹闭血管或组织,术后即刻取出。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 由夹子、弹簧和轴等部件组成。一般采用纯钛、不锈钢材料制成。非无菌提供。用于术中临时阻断血管。 通常由不锈钢制成。在脊柱手术中用于撑开和扩张椎间隙。 一般由刀头(基座为ABS树脂、刀刃为低碳钢等材料)和手柄组成。刀头为灭菌产品,一次性使用。用于去除患者身体和头部的毛发,为需要去除毛发的医学操作做准备。 1
2 一次性止血夹 6801 3 止血夹 6801 4 撑开器 6801 5 外科术前备皮器 6801 序号 产品名称 分类编码 产品描述 由刮匙头、手柄构成,可有防护帽。刮匙头由不锈钢或其他无毒性金属材料制成,手柄、防护帽由塑料材料制成;可按刮匙头内径、手柄形状分为多个规格型号;产品经灭菌,一次性使用;适用于外科手术时刮除坏死组织、皮屑。 通常由氧化铝层、聚酯层、双面胶和纸质衬垫等组成。本产品为无菌产品,一次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第二批)
附件1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第二批)
序号 1 产品名称 外科术前备皮器 分类编码 6801 产品描述 一般由电动手柄主机和电池充电器组成。与一次性使用的刀片联合使用,用于外科手术前去除患者身体和头部的毛发。 由金属、高分子聚合物或其他材料制成,用于外科手术时临时夹闭血管或组织,术后即刻取出。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 由夹子、弹簧和轴等部件组成。一般采用纯钛、不锈钢材料制成。非无菌提供。用于术中临时阻断血管。 通常由不锈钢制成。在脊柱手术中用于撑开和扩张椎间隙。 一般由刀头(基座为ABS树脂、刀刃为低碳钢等材料)和手柄组成。刀头为灭菌产品,一次性使用。用于去除患者身体和头部的毛发,为需要去除毛发的医学操作做准备。 1
2 一次性止血夹 6801 3 止血夹 6801 4 撑开器 6801 5 外科术前备皮器 6801 序号 产品名称 分类编码 产品描述 由刮匙头、手柄构成,可有防护帽。刮匙头由不锈钢或其他无毒性金属材料制成,手柄、防护帽由塑料材料制成;可按刮匙头内径、手柄形状分为多个规格型号;产品经灭菌,一次性使用;适用于外科手术时刮除坏死组织、皮屑。 通常由氧化铝层、聚酯层、双面胶和纸质衬垫等组成。本产品为无菌产品,一次
《第三类医疗器械免临床目录》-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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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
序号 1 2 产品名称 穿刺针 导引套管 分类编码 6815 6815 产品描述 由穿刺针管和管座组成。采用Seldinger术,建立有助于血管内器械的经皮进入通路。Seldinger术多指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术中的血管穿刺术。 由导管和导管座(可选)组成。采用Seldinger术,建立有助于血管内器械的经皮进入通路。Seldinger术多指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术中的血管穿刺术。 性能、结构、组成、用途等属于GB 15811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可完全涵盖的产品,由针座、连3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 6815 结部、针管、护套组成,用于人体皮内、皮下、肌肉、静脉注射或抽取药液。如产品具有特殊性能或结构(如自毁、防针刺等)等不能豁免临床。豁免情况不包括使用了新材料、活性成分、新技术、新设计或具有新作用机理、新功能的产品。 性能、结构、组成、用途等属于GB 15810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可完全涵盖的产品,一般由注射4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6815 器外套、活塞、密封圈、芯杆、按手、锥头组成,是供抽吸液体或在注入液体后立即注射用的手动注射器。如产品具有特殊性能或结构(如自毁、防针刺等)等不能豁免临床。
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区别-骨科三类医疗器械
一、医疗器械的分类:
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二、医疗器械许可范围:
1.经营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和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融资租赁医疗器械产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本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载明的注册地址以外的地方设立经营场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销售自产产品范围以外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非法人单位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仅限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中的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
三、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区别:
一类,二类和三类术语管理类别,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相关的规定。管理由低到高。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批发)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包括体外诊断试剂)(批发)核发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
3、《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 三、审批条件
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标准》相关要求。 四、网上申报,取得预受理号
在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前,应通过企业网上办事平台(http://219.135.157.143)网上申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的电子版申请材料(网上申报操作指引.pdf),并取得预受理号,企业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时须同时提交该预受理号以及申请材料电子版。
