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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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XX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非招标采购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进行的物资类、施工类和服务类采购。
采取非招标方式采购的,必须符合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的适用条件。
第三条 采购标的合同估算价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或符合紧急采购条件的采购,可以参照本办法,简化采购组织、采购方案、采购文件及采购流程。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非招标采购管理。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人,是指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非招标采购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采购管理单位,一级集中采购指集团公司,二级集中采购指分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单位,是指提出采购需求的单位。 第六条 非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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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有效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 采购组织
第七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招标采购,应组建采购工作组:
(一)施工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物资类单项
招标管理办法
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总 则
第一条 为节约开支,保证购买物品、服务、工程等项目的质量,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招标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招标活动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信用和效益原则。
第三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四条 招标单位应成立招标委员会,负责组织招标活动。 招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的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合规部门的第二负责人、合规与内审风险管理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招标项目使用人(或负责人)等成员组成(人数应为5人或以上单数)。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实行招标:
1、物品采购:除车辆购置外,单笔金额在10万元或年累计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印刷制品、家具电器、经营器械、劳保用品和电脑设备(消耗品)等;
2、服务项目:采取外包方式的年累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如保安服务等),设计、咨询、监控等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3、建筑、装修单项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包括改造工程、监控工程、消防工程、综合布线工程等;
4、其他项目:年累计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广告制作采购项目。
以上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附件:集中采购(原材料、设备)设备列表
采购流程图
江苏八达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职责及权限
第三章 采购管理申请程序、内容及计划 第四章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五章 验收与验证,以及索赔 第六章 采购合同 第七章 招标采购制度 第八章 责任与奖罚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章 表格流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降低物资采购成本,堵塞采购环节中的漏洞,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抵制不正之风,对采购产品及其供方进行控制,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各下级、二级分公司、项目部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各类物资、设备采购行为的控制。
第二章 职责及权限
第三条 采购部职责及权限
(一)负责收集采购物资、设备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信息变化,建立统一、高效的物资采购管理体系、采购标准和信息系统。
(二)负责公司主要施工原材料、大型设备、其他设备的供方考察、评价和采购工作。
医院招标管理办法
医院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招标管理工作,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医院招标管理办法。
第二条招标项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和质量价格比最优相统一,科学评估,分管领导负责,集体决策,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条招标项目必须经院长办公会通过。
第四条实行回避制。与投标单位有利益关系或有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标人员在该项目中予以回避。
第五条实行招标项目按业务职能部门评价负责制。业务职能部门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招标方案,并对招投标公正的效果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实行项目考察制。招标前,业务职能部门负责对投标单位的资质、类似业绩、技术装备、项目经理、资金状况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
第七条 单项采购实行询价制。招标前,业务职能部门要指定询价员了解所招标项目的价格,为项目评价提供参考依据。
第八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凡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的项目的采购,由业务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第九条实行政府组织网上集中采购项目,由业务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在网上集中采购的总要求下结
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项目部材料计划采购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局规范化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工程进度的正常持续进行,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厂家)并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供货商提供的物料满足施工的规定要求,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项目部大宗材料采购和单项采购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材料采购时,计划审批的价格之审核、订购、验收、付款结算等。
2、大宗材料见明细表。
3、对项目部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参照本办法。
4、材料采购不超过3万元,由项目部民管小组商议确定采购事宜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在案。 第三条 采购方式
可以采用内部招标、议价、指定供货厂家等方式。
第四条 采购流程和职责分工 1、制定材料采购计划
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在材料使用前7日编制材料采购计划,确认材料规格、型号、数量无误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工程管理处审核。
2、询价及推荐供货厂家
工程管理处对材料采购计划的数量、规格型号审核完毕后转交核结算处,由核结算处负责材料采购的内部招标、市场调查、询价、推荐供货厂家等,可采取以下方式:
(1)条件具备、有利于降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 1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9月11日起施行。
部 长 二OO四年八月十一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进行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前款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条 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第四条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
河南省省管企业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发文标题: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管企业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国资文[2013]40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3-4-28
实施时间:2013-5-1
法规类型:河南,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河南
发文内容:
各省管企业:
《河南省省管企业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4月19日委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4月28日
河南省省管企业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管企业招标采购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效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省管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省管企业(含全资或者控股子企业及分支机构)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等各类交易活动的监督。
第三条省管企业采购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和货物或5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以上的服务,应当以招标方式采购。
省管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规模和招标工作实
应急采购管理办法(修订)
应急采购管理办法(修订)
标题应急采购管理办法类别程序文件编码
1、目的
为了更好地协调管理各子公司的物资采购工作,使采购更灵活,并弥补各子公司在制定采购计划时的缺失,使得各子公司有临时采购的机会,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集团制造管理总部下属各产业基地的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中非计划性采购以及生产突发状况的紧急采购。
3、职责
3.1采购管理总部:负责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以及相应的采购数据记录。
3.2子公司:负责提报应急采购物资的具体需求及及时后补流程表单等,以
及假期期间的物资到货验收及入库登记。
3.3制造管理总部总裁:负责审批应急类采购申请。
3.3财务管理总部:负责组织货款支付工作。
4、具体规定
4.1应急采购分为两类,一类为计划外采购,另一类为生产突发状况的紧急
采购。
4.2计划外采购申请指每月各子公司提报并已经审批的月度采购计划中未包
含的申购需求,此类申购均需由子公司总经理亲自填写申购单,并经由制造业总裁亲自审批,财务资金经理复核资金预算后,采购管理总部方可实施采购作业。
4.3 紧急采购申请仅发生在法定假日期间,其它时间所有采购申请必须履行
正规相应采购流程。
4.2 应急采购每月每子公司不得超过两次。
4.4 应急采购流程
4.4.1 申请:子
医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医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维护医院利益,提高经济效益,确保物品购置及基建工程质量,规范其购销行为,遏制购销环节中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和质量价格比最优相统一,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医院成立招标委员会,人员由医院领导、有关职能科室代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招标事项进行决策。招标委员会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组织医院招标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条 医院成立监督委员会,人员由纪委、工会、支部书记代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招投标监督工作。
第五条 医院组建招标评审专家库,人员由院内外医院管理专家、院内相关科室代表、医疗、医技、医学工程、基建工程、经济师(或会计师)等学科知名专家组成, 专家库人员名单由医院招标委员会批准。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次招标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专家参加评标。 第六条 医院项目申购部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办公室组织评标,公开招标采购医院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及基建维
湖北大学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湖北大学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湖北大学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浏览:134次 日期:2006年2月15日 来自:湖北大学后勤管理处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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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的有关精神,特对《湖北大学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
第一章 工作流程
第一条 物资采购招标工作流程按《湖北大学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程序》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责任分工
第二条 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物资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小组)牵头,招标监督小组(挂靠监察处)、评标工作组、招标项目承办单位(以下简称“用户”)共同实施。
第三条 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物资采购招标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对全校物资采购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审查批准学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协调处理物资采购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对特别项目的招标,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其他成员可作为招标工作责任人直接参与招标工作,并对招标工作组和用户的工作进行监督,依据招标管理办法和本规定纠正错误