五、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 1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自查表”及法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名。 4、经营场地、仓库场所的证明文件,包括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和场地的房产证明的复印件(如无房产证明文件,应提交所在地镇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专注医疗器械临床服务12年 医疗器械临床业务交流QQ群:219482704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管理,维护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中受试者权益,保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真实、科学、可靠和可追溯,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全过程的规定,包括方案设计、实施、监查、核查、检查、数据采集、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等。
第三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当遵循依法原则、伦理原则和科学原则,并遵守本规范。
第四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当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中进行,以确认或者验证试验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 本规范不适用于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
第二章 试验前准备
第六条 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明确的试验目的,并应当权衡对受试者和公众健康预期的受益及风险,预期的受益应当超过可能出现的损害。
第七条 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必须完成试验用医疗器械的临床前研究,包括产品的结构组成、工作原理和作用机理、预期用途及适用范围、适用的技术要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专注医疗器械临床服务12年 医疗器械临床业务交流QQ群:219482704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管理,维护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中受试者权益,保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真实、科学、可靠和可追溯,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全过程的规定,包括方案设计、实施、监查、核查、检查、数据采集、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等。
第三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当遵循依法原则、伦理原则和科学原则,并遵守本规范。
第四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当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中进行,以确认或者验证试验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 本规范不适用于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
第二章 试验前准备
第六条 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明确的试验目的,并应当权衡对受试者和公众健康预期的受益及风险,预期的受益应当超过可能出现的损害。
第七条 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必须完成试验用医疗器械的临床前研究,包括产品的结构组成、工作原理和作用机理、预期用途及适用范围、适用的技术要
关于发布《境内第三类、境外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受理标准》的通
关于发布《境内第三类、境外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
受理标准》的通告
国食药监械[2005]111号
为规范境内第三类、境外医疗器械注册审批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了《境内第三类、境外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受理标准》。现予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境内第三类、境外医疗器械注册
申报资料受理标准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受理标准。
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形式标准
一、申报资料按本受理标准附件中载明的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二、申报资料每项文件之间应有带标签的隔页纸分隔,并标明项目编号。 三、由企业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四、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五、各项(上市批件、标准、检测报告、说明书)申报资料中的产品名称应与申请表中填写的产品名称实质性内容相对应。若有商品名,应标注商品名。申报资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自查报告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自查报告(试行版)
一、企业基本信息
二、自查结论
填表人(签章): 日期:
填表说明:
1. 企业基本信息中,电话可多填;销售方向包括零售、批发区域、主营医院;经营状况包括正常经营,停业等。
2. 诚信评级分守信、失信、严重失信,自2015起,上年度未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都会列入“失信”级,严重失信企业会在市局网站公布。本年度填表企业除受到过行政处罚(不包括责令改正)之外,都可评定为“守信”。
3. 本年度自查记录内容为试行版,正式实行时可能会有变动。 4. 报表方式:
(1) 电子版以企业全称命名发送至邮箱ccsylqx@。
(2) 纸质版只报一、二项,企业基本信息和自查结论,每页加盖企业公章,送至绿园分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延寿街7号311室 邮编:130062(邮寄请勿使用快递公司) 电话:81208118 联系人:王庆伟
序号 1 2 3
项目
条款号 07 08 09
内
容
评定
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规模和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履行质量管理职责 企业负责人是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应当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